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宣传报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展现X工作风采,传递X好声音,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X系统好典型、好模范,调动X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对外宣传报道我局各项事业建设中的新动态、新亮点和新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备的信息撰写、编审、报送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全面、准确宣传推介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新举措、新业绩,充分展示我县X事业发展的新业态、新形象,不断提升X美誉度和影响力,为X事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报道小组。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报道组,由X同志任组长。
三、稿件报送
坚持"重(份量重)、精(文字精炼)、好(质量好)、多
(上稿量多)"的总体要求,以正面宣传为主,撰写的稿件,需围绕中心工作,既要重点宣传X系统在城市能级提升、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行业监管、城市和城镇建设、统筹城镇发展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也要大力宣传我局在模范机关创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坚持正面宣传,在挖掘新亮点、树立新典型上下功夫,尽量多出新闻精品、多出好稿件。干部职工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注重挖掘每项工作的筹备、落实、结果、意义等方面的新闻写点,把开展的每项工作都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报道出去,确保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报送方向
1.中央级:中央电视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新闻XX分》《焦点访谈》《东方时空》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等栏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报党刊及央级重要网站。
2.省部级:《中国建设报》、《X日报》、X人民广播电台、X电视台、省直重点新闻网站、省内其他重点新闻网站、"X宣传"官方微信、省X厅及X厅相关部门工作简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3.市厅级:X电视台、《X日报》"X发布""X宣传"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
(二)报送要求
要结合X工作亮点,找准宣传着眼点,确保信息准、数据真、内容新、文字精、报送快。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积极向各级媒体(网站)投稿,实现X信息采用多、转载多,大力宣传我县X事业,全力打造XX宣传品牌。
(三)报送程序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稿件撰写者、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凡涉及重大信息或问题性信息的报送,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未经领导审核自行投稿,所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核指标
(一)考核任务
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分级量化考核,各股室(单位)每周投稿报送不少于X篇;每月不少于X篇;全年不少于XX篇。信息报送时落款要标注作者所在股室(单位)及姓名,统一由陶博同志负责收集,X同志负责再次审核以及往上投稿上传,XX同志负责每周数量汇总。
(二)判定标准
1.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是多人合作,按X篇任务数统计,只按篇给予奖励。
2.所有简讯信息或文章可"一稿多投",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采用最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不可重复得奖。
3.发表的简讯信息或文章由撰写人自行截图存底保管,每月X日前统一将上月发表的信息或文章截图提交至办公室XX同志处统计核实。
五、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县级:对刊登在X县政府网、X手机报、X电视台、"模范X"app、X县"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简报、X组工信息、X政务信息平台等县级报刊、刊物、平台上,每刊登X条信息奖励XX元;凡在县委、县政府等部门组织的调研活动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XXX元。
2.市级:在X市政府网、市X网、市X微信公众号等网站或市政府其他平台等每刊登一篇信息奖励XXX元,长篇通讯每篇奖励XXX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XXX元;在《赣南日报》、《X晚报》、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每刊登一篇信息奖励XXX元,头版头条通信稿每篇奖励XXXX元,其它版面头条通讯稿每篇奖励XXX元,在市委、市政府,市X局等市级主办的刊物上每刊登一篇调研文章奖励XXXX元。
3.省级:在X省政府网、省住房建设厅等省网站上每刊登一篇信息奖励XXX元,长篇通讯每篇奖励XXX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XXXX元;在《X日报》、《当代党员》等省新闻媒体上,刊登信息每篇奖励XXX元,头版头条通信稿每篇奖励XXXX元。在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等省级主办的刊物上,每刊登一篇调研文章奖励XXXX元。
4.国家级:在中国政府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新华网等国家级网站上刊登的信息每篇奖励XXX元,长篇通讯每篇奖励XXXX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XXXX元;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建设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刊登信息每篇奖励XXX元,头版头条通信稿每篇奖励XXXX元,普通通讯稿每篇奖励XXXX元。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国家级主办的刊物上每刊登一篇调研文章奖励XXXX元。
5.各类征文(调研)评比活动用稿奖励:按征文(调研)评比活动组织单位奖励金额进行奖励,或按本实施方案相应用稿标准进行奖励。
6.文艺摄影类作品用稿奖励: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文学摄影艺术修养,创作反映X(人防)系统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的诗词、散文、小说、戏剧等文艺作品、摄影作品。县级刊用奖励XXX元,市级刊用奖励XXX元,省级刊用奖励XXX元,国家级刊用奖励XXX元。
(二)处罚标准
实行"月统计、年考核"机制,每月进行统计,对未完成报送任务数或者刊登任务数的股室(单位),按照每缺少X篇给予所在股室(单位)从绩效工资中扣除人平XX元进行处罚;对既未完成报送任务数又未完成刊登任务数的股室(单位),按照每缺少X篇给予人平XX元进行处罚。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奖惩结果纳入绩效奖励资金池,年终,由局办公室再次核准后,集中兑现奖惩。同时,对所在股室(单位)全面完成了发表任务数且年终个人总发表数排名全局前X位的工作人员,将推荐为局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给予XXX元奖励。对年终未完成发表任务的股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股室(单位)评先评优资格,按本方案奖罚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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