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方案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信访工作宣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鲜明特点、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巩固"化解信访问题人人有责、人人都是信访民警"的良好局面,增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提升群众工作的本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5月中旬至6月中旬,相对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四、实施七项行动
1.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做好示范引领。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扎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注重公安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开展《条例》宣传。市局将选取优秀信访工作讲师,对全市民警、辅警进行专题培训。全市民警、辅警通过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自学。市警察训练基地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好《条例》,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
2.组织召开研讨会。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要适时组织《条例》贯彻落实专题研讨会,对《条例》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精确领会要点规定。同时,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对配套完善市局信访制度、优化工作机制、落实贯彻措施等方面研究探讨,推动构建市局公安信访工作新格局。
3.开展《条例》宣传"六进"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的引导作用,通过发放《条例》宣传作品,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多样化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
4.做好信访大厅宣传工作。对到信访大厅反映问题的群众,要积极开展《条例》宣传,使之明白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引导信访人理性、文明信访。
5.把宣传贯彻融入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每一次化解信访问题的过程,都成为一次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的过程,推动形成人人依法信访、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习惯。
6.参加主题知识竞赛。各级公安机关要广泛动员民警、辅警、辖区群众,积极参加国家信访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条例》线上主题知识竞赛。同时在日常的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检验学习成效。通过发放问卷,依托自有宣传平台、本地新闻媒体等,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知识竞赛,检验宣传效果,切实提升《条例》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7.固化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入自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提升宣传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策划内容,周密部署实施,推动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充分调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力量,举办群众参与度广、接受度高的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突出宣传主题,挖掘信访好故事,传播信访好声音。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预警、报告、协调、处置负面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做好总结提升。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公安信访工作作为推动公安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公安信访工作整体情况、引发原因及信访趋势,及时提出解决的路径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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