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第2/3页)
(二)扩大服务供给。
7.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建立居家养老托育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实现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建立父母育儿假制度。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8.完善居家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集中管理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做实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鼓励推广"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等模式,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坚持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在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服务对象。完善公建民营机制,引进优质养老托育运营机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探索开展连锁化运营。加强区域性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能力全覆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0.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原则,积极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优惠政策,统筹推进规划衔接、土地用途变更、项目审批等工作,着力解决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引导转养老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1.丰富普惠性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挥预算内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12.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行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各县区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
13.推动康养融合发展。对陇南康养产业进行专题深度研究和全面论证,唱响"南北过渡带·康养陇之南"品牌,将重点区域开发成为具有传统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景观、中医药调理疗养服务等功能的健康产业体系,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支持各县区依托自身优势打造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推进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到2022年各县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4.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市内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卫生服务资源,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医疗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提升养老机构应急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5.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落实国家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应用推广工程,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一老一小"服务品牌。着力提升药品、用品、食品等产品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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