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4
为全力维护我市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全市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1日后来自武汉以及途经武汉至我市的所有人员,应当到村、社区进行登记。自觉在家自我观察不少于14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立即前往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治疗。
二、武汉来我市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医疗、疾控机构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各旅行社、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旅游团队和散客。
四、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我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市人民医院:15205550022/15205550011
市中心医院:0555-2881296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0555-2320151
市妇幼保健医院:13855562868
市中医院:0555-2773151
市传染病医院:0555-3100601
含山县人民医院:0555-4324029
含山县中医院:0555-4326400
和县人民医院:15955540048
和县中医院:13856521270
当涂县人民医院:0555-2973794/2973749
当涂解放军86医院:0555-6722136
当涂县中医院:0555-6158805
博望区人民医院:13395555369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