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力推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台阶上质量上水平,确保在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中取得好的成绩,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产业大县、康养福地、人文胜地、生态花园、幸福家园的总体部署要求,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为宗旨,以推进"创建基础夯实年"活动为总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版)测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固强补弱,强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为民创建与常态创建两大原则,围绕"城乡并重、软硬均施、标本兼治、全民共建"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城乡联动,突出城乡共建,切实解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短板弱项问题,扎实做好网上资料申报,努力打造提升实地考察点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年度测评取得好成绩,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三、重点任务
坚持以测评体系为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文明市政、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秩序、文明实践、文明新风、文明素养、文明倡导"八大工程,开展三十四项提升行动,高标准夯实创建基础,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一)实施文明市政工程,刷新城市颜值
1.开展城市道路高质量提升行动。坚持对城区部分主次干道路面破损、下沉,人行道地砖、盲道、道牙石破损松动、残缺不全安义叧収的花坛、树盘、缺失的井盖进行全面排查修复;对没有路面标线或路面标线残缺的主次干道、人行道,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进行全面划设;对道路隔离栏损毁的及时做好维护;对行道树、花坛内枯死、缺失的花草树木进行补植补种。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交警队
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完成
2.开展城市标识标牌规范提升行动。对城区新建主次干道两侧各类标识牌进行规范整合,统一规划适合城市风貌的集路牌、指示牌等功能为一体的标识牌;对交通指示牌规范整合,确保同一区域内相同内容指示牌只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要保证每500米至少设置一处,且指示准确规范。对所有背街小巷名称进行规范并设置标识牌;对沿街商铺户门头匾进行治理;进一步完善城区内公共文化场所、景区景点标识牌的设置,确保所有标识标牌设置合理,规范美观。
牵头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警队、××镇
配合单位:民政局、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开展城市无障碍达标提升行动。以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方式,完善主次干道、社区小区、公共文化场所、出入境办证大厅、宾馆饭店、火车站、汽车站、主要商业大街、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学校、医院、银行网点、营业大厅景点公园等场所,均要建有盲道、缘石坡道(设置到位且数量充足、不影响市民出行和非机动车停放)、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
牵头单位:住建局、残联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
4.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提升行动。研究制定露天垃圾收集方案,解决露天垃圾桶占用街道或巷道、不加盖、桶体脏、招惹蝇虫等问题;提升垃圾收集车、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效能,确保城区垃圾日产日清、即产即清;对餐厨垃圾处理方式进行研究解决,对沿街商铺户的餐厨垃圾桶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其摆放合理,清洗及时,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市容市貌;规范小区垃圾处理,加大小区分类垃圾屋、分类垃圾桶的覆盖和投放力度,通过宣传推广、举办垃圾分类主题活动等方式,让更多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住房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开展城中村提升改造行动。加大城中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城中村内危旧房、残垣断壁,确保城中村内小巷道路面硬化、沟渠通畅、村民门前无柴草、粪土砂石乱堆等现象,全面改造露天垃圾池,不能出现露天垃圾堆放问题。
牵头单位:××镇
配合单位:住建局、执法局、城市更新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6.开展空中缆线、通信设备箱整治行动。对全县部分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存在的空中飞线、缆线杂乱现象进行整理;对通信设备箱进行合理规划,重点解决通信设备箱(柜)占用人行道和盲道问题,对破损箱(柜)外包皮进行修复处理。
牵头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镇、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实施文明管理工程,优化城市治理
7.开展城区街道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管理办法,与商户逐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商铺业主落实前"三包"责任制,切实规范商铺门头牌匾的设置;严格规范市政设施安装审批制度和特许行业经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保洁制度,确保城区街道卫生干净整洁,公共厕所设备保持完好,保洁及时,管理到位,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保持连续执法,确保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散发小广告等现象;对城区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杂草丛生的地方进行清理并绿化,同时加强主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根据各街道情况,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开展背街小巷管理提升行动。建立网格化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巷长制";背街小巷管理有序,路面无垃圾、无坑洼、无积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排水沟渠通畅,村民门前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开展巷道"亮化"工程,确保装灯率100%,亮灯率≥95%。
牵头单位:××镇
配合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9.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提升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现象持续开展整治;开展"僵尸车"专项清理,对长期占用城市、小区公共区域的停放车辆进行处理;开展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专项教育,加强对学校门口、重要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交通秩序疏导,交警执勤到位,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快走"宣传活动,确保戴头盔率不低于80%,非机动车挂牌率不低于90%,提高群众文明出行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交警队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行政执法局、教育局、住房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开展建筑工地管理提升行动。各建筑工地要达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两个百分百标准,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提示标识;工地管理有序、无扬尘,出入口干净整治、拉料车辆不影响市容和城区环境卫生,无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工地围挡设置规范、美观、得体,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40%,围挡管护到位无损毁。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住房事务服务中心、××镇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开展城市小区管理提升行动。小区党支部、居委会、居民自管小组等机构健全并能常态化发挥作用,实现所有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配齐配全小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确保小区各类设施运转正常;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无积水;小区志愿服务岗(站点)能够发挥作用,垃圾房(桶)完好、整洁,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无小广告,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飞线充电,无安全通道被占用,无乱停乱放、乱堆杂物等现象。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住房事务服务中心、××镇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开展农贸(集贸)市场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场设施,划设经营区域;有符合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且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经营户规范、证件齐全、货物摆放整齐有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保洁及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售卖野生动物现象;设置规范的志愿服务岗(站点),并配备公平秤,设置独立活禽售卖宰杀区域;引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建中心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消防队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实施文明服务工程,塑造城市形象
13.开展窗口单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所有窗口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站点)全覆盖,设施齐全,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实现对外营业场所为老弱病残孕提供休息服务驿站全覆盖,规范设置母婴室;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力度,做到对群众微笑礼貌周到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文明出行引导等活动,广泛开展"行业标兵""窗口之星"等评选活动,全面提升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一米线"措施全覆盖,引导办事群众在线外文明有序排队;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识,确保公共场所无吸烟、争吵谩骂、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制定行业规范和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对行业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严格落实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有效予以处理或答复。
牵头单位:政府办
配合单位:各窗口单位、创城办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开展旅游行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公园广场、车站等场所配备市民文明旅游公约、文明旅游宣传手册、文明旅游行为指南。××、××森林公园、花石崖景区管理规范,各类标识、标牌及服务设施齐全;旅游饭店、旅行社服务质量好;乡村旅游环境良好、服务优质、顾客满意,旅游安全有保障;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周到;无欺客现象,旅游商品无投诉、旅游投诉无积案。
牵头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管理局、××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广泛开展文明驾驶培训、文明驾驶员评选、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公交车、班线车、出租车驾驶员文明驾驶、文明用语,文明驾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不发生抢客和与乘客争吵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等现象,车辆定期保洁,车内无垃圾;在售票大厅、候车室、进出站等处设有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岗(站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车站内管理有序,上下车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线",无在公共场所喧闹、吸烟、躺卧座椅等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在站内或车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且投诉电话能正常使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开展黑车和无牌照非机动车辆整治行动,维护全县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汽车站、火车站、交警队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开展餐饮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各餐饮门店的加工经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和公益广告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力度;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餐饮服务规范,争创"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保障餐饮安全;从业人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在餐饮服务场所主动张贴或摆放"文明用餐""节俭养德"提示牌、提示语,推广"光盘行动",开展公益宣传,倡导节约用餐、分餐分食、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生动物、反对铺张浪费,营造诚信、节俭、文明、健康、安全的用餐氛围。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卫健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开展志愿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全县建立规范化的志愿服务队伍,规范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及时统计志愿服务时长,加强志愿者培训,每年度培训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回馈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规范化管理,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比逐年提高;在各社区小区和窗口单位建立规范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站点),常态化开展惠民便民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一批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品牌。
牵头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办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实施文明秩序工程,改善城市风貌
18.开展社会管理秩序提升行动。加大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尤其是涉及侵害劳动者权益、侵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要及时化解处置;要加大扫黄打非力度,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维护校园周边环境文明有序;要加大网络yq的检测和处置力度,避免引起重大网络yq。
牵头单位:政法委
配合单位: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网xb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开展生产秩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全覆盖;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队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开展公共场所秩序提升行动。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窗口单位、车站等落实"一米线"要求;无在公共场所吵架、打架等现象,无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公共服务窗口、公交车站排队有序,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等违规行为。大力开展流浪狗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教育居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饲养宠物,做到文明饲养、规范饲养。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公安局、执法局、畜牧中心、环保局、各窗口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实施文明实践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21.开展党的思想理论传播提升行动。不断加大对党的新理论的宣传力度,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这条主线,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XX.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提升行动。大力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现全域化、标准化、特色化。探索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影响大的清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品牌;常态化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品牌化打造,管理及激励回馈机制进一步健全。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办、18乡镇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3.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建立由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辐射社会的教育引导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合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团委、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办、民政局、残联、关工委、各学校、各社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开展传统节日庆祝和重要纪念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以"弘扬传统文化,过好传统佳节"为主题,以重要节庆日为节点,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高度重视春节等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教育功能,挖掘各种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利用五一、十一等节日和重大事件、重要任务纪念日举办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好义安,引导市民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健康文明。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实施文明新风工程,涵养城市精神
25.开展移风易俗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婚丧嫁娶事前报备制度;广泛开展"抵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宣传表彰活动,坚持每个季度发布1次农村职业(媒人)媒婆红黑名单公示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高价彩礼,坚持新事新办,使"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有效遏制。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民政局、团委、妇联、18乡镇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坚持
26.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4月份)活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月(9月份)活动;结合全国卫生县城复审,在公共场所,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媒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27.开展文明创建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清水县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精神,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成为文明创建工作的推动者、参与者、宣传者。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每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文明创建活动、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的创建信息,将各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复审。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七)实施文明素养工程,培育城市气质
28.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在县电视台、轩辕广场大屏幕设置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定期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在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执勤民警、学校对接送家长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拍照,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公开曝光,让学生督促家长,达到学校、家庭共同整治不文明行为的效果;探索体验式处罚,由执勤交警、志愿者督促对乱扔垃圾、电动车逆行窜道、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人在相关区域进行清扫卫生、值勤值班等志愿服务;
开展《关于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调查》活动,由各包抓单位组织志愿者在各自的包抓路段、小区以及公共场所每季度开展一次不文明行为调查和劝导,并向创城办上报调查报告及影像资料。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29.开展市民文明礼仪培育行动。每月组织志愿服务队上街开展文明礼仪集中宣传活动1次,通过举宣传牌、打彩旗、散发传单、播放音频等综合措施,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在城区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市"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站,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在各行各业开展文明礼仪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在全县开展文明礼仪"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车站、进广场、进景区、进企业、进乡村"宣传"八进"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市民形成"学习文明礼仪、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教育局、创城办、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30.开展诚信建设提升行动。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商业街、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创建、评选、表彰工作;每季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10项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法院、公安局、网xb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实施文明倡导工程,营造创城氛围
31.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县属各新闻媒体及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围挡等要持续刊播张贴公益广告,城区主次干道每500米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学校、医院大门入口显眼位置,办公楼内外、服务窗口、车站、公交车、班线车、公园广场、商场超市、营业网点、景区景点、公共场所均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县260个行政村,每村至少有1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18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32.开展媒体宣传提升行动。每周在县属新闻媒体至少发布1条高质量创城新闻,每月向"中央文明网"和"文明甘肃"等微信公众平台至少推送1篇高质量的创城经验。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33.开展行业典型创建提升行动。在金融、通信、供水、供电、医院等服务行业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最美驾驶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度至少开展1次评选活动,实现表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牵头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开展
四、工作步骤
坚持上下联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4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将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抓紧启动创建工作,并及时将创建方案报县创城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并及时将各项创建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及图文资料报县创城办。
(三)自评验收阶段(20XX年9月)。由县创城办牵头,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按照《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漏补缺,对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梳理、归档整理,对实地考察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测评标准,软件资料符合上传要求。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巩固创建成果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制度,确保创建成果不反弹,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迎检测评阶段(20XX年10月)。在全面提升各项指标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薄弱点整改。整理归档汇总上报各类软件资料,全力做好年度迎检测评,确保测评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每月至少要研究1次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固强补弱,形成常创常新、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到位。
(二)严格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中分解的任务和需限时整改的问题,要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于需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尽快提出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并抓好落实。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将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任务进展缓慢或者长时间没有进展的,牵头部门负责人要在领导小组会议上作出说明,对牵头单位负责人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办、政府办、创城办要进一步加强创建目标、责任、过程监管,坚持常态化督查检查,加大媒体曝光力度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群众代表参与暗访测评,建立并推行月评估、季通报、年奖惩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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