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XX市乡村文化振兴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乡村文化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陈规陋习,在促进乡村振兴,打造"三城三地",为建设现代化美好XX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1.加强移风易俗议事协商组织建设。指导各地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各类移风易俗议事协商组织,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
2.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全省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等阵地,引导群众树立婚丧习俗新理念。
三、主要措施
1.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格落实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和标准,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在村庄醒目位置、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张榜公布,以村规民约的倡导推动作用,使移风易俗的新理念、新风尚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农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使村规民约成为新的道德规范,成为摒弃陈规陋习的有效载体,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作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载体。
3.发挥移风易俗议事协商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壮大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红白理事会等议事协商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婚丧喜庆事项简办章程和制度,明确举办规模、宴席标准、设宴桌数等具体内容,建立健全婚丧喜庆事项申报机制。发挥移风易俗议事协商组织作用,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群众改变陈规陋习。
4.加强婚丧服务机构建设。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和结婚颁证大厅,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员和结婚颁证员队伍,加快推进婚俗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殡仪馆和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进行改造整合,纳入公益性墓地管理,逐步实现公益性公墓(墓地)覆盖所有乡镇。建立健全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形成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补充的殡葬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
5.开展婚丧领域综合治理。落实属地管理与人事管理双重监督职责,严厉查处违规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大肆收受钱财等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严厉打击占卜算命、看风水、做"法事"、烧假人假物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在办理婚丧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等行为。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墓地、私自修建豪华墓和"活人墓"、在"三沿六区"范围内乱埋乱葬、违法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乡风。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把乡村文化振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督促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红白理事会办事规则,切实把移风易俗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当地社会风气明显改善。
2.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栏、道德讲堂、学校、文化广场等平台,加大对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殡葬法规政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崇尚勤俭节约、文明有序的时代新风尚。
3.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民政局对各地移风易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宣传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落后,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进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