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汇编(45篇)(第2/6页)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3年底,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省上规定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认真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禁向淘汰类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各类开发园区新建项目供地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到2023年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4.5%。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零碳"园区和工厂,探索"零碳"发展模式,实现全市碳排放强度达到省定管控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经开区管委会
21.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组织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型工厂企业。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比率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产业循环发展
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提高幅度。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为重点,推动"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满足需求。全力打造好地方"无废特色",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八)人居环境改善
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监管,重点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供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到2023年底,全市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比例保持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24.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污水管网建设和小区污水收集水平。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做到园区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重视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不断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到2023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经开区管委会
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优先治理渭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区域、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对其他村庄可选择就地建设集中处理或小型分散处理设施等不同方式,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科学有效处理。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造,逐步淘汰规模偏小、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优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覆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提高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将回收网络的建设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畜牧兽医局
28.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绿廊和绿色步道系统建设,有机串联公园绿地、湖泊湿地和居民小区,着力建设城在园中、园在城中的公园城市。以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公共绿地建设。到2023年底,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29.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居住建筑、其他公共机构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67%。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0.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准点率以及有效通达性,鼓励市民乘用公共交通出行。增加公交线路和班车线路的规划建设,加大其覆盖面积和覆盖人口,分期完成公交体系建设。通过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公众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和运营速度,推广电子站牌、移动支付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到2023年底,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3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处理原则,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鼓励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切实加强监管,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2.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绿色消费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设计、生产,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大力宣传和引导市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崇尚自然,注重环保,实现可持续消费。鼓励公众优先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到2023年底,全市通过认证的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不低于50%,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3.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在节能、节水等方面率先垂范,严格落实节能节水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加大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工作力度,政府办公设备和用材采购优先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办公用品。到2023年底,全市政府采购绿色、循环和低碳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95%。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生态文明知识普及
34.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重视拓展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分年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课程列入必修课,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内容全覆盖。到2023年底,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活动的人数比例达100%。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
35.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公益宣传、生态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消费理念,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36.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多渠道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通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展馆、绿色餐馆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及创造绿色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全民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设立生态文明奖项,对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并产生一定效益的公众给予奖励。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实行环境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推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到2023年底,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议事机制和联络员会议制度,从绿色发展、生态安全的战略大局出发,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统筹起来,协同推进,通过示范创建促进攻坚战任务完成,通过攻坚战的集中攻坚为示范创建打牢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对照《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表》,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创建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举措到位,全力抓好创建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加大投入力度。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研究制定有关生态示范市创建的财政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投入模式,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地域间生态与经济的科学发展。深化"以奖促建"政策,合理保障生态示范创建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破瓶颈短板。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抢抓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积极谋划争取项目,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全面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减排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相对薄弱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有针对性地统筹制定方案,强力推动实施,弥补工作欠账。
(五)营造创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通报反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巩固提升情况;及时准确地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监管对象信息、重点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大对创建亮点和特色的宣传力度,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社会动员,着力形成人人参与、全社会动员的良好创建氛围和局面。
(六)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认真做好年度创建资料报送和档案整理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年度档案资料,确保每项指标的完成有计划安排、有数据支撑、有材料佐证,接受国家生态环境部抽查和复核。
XX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有保障全覆盖,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多点发力、持续推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计入目标考核分值。2022年满分分值为50分,从2023年起,满分分值为100分。计分方法为:满分分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得分。
(二)调整初级中学教学质量考核分值计算办法。从2022年开始,除被认定为不具备学习条件、送教上门和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含唐集中学、龙亢中学、双桥中学教学点)春季招生的学生外,其他所有初三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算为零分,计入该校教学质量考核分值。
(三)不得为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从2022年开始,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不得为其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对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合格的学生,可由所在学校组织补考,考试合格后,办理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四)调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办法。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作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分解指标计算的重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均要考虑报考率。具体计算方法另行制定。
(五)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区(学校)和相关人员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小学阶段任何一个年级出现一例辍学,经调查,所在学区(学校)存在失职行为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初中阶段,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学区(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学区(学校)主要领导当年不得评优评先。2019年-2024年,农村初中从七年级开始至九年级毕业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中间无辍学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100%的班主任,县教育体育局直接授予县级优秀班主任称号。从2023年开始,担任九年级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不足95%的,该班班主任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并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报考率超过98%的,学校要优先予以考虑。
(六)将控辍保学工作与进城遴选挂钩。从2022年开始,小学阶段,出现辍学情况的班主任,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阶段,担任九年级的班主任,所带班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低于90%的,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进城遴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率超过98%的,给与加3分奖励。
(七)及时做好不能到校就读学生的评估认定工作。对不具备学习条件、延缓入学、送教上门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各学区、各学校要根据家长意愿,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八)做好因"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学生"的认定工作。经学校劝学三次以上,村(社区)劝学三次以上,乡(镇)劝学一次以上,在县教育体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返校执行令"后,仍不能劝返的学生,认定为"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宜在学校就读且难以劝返的学生",不再追究包保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保障
各乡(镇)学区管委会、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班子成员分工配合,全体老师齐心合力,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底线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全市"优化干部作风年"为契机,坚持党建统揽,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常治长效,完善机制保障,从全县县直机关选派千名干部下沉到乡镇基层网格,充实红"祁"岗哨力量,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行动(以下简称"四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为抓手,依托红"祁"岗哨这一阵地,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四大行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基层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九届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祁东力量。
二、主要任务
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四大行动"集中攻坚,切实消除基层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提升基层底线工作水平。整合县安委会、县森防指、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县信访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建立"四大行动"高效有力的指挥体系,常态化推进重点工作,有效防控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到市以上集体访、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事件,不发生输入性疫情。
三、工作措施
(一)选派干部下乡入村进驻网格
按照"统一指挥、分块运行、上下结合、务求实效"原则,从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派千名干部下沉一线,全县367个村(社区)每村安排3名选派干部,支援村(社区)网格开展"四大行动"。按照政治意识强、工作作风实、身体素质好的标准进行选派,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并由一名派出单位班子成员带队。选派干部一经确定,须立即到指定乡镇(街道、管理处)报到,根据乡镇(街道、管理处)安排进驻村(社区)网格,参与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对突发的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工作。下基层期限暂定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今后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别防护期,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本次联点网格部署及时下沉到联点网格,配合协助做好有关重点或应急工作。下基层期间,选派干部原则上实行脱岗支援基层工作,做到一天一走访、一天一巡林、一天一值守、一天一宣传、一天一排查。
(二)配合推进"四大行动"
1.配合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宣传、大管护行动。参与开展"敲门行动""叫醒服务",督促村组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村民召开村组大会,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和宣讲典型案例,督促每个村民承诺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会同村组干部、网格员和党员巡林督导、扑灭火情,配合乡镇、村组干部和辅警从严管控烧荒积肥农事用火、上山祭祀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督促护林员全勤在岗,加大巡山护林频次和密度,从早从快发现和处置火险火情。参与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开展防火道、林下可燃物清理。参与村"两委"值班值守,发生森林火灾应迅速响应,集中力量迅速扑灭,防止小火酿成大火。配合镇村干部对林区及周边居民区、重要设施等高风险点,分类制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和保护方案。
2.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大防范、大管控行动。参与交通卡口值守,严格按照"一扫二看三查四验"要求,逐车逐人查验入祁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外省入祁人员落地即查、落地即检、分类管控,对中高风险入祁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落实"落地双检""无接触式货物交接"等闭环管理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入祁报备,深入村(社区)、楼栋、小区宣传疫情防控,为外省返祁人员解释好疫情防控政策。协助做好网格内在外工作、经商、求学等人员摸排工作,劝导非必要不返祁,确需返祁的提前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参与村(社区)排查"三人组",协助做好上级推送信息排查,分类精准管控风险人员。上门查看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是否落实核酸检测、单人单间、足不出户等措施。参与社会面常态防控,督促网格单元各类主体在进出口张贴"场所码",督促市场主体安排专人值守。协助做好游泳馆、健身馆、歌舞厅、网吧等密闭性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管好聚集性活动,对辖区内大型会展、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进行劝导,确需举办的,督促减少人员数量,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参与全民疫苗接种工作,逐家逐户宣传接种新冠疫苗的重要性,就接种人群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应注意事项等进行科普宣传,动员网格内居民主动登记、接种疫苗。参与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布置、宣传动员、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参与突发情况下的流调溯源、信息排查、隔离转运、核酸检测、村(社区)防控、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参与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加强水利、电力、商贸、仓储物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和及时妥善处置风险隐患。按照"五全一常态"要求,组织村组干部排查联点网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协助整治无证生产经营、无证上岗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配合开展社会治理大走访、大化解行动。协助开展大走访行动,定期走访村组居民,全面走访信访老户、重点信访对象以及老党员、退役军人和村干部代表,宣讲政策、释疑解惑。逐组逐户对出境务工人员摸底排查,协助镇村加大对滞留境外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反诈打跨"百千万工程"宣传活动,宣传防诈、反诈知识及常见的诈骗手段和典型案例,参与推广反诈APP,指导村民加强"两卡"管理和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开展"护校安园""平安"清查、重点场所清查等工作,及时做好正面宣传、舆情引导。组织开展"屋场恳谈会+禁毒"、禁毒工作"敲门行动",参与普及毒品预防教育,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和涉毒风险隐患、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毒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督促村民签订承诺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能够解决的诉求应当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诉求及时报乡镇统筹处置。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机制。协助开展信访人员失控核查稳控工作。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有效疏导和控制负面舆情。通过屋场恳谈会、群众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开展信访政策宣讲,引导信访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配合做好综治民调工作,参与发放公开信、宣讲民调工作"四知四会",发动群众参加省民调抽查,会同村干部上门指导村民完成《调查问卷》。
(三)健全机制突出实效
建立健全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督查、考评。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下基层"四大行动"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工作措施,督促选派干部一项一项工作抓落实,一个一个时间节点抓推进,确保"四大行动"取得实效。实行驻点式联点,选派干部由所在单位呈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定人定点、脱岗联点,做到人员下沉到一线、责任落实到一线、宣传教育到一线、隐患排除到一线、管控防护到一线、统筹调度到一线,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行固定式结对,由若干个县直机关单位进行结对乡镇(街道、管理处),对口支援乡镇(街道、管理处)应急处突、底线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行融合式推进,选派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红"祁"岗哨,推动建立"一核引领、五化支撑"工作机制,切实建强基层党组织堡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干部下基层是党委、政府抓工作的重要方法,是紧密联系基层群众、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锤炼干部能力作风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市委优化干部作风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看待干部联点工作,把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坚持"沉到底、干得实、帮到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联点网格各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指挥部(具体名单见附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建立高效集成的指挥调度体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四大行动"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四大行动"走深走实。
(三)注重工作统筹。选派干部在下基层期间,接受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的领导和安排,在各自责任网格内配合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和底线工作,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统筹整合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选派干部、包村乡镇干部"四支力量",保证每天至少2名干部在村,每人每周轮休时间不超过2天,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返岗。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将选派干部与镇村两级干部、联村警长统筹安排、一体考虑,原则上每名选派干部都有镇村干部同驻网格开展工作,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严格作风纪律。选派干部下沉基层期间,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选派工作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市委优化干部作风"九树九戒"措施,以良好精神状态、过硬作风开展"四大行动"。选派干部交通、伙食、住宿(县城区除外)经费由派出单位予以保障,不得增加乡镇(街道、管理处)和村(社区)任何负担。派出单位实行"AB岗"轮岗制度,选派干部工作业务由轮岗人员负责,保证单位正常业务开展。
(五)加强督促检查。将选派干部联点网格工作情况列入督查考核重点内容,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部门、纪委监委负责对权限内党员干部履责不力情况进行组织处理、追责问责,以责任倒逼推动工作到位。
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根据《广德市农村地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广交安联〔2022〕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行为,坚决防止发生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任元培任组长,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农村建设管理办、宣传办、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喻子俊任办公室主任,周远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打击非法运载学生上放学的"黑校车";查处电动自行车及三、四轮车违规载人(一车3人及以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车辆逆向行驶、乱穿公路;车辆乱停放、乱掉头;违法占用道路经营摊点,学校上放学交通混乱等问题。
四、整治举措
1.强化宣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在全乡重要道路沿线张贴道路安全宣传标语,在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课堂教育,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大喇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营造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围绕整治重点,根据辖区所有学校周边交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消除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校外非法营运车辆。加大涉及学校干线超载货运车辆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边骑路就市、占道经营等行为。增强护学岗人员队伍,引导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及时查纠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会议调度,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五、单位职责
(一)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细化校园周边安全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落实值日教师制度,上放学期间督促学生及家长规范交通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要求校车运营企业落实行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知识培训。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道路安全隐患报乡工作领导组牵头组织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
(三)宣传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营造全社会都共同关注并维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氛围。
(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亭中队:负责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排查校园周边货运汽车等营运车辆对师生出行有无交通安全隐患,对校车运行线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骑路就市、流动摊贩、乱牵乱挂、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六)村(社区):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参与乡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坚决把学生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面筑牢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各部门、村(社区)、学校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强化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构建共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确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文明执法。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车辆,必须严格依法给予处置。同时强化文明执法,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特殊性,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处罚为辅、教育为主,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业发展机制,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森林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切实保护好新回龙的绿水青山,为助力东源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奋力当好"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的主力军提供高质量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严守生态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管辖区域内林区的安全稳定。
坚持严格考核、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目标要求
--到2021年底,建立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建设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以党政领导为核心、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构建起我镇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实现"绿美新回龙"的建设目标。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效果愈发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实现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依照上级指示,经镇委、镇政府决定,分别成立镇级林长制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1.镇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林长:XX(党委书记)
林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XX(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XX(人大主席)
XX(党委副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
XX(党委副书记)
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XX(党委委员、副镇长)
XX(组织委员)
XX(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XX(纪委书记)
XX(人大副主席)
XX(副镇长)
XX(副镇长)
2.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支书担任林长,村两委担任副林长。
新回龙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回龙镇林业工作站,由赖伟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工作,由林业站许帆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林长办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村级林长每周对责任区域巡查一次。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村级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整理汇总。
林长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制定林长制的总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监督情况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森林、湿地用途管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野生动植物种群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确保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相对稳定,完善生态公益林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推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科学制定实施新回龙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各项规划,筑牢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坚持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桉树林改造相结合,推动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森林抚育,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高优质木材储备和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桉树林整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筑牢生态屏障。
(三)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预防治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管理、火源管控、信息技术、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林业生态安全。
(四)创新森林管护机制。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农业水务服务中心、林业站等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基层监管员队伍,构建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森林资源管护模式。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五)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镇林业信息化系统互联、数据互通,实现林长"一网通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宣传、监督林长履职、全民参与治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公众的引导,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六)强化依法治林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制定林业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营造依法治林良好氛围。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类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成立镇级和村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镇级及村级年度支出计划,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关于林长制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约见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倒逼责任落实;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督导考核。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夯实支撑保障。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探索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护队伍和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夯实林长制实施的基层基础。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林地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五)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镇居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XX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和安全感,突出"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共享"这一主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评选137个"平安家庭",3个"平安村(社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上旬-8月上旬)
各村(社区)要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支书为组长的班子,充分利用屋场恳谈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二)深入推进(8月中旬-8月底)
1、开展以下平安建设工作:①坚决与盗抢、黑恶势力、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卖淫嫖娼、青少年违法犯罪、电信诈骗、参与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资料,配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②防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③清理整顿网吧,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④各村(社区)成立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开展治安联防巡逻。⑤发挥法律明白人和湾村明白人的作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科技进村、进校园活动;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⑦改善各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台账、有硬件设施、有工作经费。
2、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①以组为单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②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进单位讲座,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职工的法律意识;③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④组织青少年开展"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培养新一代四有新人;⑤教育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各级网格长、网络员、党员、组干部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火灾、溺水、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事故发生。⑦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增强村民的保洁意识,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推动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民主评议(9上旬-9月底)
1、平安家庭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以组为单位推荐平安家庭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推荐名单并在村(社区)内公示→村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投票→确定平安家庭名单报镇批准授牌并发放奖品。
2、平安组评选在9月25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村(社区)干部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3、平安村(社区)、单位评选在9月30日前完成。评选流程:宣传发动→全体领导小组测评→在镇公示→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被评为平安家庭发放平安家庭门牌和奖品,被评为平安村(社区)奖励600元并发放奖牌。
XX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要点
(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具体如下:
1.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依法公开财政财务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虚假信息和不规范问题,通过人大公报向社会公开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审计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镇审计部门牵头落实)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4.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镇村镇建设管理所、镇财政所分别牵头落实)
5.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镇级使用财政资金的村(社区)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明确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专项转移支付分镇县市表等作为基本格式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运行经费等情况,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实际扩大资金公开范围,镇、村(社区)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市级、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镇宣传部门牵头落实)
7.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并集中展示、动态更新。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开工作,公开清理规范后的镇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8.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9.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公开政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大办事平台整合力度,完善网上办事数据流交换平台,推进全镇政务服务网建设。(镇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镇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0.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1.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相关政策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12.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情况,定期披露企业经济运行主要情况。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用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13.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各村(社区)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贫困村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镇扶贫办、民政办牵头落实)
1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主要包括城乡低保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特困供养人数、资金支出;临时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镇民政办牵头落实)
15.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和社区宣传稳岗补贴、补保补贴等政策。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创业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招聘信息与市、县平台联网、共享。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镇人社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分别牵头落实)
16.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信息公开,制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公开补助资金分配信息,以及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等结果信息。(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牵头落实)
1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县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8.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中心校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落实好《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的各项要求。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的查处公开力度。(镇卫生院、镇食药监所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风险抽检等抽检计划、进展、结论、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汇总公布不合格产品处理及涉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镇食药监所牵头落实)
(二)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政策解读要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切实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镇党政办牵头落实)
(三)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村(社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新闻发言人",要迅速上报、快速反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各部门具体落实)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程序,公布受理的事项目录、申请程序、办理时限等。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村(社区)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镇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班子成员分管该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外公布,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门制度,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二)不断深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要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使公开的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各项服务更便民利民。
(三)严格台账责任运用,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镇党政办将对各村(社区)、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和督办,对重点责任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公开进行跟踪督办。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更多行政村经营性集体收入迈入"10万+"行列,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XX范围内开展村组共建工作。现结合我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为基础,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N"制度体系为重点,持续深化改革,强化队伍、资金、平台保障,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运行架构,实现管理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监督数字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一)短期目标任务。至2022年12月底实现组账村管XX代理、整合"三资"监管部门。至2022年12月底实现全XX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全面转化。
(二)中期目标任务。在全XX范围内展开"拼图式"清产核资,开辟形成集体经济增长新路径,在2023年底完成对全XX清产核资、组账村管XX代理、整合"三资"监管部门等工作。
(三)远期目标任务。建立村组共建良好发展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管理信息化,实现集体经济有新增长,"三资"底数清、账目明、收益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自2022年9月开始,我XX坚持边推进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及时解决村组共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迈入10万+。
(一)动员部署(9月中旬)
1.宣传发动。制定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组共建工作专班。各村成立以村两委干部、小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离职村干部等为成员的村组共建工作小组,做好组织动员、政策宣传、公示核实、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方案。各村按照《麻陂XX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流程,制定村组共建暨"三资"清理实施工作方案,在充分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的意见后,报XX财经事务中心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并监督方案的制定及工作的实施。
(二)开展工作(9月中旬至12月底)
1.开展"三资"清理。在各村陆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分为调查核实、集中清理、公示确认三个阶段。调查核实阶段由XX农业农村办负责开展"拼图式"清产核资,形成农村集体资源"鱼鳞图"。集中清理阶段由各村清理小组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提级管理,逐笔销号。公示确认阶段由各村将调查核实情况分类形成明细表和地图,在村公示栏、微信群、三资平台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清查结果确认上报。
2.加强"三资"管理。在坚持组级集体资产"四权"不变的前提下,开展组账村管XX代理,组账经村集体民主议事程序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纳入村级管理核算,组账由XX"三资"监管部门(财经事务中心)代记。整合"三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村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
3.建立集体经济新增长点。XX政府负责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取适合自身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XX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鸡笼山村、宝溪村)全面转化。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拼图式"清产核资
通过查阅合同、账面、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进行全面筛查,制定详细的清理措施,提级管理,形成明细表和地图,逐笔销号,并公示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确保清理到位。引入农村数字云图系统,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印章管理,引入智能印章柜系统,提高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部门:财经事务中心;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办、财管所、各村)
1.明确清理范围。(1)资产资源。资产类:村集体(含自然村、队组)所有的账内、账外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的清查,要按照用途、类别进行清查核实;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申报处置。货币资金清查,要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对于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发现白条抵库要详细列明每笔支出的内容、金额、发生时间及未入账原因。资源类:对未确权到户的村集体耕地、建设性用地、山林、四荒地、水面等资源详细登记面积、空间位置、权属和经营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重点查清被私占、乱占、无偿使用的集体资源。(2)债权债务。在2021年债权债务清理基础上,对村集体账内账外、债权债务进一步清查核实,建立债权债务台账。重点对农户(单位)欠村集体承包(租赁)费、村集体欠农户(单位)的各种押金及项目工程款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3)经济合同。对除集体土地依法承包给家庭经营合同以外的所有书面和口头经济合同进行清查核实。按照合同名称、承包(租赁)人、承包(租赁)期限、承包(租赁)金、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招投标等内容进行清查,建立健全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台账。重点清查口头合同、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期限过长、价格显失公平、随意转包变更、违规变更用途、拖欠承包费(租金)等问题合同。
2.严格分类处置。(1)针对清理的资产资源。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调整账目;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承包的,要清理回收或补办手续;对侵占、私占、无偿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按程序重新发包租赁,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但因各种原因未确权的资产,由XX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界定、移交,一时难以界定或移交的,要制定明确的管理使用办法;对白条抵库,要查明原因、时间、背景以及发生时的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处理。(2)针对清理的债权债务。对已确认的农村债权债务,按照具体分类,制定详细的清收化解方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清收、偿还;对年代久远、欠款人无法确定或已死亡没有法定继承人等特殊情况,可履行民主程序后核销;对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人群,由村集体统一研究后可以实行减免,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报XX清理工作专班审批同意后实行。(3)针对清理的问题合同。要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整改完善问题合同。对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通过协商进行适当调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不缴纳的,除应继续追缴外,依法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租赁;对合同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要双方协商、通过修改租赁期限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合同进行规范;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对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按照规范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对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的,予以纠正;承包租赁方拒不配合纠正的,村两委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规范合同工作完成后,以村为单位建立经济合同登记簿,监督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