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区2023年工作要点-15篇(第20/32页)
19.加强文物鉴定和文物流通管理。加强国家文物鉴定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国家文物鉴定中心,与各地共建区域文物鉴定咨询中心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加强科技手段在文物鉴定中应用示范,加强各类文物鉴定人才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对各地文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指导上海、海南、北京等地稳步推行文物流通领域各项改革试点。
四、深化文明历史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20.全面提升考古工作水平。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推进边疆考古和历史研究,策划夏商文明研究工程,做好二里头、殷墟、长江口二号、南海I号等重点考古项目,促进考古成果多渠道传播普及。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提升考古设施装备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21.做好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指导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和高速铁路、公路、大型水利设施等国家重大基本建设、城乡建设中的考古工作。推动地方进一步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和配套措施,开展涉海建设工程考古和文物保护管理政策研究。
22.加强文物政策理论研究。围绕"两个结合"、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主题加强调研,开展文物政策理论课题研究、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遴选推介等工作。公布一批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文明标识。
23.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召开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完成第八批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遴选。组织实施文物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标准化管理办法》。推动文物大数据库(中国文物云)建设。举办文物保护装备发展论坛。
24.深入推进文物人才培养和文物学科专业教育改革。实施"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颁布《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古探掘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举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联合出台《新时代文物保护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强文物学科专业建设,指导"文物""博物馆"专业学位建设,推行"文物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试点工作。
五、让文物活起来,丰富人民历史文化滋养
25.推进博物馆建设发展。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工作。开展2023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和全国博物馆志愿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举办2023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实施2019-2021年度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加强博物馆三权分置改革探索。
26.推进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高质量发展。推出一批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程为主线的展览精品,持续开展"见证新时代"主题活动,制播《红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编辑出版《中国革命文物故事》。开展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示范开展"大思政课"实践基地建设。
27.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在长城、大运河、黄河、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实施一批文物保护展示重点项目。完成黄河、长江文物资源调查,健全长城、大运河保护规划与监测预警体系,印发《长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纲要》。发布《长征文化和文物资源保护传承专项规划》。
28.促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战略规划研究,健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制度体系,高标准建设二里头、殷墟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特区,指导、培育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29.提升文物宣传传播影响力。深化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加强国家文物局新闻中心建设,建立全国文物宣传传播矩阵。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持续推出《寻古中国》《中国考古大会》《如果国宝会说话》《何以中国》等文博类精品节目。
六、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30.全面开展文化遗产外交。配合元首外交和国家重大外事活动,做好配套成果准备和外交成果落实工作。推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合作成果图册、中外联合考古展等配套工作,推进柬埔寨吴哥王宫遗址、中沙塞林港联合考古等世界文化遗产修复、联合考古项目。召开"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高级别会议。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柏威夏寺国际协调委员会中国主席国履职,积极参与文化遗产领域国际竞选,开展相关国际培训,提升文化遗产国际治理能力。
31.加强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制度。持续推动防止文物非法进出境政府间协议商签、续签工作。加大外国被盗文物返还问题研究。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业务培训。
32.做好对港澳台文物交流合作。与香港特区政府商签文化遗产合作协议,支持港澳参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等工作。继续做好海峡两岸文化遗产机制性交流项目。
七、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支撑保障水平
33.强化干部人事管理。推动落实地方文物部门机构编制待遇,统筹做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推进直属单位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和岗位设置。加大直属单位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推进文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好野外考古津贴政策文件。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4.加强财政保障。推动设立央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完善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文物保护项目预算。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和年度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建博物馆资金管理动态评估机制,做好2023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测算。联合财政部印发《文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推进能力,全力保障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加强文物系统值班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局系统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推进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工作,开展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部分委托项目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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