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100字水利系统)
市水利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日常办公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按照xx省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xx省水利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结合xx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所属办公区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归口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做好疫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体系、加强宣教,立即报告、快速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水利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彦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市防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河湖与水资源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四、职责分工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科室和单位加强疫情的防控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局内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局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负责根据局党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所需资金和相关采购工作。积极配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卫科做好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采取登记造册等措施。
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和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加强防控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应对,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各科室、各单位:除了履行相关职责外,还需负责做好本科室、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五、预防措施
1.疫情期间,节假日离开xx市辖区外出需向领导小组进行报备,取消一切非必要公出,确需公出从严审批并报局领导小组备案。
2.一旦本人及亲属出现发热、干咳等相关症状,需向单位及时报告,根据情况进行隔离。
3.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提供体温计,在七楼西侧男女卫生间提供洗手液,干部职工外出归来应及时测量体温、勤洗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外出佩戴口罩,必要时统一发放预防药剂。
5.加强办公区域内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检査,确保饮食、饮水等卫生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6.做好临时来访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参照预案进行处置。
7.建立值班制度,疫情期间由局班子成员带班,设置值急值班人员一名,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设在防汛值班室。
六、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疫情,即刻启动本预案。首先立即向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随即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形式报告,确保在半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疾病控制中心;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
2.处置程序。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疫情处置程序。
一是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当突发性传染病发生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二是建立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隔离病源,并对有关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时间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妥善管理,做好记录。
三是建立健全局干部职工健康档案。掌握传染病在办公区域内的动态及发展情况。
六、善后处置
1.及时评估分析。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
2.适时公布情况。根据所发生疫情具体情况,客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进行发布。
3.收集社情动态,及时准确全面收集社会主流媒体发布的各种疫情报道,传递正面信息。
4.安抚慰问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干部职工恐慌情绪。
5.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做出公正客观评价。
七、相关要求
1.按照归口管理有关规定,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以及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按党中央、国务院、xx省、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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