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材料
2022年关于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
方案材料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创建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城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理念,为加快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开展集中攻坚、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努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样板,高标准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各项任务指标,助推我县绿色发展,实现"创森"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建设内容
根据《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相关规定,确定以下工作重点和建设内容:
(一)编制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编制实施《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1年)》期限为10年,科学确定森林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谋划启动一批森林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颁布实施。
(二)实施重点绿化工程,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中心城区园林建设。主要包括城区公园、游园建设、街道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林荫停车场建设等。一是实施城区景观绿色提升工程。按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对城市出入口、交通主干道和城市建成区大力开展公园、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建设,见缝插绿,实现零星地块的全面绿化,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绿化质量和品位,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以上。针对高速公路出口到大街以及县城周边荒地和空闲地进行景观林带建设,以提高县城出入口景观效果;对城市主干道两侧绿化断档地块进行补栽,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效果,着力解决城区行道林荫景观效果不佳等问题,形成完整的行道树绿化体系,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行道树绿色长廊,提升绿化档次,提高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以上;取缔拆除县城周围废弃房屋、露天废品收购站和残垣断壁等,同时对县城或周围建设地段及不能拆除的有碍美观的建筑物,砌筑具有县城风格的围墙进行遮挡;对县城进出口道路、高速路两侧未绿化地段进行绿化植树。二是实施单位庭园绿化示范工程。实施城区机关庭院、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增绿工程,开展园林式绿化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对已建成的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工业园区进行绿化整治和改造,尤其是新建小区、住宅周围消除裸露黄土,以植物造园为主,增加乔木品种和数量,做到树、花、草综合利用,乔、灌、青相结合,实现多品种、多形式、多层次绿化,全面提高庭院、居住区、工业园区绿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县城北部教育园区、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覆绿工程。
2.乡镇及农村绿化建设。主要包括乡村公园、主干街道绿化、美化,村屯绿化,乡村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特色经济林及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村庄绿化率达%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农田林网控制率达%以上。
3.绿色通道建设。对贯穿县域的所有铁路、高速公路、县级以上等级公路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方式全部绿化,打造绿美廊道。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
4.城市水源地及水岸绿化。对贯穿我县所有河流、沟渠水系沿岸进行绿化、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到%以上。
5.义务植树及森林保护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投身到春秋两季义务植树活动中来,采取多种形式增加适龄公民尽责率,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杜绝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等重大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绿化成果。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太行山绿化、储备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国有林场巩固提升、嶂石岩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建设及矿山修复治理,着力改善城区周边山体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城森林生态圈,建立完善的森林、绿地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高林木覆盖率。
(三)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根据本地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实际,年内要分别建成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宣传,在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公众游憩地,设置科普小知识、科普法制宣传等生态科普设施和场所。每年举办县级森林城市主题宣传相关活动次以上。开展对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管理,健全古树名木登记建档制度,保护率达100%。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1日-3月15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创森"建设任务;完成编制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策划展示县森林城市建设风貌的专题片;召开"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对"创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3月16日-9月30日)。《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1年),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颁布实施。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照任务和创建目标,查漏补缺,全面开展"创森"工作,并打造一批绿化精品亮点。
(三)申报迎检阶段(2022年10月1日-11月30日)。县创森办根据省考核验收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报告,正式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0月底前,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创建的各项指标要全部达到"创森"考核验收标准,并及时将创建工作总结上报县创森办。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主要内容和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含图片),有关责任单位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要有详细的数据佐证说明,并附有翔实的支撑材料。经系统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相关统计数据及其证明材料,对照相关考评体系分类归档;完成县森林城市建设风貌专题片制作,迎接省级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统一规划、协调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创建进度调度及创建工作督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按创建标准抓好落实,确保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融媒体中心、今日均要开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专题栏目,宣传森林和树木对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我县创森成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努力营造"创森"的浓厚氛围,通过在车站、广场、公园设置宣传栏,在街头电子屏滚动播出创森宣传广告和科普知识,全面提高民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努力使"创森"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保证投入,巩固成果。
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创森工作。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不断增加绿化投入,确保完成绿化任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的巩固和提高绿化成果。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县督查办、县创森办要不定期对"创森"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新建绿化或绿地提升工程实行一月一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工作进度要求快速推进。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作为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五)加快工作进度。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各项绿化提升工程在月底前全部竣工。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