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
第一条强化党建引领。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街道(乡、镇)党(工)委统一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或广场公园社团联合会党组织兜底管理,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并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
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员吸收到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中。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居(村)民代表、辖区单位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测评结果作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匹配辖区资源、构建退出机制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规范管理体制。完善"一级主体、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政务一网通"改革要求,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证照、减时限",积极引导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到各区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广泛调研摸底,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影响力强、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列入拟登记台账,列为培育示范点,加大扶持与监管力度,促进其依法登记。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服务与管理的主体,具体实施备案管理和分类指导。
居(村)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备案的初审、上报。
社区社会组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发起单位应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填写《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报社区居(村)委会初审;
(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予以公示,颁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
(三)《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一式X份)经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盖章后,分别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留存。
(四)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进行备案。
各街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每半年向各区民政局报送工作台账。
社区社会组织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二)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花名册;
(三)社区社会组织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内容、测评结果;
(四)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
(五)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等部门对该组织处理结果。
第三条健全退出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终止活动,应当依法经全体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及时向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居(村)委会将该组织章程、备案证书、申请书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进行公示。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可视该组织以往活动成效,通过定制纪念牌、表扬信等方式予以嘉奖,引导居民群众正确理解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程序。
第四条引导发挥作用。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鼓励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兼任居(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所在组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有关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性,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活动有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
(一)社区服务供给领域。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特殊困难群体在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领域开展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下,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二)社区协商共治领域。重视吸纳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及专业人士加入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委托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收集、反映居民诉求作用。引导城乡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和公共事务协商,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村)民公约,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城乡居民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良好氛围。
(三)平安社区建设领域。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社区康复、疫情防控等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信心,消除社会歧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应急体系建设。重视应急志愿者团队培育,协助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帮助社区提高应对卫生防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四)社区精神文明领域。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慈善等活动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以文化人、以文服人的能力,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形成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