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第2/3页)
四、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在确保发放和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稳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按照国家要求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按照省人社厅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求。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延续普惠性稳岗返还、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失业保险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结合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贯彻落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持续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贯彻执行*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工伤保险工作责任分担机制和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补缴和提前退休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管控力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数据修改操作一事一审批。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定期清算机制。继续做好职业年金基金账实匹配工作,按时归集全州账实匹配职业年金基金进入投资运营。
五、进一步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人才政策落地落实。用好人博会、省校招聘等引才平台,全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各类人才。落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政策,推动出台《*州直事业单位"人才编制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人社部和人社厅部署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落实人社厅择优资助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和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等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严格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化东西部协作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做优做细人才服务工作。优化完善*州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打造特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大力实施"技能*"行动。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四新""四化"和"五个主战略""十条主路径",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实现高技能人才快速增长。加快推动"*技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州劳务输出主要目的地技能需求,打造*州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推动技工教育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双认证""双证书"制度。做好技工教育基础性工作,推动全州技工学校建设和新增审批,用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促进优质技工院校发展。推动东西部技能合作培训"量扩大""质提升"。发挥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能评价监管服务。积极组队参加*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教练员和选手培养。
有序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做好事业单位考核、监督等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州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全面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建好用好*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针对劳动用工、培训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领域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欠薪预警信息及时推送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打击恶意欠薪,完善失信惩戒与守信奖励机制,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
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指导重点行业、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劳动标准体系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舆情监测,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全力推进全州"互联网+调解仲裁"云平台应用,探索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确保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和协商解决。加强基层调解员、仲裁员培训。
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七、加强衔接助力乡村振兴
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加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服务保障。继续加强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等就失业动态监测,防止出现大规模返贫。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给予倾斜支持。加强劳务品牌建设,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增加劳务收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帮扶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给予补助。巩固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落实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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