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第2/2页)
第五条推动"五社联动"。"五社联动"是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社区信息共享,为整合"五社联动"资源、提升"五社联动"效能提供技术支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赋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发掘和利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全市已登记社工机构应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运营管理,高质量组织实施社工项目,并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鼓励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组织联动为社区社会组织链接资源,提供支持,探索社区基金会本土化发展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引导推动社区基金会建设的制度体系和落实机制。
第六条发展志愿服务。各区民政部门要完善社区志愿服务联系制度,按照《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要求,为社区志愿者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诚信记载等服务。依托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广泛开展社区互助活动,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增强社区自我服务功能。广泛运用时间银行、服务积分兑换、道德讲堂等形式,缩短激励回馈周期,调动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第七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涉农服务项目倾斜,大力培育发展生产互助、文体娱乐、应急救助、扶老助孤、心理疏导等社区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指导下,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到2023年,每个农村社区要打造不少于一支发挥作用明显、彰显本地特色、群众参与度高的优秀社区服务队伍。
第八条培养人才队伍。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轮值等方式,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指导和服务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到2023年,各区均完成街道(乡镇)民政助理、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骨干的轮训工作。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及XX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考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九条完善平台建设。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负责培育孵化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志愿服务、交流培训、公益创投、组织运作等综合性服务。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对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督导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由专业机构承接,指导各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运营人才培养等工作。通过社会资本共建、项目补贴助建等方式,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科学规划各级培育孵化平台不同功能作用,去同质化、单一化,发挥本土化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为社会组织提供精准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或者其运营机构规范化建设。
第十条加强宣传力度。线上线下结合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序良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名度。注重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通过模式总结、案例分析、理论研究等方式完善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通过组织各类交流展示活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营造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政策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关于放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转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