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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做好国庆应急值守的通知-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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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XX区审计局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3

2.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4

3.XX市XX区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6

4.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7

5.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11

6.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廉洁自律等工作的通知 15

7.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17

8.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23

9.XX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期间及二十大前后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29

10.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33

11.XX县审计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庆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35

12.XX县审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37

13.XX县审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39

14.XX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通知 41

15.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部署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 43

XX区审计局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上级规定,20XX年"国庆"长假放假时间为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七天。10月8日开始正常上班。

为保证假期机关大楼安全,请大家在节假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关闭办公室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勿留在办公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电话应保持运行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和信息传报及时、准确,若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消除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去往人员密集场所务必佩戴口罩。确有安排需外出的,出发前和回益后,请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节日安全稳定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吸取长春"7.24"重大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节前,要组织一次对属地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防范工作落实。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消防风险管控,开展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要对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现场等重点部位和高速服务区、客运站、办公楼、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隐患。要督促消防责任主体完善消防预案,开展培训演练,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初期火灾防控灭火能力,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国庆节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按照规定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承担外出调研、检查等工作。要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同志参加节日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人、机分离。发生脱岗漏岗事件,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同步加强值班业务培训,强化值班信息报送,特别是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节日期间施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时前向厅值班室汇报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于10月15日前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情况报至厅安委会办公室。

XX市XX区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防疫和安全应急任务繁重。根据区有关会议精神及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园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加强防疫宣教,引导职工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高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要去往福建莆田、泉州、厦门以及黑龙江哈尔滨、绥化等中风险地区,不要与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园区机关国庆期间出市需要向主要领导报备,企业人员如果出市请和企业负责人报备。

二是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突发事件的源头防控和处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作为,防范在先,超前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各企业值班人员做到严守岗位,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及不在指定地点值班的现象,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应急联络通讯畅通。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重要节日,特别是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企业停产再复工、关键岗位人员缺位等情况增多,加之夏秋转换时节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保安全保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任务艰巨。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受群众"补偿性""预支式"出行意愿强烈和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等因素影响,今年"两节"假期风险挑战更大、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领悟"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三件大事"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安委办传〔2022〕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2022〕161号)等文件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我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公告制度、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制度、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四项机制"和"安全三日"制度,切实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以及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律特点,及时开展事故灾害风险预警,准确研判各类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危化、燃气、消防、地下空间等各类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排查和整治,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隐患动态为零"。

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深入排查尾矿库、排土场、渣土堆等问题隐患。危化企业要督促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落实假期在岗在位情况,对动火、检维修等高危作业提级管理。道路运输,要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关键要素,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特别是网上组织的临时拼车包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城镇燃气,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居民用气安全检查和教育,组织街道社区和物业机构,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开展检查,排查居民用气风险,落实"三保险"。消防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点项目要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海洋渔业要深入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遏制渔业船舶领域事故上升势头。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十不准"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做到"看住人、管住火"。旅游领域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野海滩、黑景点等未开发景区和海上"飞鱼"、吊桥悬锁等新兴游乐项目安全管控。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铁路、民航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

三、强化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

各地区、各单位要尽心尽职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预警信息会商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针对节日特点,进一步演练实用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消防救援队伍和全市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提高勤务等级,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应急物资配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出现险情科学安全高效处置。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疫情出现规模性反弹和多点散发,疫情输入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指挥部第43次会议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国庆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

疫情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是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及时妥善处理紧急突发情况,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国庆假日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及应急值守、信息报送作出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带班值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备勤制度,做到关键岗位成员不离省、不离市、不离县区,定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隔离场所、两站一场、冷链总仓、物资保障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要切实保持防控措施有力有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二、从严从紧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值班工作职责,严肃值班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临时顶岗、非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等情况发生,特别要加强基层值班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准备工作,确保值班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从严执行24小时疫情带班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发生趋势,严格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做出预警和应急响应。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属地内各级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病例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从严从细做好值班信息报送

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确保值班设备和通讯设施24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政令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值班信息及时传递、报送。疫情信息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指挥部要求,做到新型冠状病毒初次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信息"逢阳必报、逢阳即报"。要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时效性,在接到(疑似)疫情报告后,立即核实相关信息,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做到"先管后筛",相关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初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确保信息报告准确、及时、有效,杜绝因层层审核耽误疫情报告预警。

四、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国庆假期疫情和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对国庆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值守到位、措施到位。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值班表放假前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五、严格外出报备制度

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宁市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宁办发〔20XX〕13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有关制度的通知》(宁办函〔20XX〕13号)要求,严格做好请销假和报备工作,按要求报告有关事项。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省,必须外出时规避中高风险地区,提前报备,做好行前、途中和返程后的健康管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六、做好值班保障服务工作

各县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结合实际配备值班设施,优化值班环境,改善值班软硬件条件,为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解决好值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问题。

市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0971-8160107

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廉洁自律等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对敏感事件、重点群体的排查,要全面掌握中秋国庆期间可能进京上访、赴省异常上访的重点人员信息线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情绪稳控。

二、加强安全生产

各科室、单位要密切关注本单位住宅楼、出租房屋门店、人员密集场所、厂房、库房、易燃易爆、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安全消防情况,及时排查消防火灾隐患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等制度,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专班力量,确保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处置,遇有重要敏感信息,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局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

局系统干部职工要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聚集,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开本地,鼓励大家就地过节。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勤洗手,室内勤通风及消毒,做好疫情防护预防措施。应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它可疑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医。

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全局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不得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旅游安排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场所;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参与赌博或带彩娱乐活动;不得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本市住建领域"隐患清零"工作,筑牢城市安全防线,根据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XX〕27号),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31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深入吸取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站位、勇于担当负责,以防范遏制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观念,把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中。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一线,紧盯问题最突出领域、工作最薄弱环节,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切实推动基层排查风险隐患。

(三)用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密切关注住建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属地管理责任和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认真响应市民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反映的诉求,积极稳妥地加快解决。

二、要从严从细压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

(一)落实领导管理责任。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亲自研究,专题部署、靠前指挥,班子成员要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做到工作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一线、监督检查到现场、确保责任无缝衔接、换人不换责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四类清单"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管理环节存在交叉或环节相扣的,要主动靠前,不能缺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拆房、修缮工地,住宅小区、征收基地、燃气、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的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施安全度假"五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安全度假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技术团队要在岗在位,对关键岗位员工要逐一交底交清安全事项,坚决抵制"三违"。

三、要有针对性地落细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属地、行业实际,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风险的系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做好预警防范。

(二)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前阶段市委、市政府城市运行安全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等,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排查、安全"回头看"等形式,深入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存量隐患及时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节日期间,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查找不足,强化管控措施,落实闭环管理。

1.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加强危大工程管控,严防坍塌、高坠、起重机械设备倒塌、火灾等事故发生。强化恶劣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物资储备。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针对建筑工地施工特点,做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行为。对需连续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到岗带班制度。

2.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地下空间管理要强化市区联动,积极发挥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燃气管理要做好燃气供应及应急保障工作。重点做好瓶装液化气配送,天然气供应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托现有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资源调配,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落实保障队伍安排,保障节假日期间用气安全。

3.要加强房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房屋管理部门要在节前组织力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要深排细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

住宅修缮工地方面,要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相关安全生产责任,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节日期间对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动用明火作业、电气设备使用、高压电线防护、消防设备维护等可控危险源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管理。

房屋征收基地方面,要对已腾空未拆除房屋及时封门封窗、断水断电,杜绝人员回流和地块擅自挪作他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禁出租出借等行为。对实施拆除的基地,严格落实管理要求,落实封闭施工和外围巡视,对忽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体单位"零容忍"。

拆房工地方面,节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停工。加强拆房工地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梳理工地存在的问题、隐患清单,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负责人在岗带班,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需在节日期间施工的,施工企业必须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强化措施、应急预案和节日期间施工计划,经区拆房管理部门核准报市拆房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小区物业方面,要加强节日期间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管理,强化对建筑外墙、屋顶、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电梯、消防、供排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维护,落实值班、应急处置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强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区建管、房管部门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与本市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重点场所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玻璃幕墙以及所有建筑外立面、空调外机等高空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五)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属地、行业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本行业流动人口管理。敏感地区返岗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上报属地街镇并做好登记隔离。

四、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周密部署,建立健全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置,细化值班值守安排。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24小时专人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要严格值班纪律,加强信息收集,做好突发事件及重要信息的报告工作,有力处置涉及安全生产、设施运行、市民生活、社会稳定等各类紧急突发情况。要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预报机制,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运行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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