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第2/3页)
4.行政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5.行政奖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以正面和积极的方式鼓励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
6.行政和解。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主持或主导行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
7.行政提示。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8.行政告诫。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行政告诫、警示等适当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9.行政约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行政相对人因企业内部制度缺失或疏于管理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可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10.行政回访。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决定后,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的活动。
(三)具体任务
1.编制实施"两轻一免"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两轻一免"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并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3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两轻一免"清单报市司法局。
2.制定相关制度和配套法律文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月报、年报制度,制定柔性执法立卷归档标准,组织编制行政柔性执法手册,制定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评估办法等工作制度。针对本系统推行柔性执法采取的具体工作方法,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书范本,与"两轻一免"清单同步印发实施。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和内部监督机制,并通过业务培训或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柔性执法工作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要建立"两轻一免"清单和配套法律文书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4.完善行政裁量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5.数据收集和分析。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柔性执法数据,认真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弱点,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并积极总结提炼经验。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2023年2月-3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一线执法人员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
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柔性执法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柔性执法的实施范围、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具体方法和时间节点等。
(二)组织实施(2023年4月﹣8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加快制度建设,做好"两轻一免"清单的编制和各项制度性文件的制定,增强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性,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要落实清单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符合清单情形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要积极适用"两轻一免"规定,做到"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合法性审核,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兔"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三)总结提升并长期坚持(2023年9月开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根据执法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两轻一免"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改进具体工作方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交警大队等重点执法部门要梳理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就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司法局。司法局要采取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专项督察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健
全各项制度,把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行柔性执法自觉性,统筹推进本部门柔性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和纠正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切实解决"一刀切"执法、机械式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详细的时间表和步骤措施,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执法能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统筹协调,将推行柔性执法与贯彻《行政处罚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起来,使柔性执法成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和文书范本编制调整、学习培训、案例指导、风险评估等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切实发挥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要注重探索和拓展柔性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扩大容错纠错范围,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面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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