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以实现零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攻坚克难,标本兼治,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积极适应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对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各地政府及其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要监察内容,从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查找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并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推动非煤矿山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非煤矿山领域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强化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积极推行地方政府领导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2.落实部门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紧紧扭住遏制较大事故这个牛鼻子不放松,认真按照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强化属地监管,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台账,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监管,确保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监管主体,做到权责明晰,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岗位,监督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措施,编制完善风险分布图和清单台账数据库,认真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开展"反三违"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见效,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4.健全完善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充分发挥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综合国家监察、安全监管、资源管理、供电、民爆器材、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信息,适时召开专委会联络员会议或专委会会议,重点分析研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准确把握本区域、各类矿种等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每月逐级报送风险分析报告,并及时发送预警提示信息。
5.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认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定期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动态更新风险告知栏、岗位风险明白卡,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培养一批示范矿山,适时召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现场会。
6.深化重大灾害超前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所有地下矿山要开展水害防治自查,探清查明矿区周边闭坑矿井、老采空区和导水通道等情况,水文地质中等及以上矿井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有岩爆或冲击地压风险的地下矿山要加强岩爆或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危险性评估,强化岩爆或冲击地压防控措施;重点开展冒顶片帮灾害防治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充填采矿法,开展采空区治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按设计治理采空区行为。把防灭火和防中毒窒息作为重点,加强风筒、输送带、电缆的使用管理和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的监督管理。突出尾矿库"看住井"措施,加强库内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等排洪设施的检查。
7.严防严控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结合季节特点和任务需要,在抓好矿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金属非金属地下(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十条规定,加强春节冬奥会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工作,严防措施不落实擅自复工复产;认真做好汛期防洪、防雷电、防排水措施和应急准备,严防淹井、滑坡、溃漫坝等事故发生;针对第四季度特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异地交叉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严防岁未年初事故反弹。加强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段的巡查责任落实。
8.巩固尾矿库专项战役成果。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资金支持尾矿库综合治理,完成中央、省环保督查涉尾矿库和磷石膏库有关工作任务。
三、提升保障能力,夯实非煤矿山安全基础
9.深化宣讲教育活动。继续巩固深化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政策法规、讲责任落实、讲灾害治理"为主题的非煤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在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宣讲教育的基础上,督促所有矿山企业应利用3个月的时间进行全员宣讲教育,推动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10.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实施常态化"逢查必考",开展安全培训和劳动用工专项整治,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外包施工队伍和人员。
11.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对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安全风险等级重新评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12.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的督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及其配套选矿厂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等级。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X号)要求,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未开展、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要通过执法、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大惩戒力度。13.推进"一优三减"。单班入井越过30人的地下矿山要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减少生产中段、减少工作面、减少作业人员,依法对不按设计编制生产建设作业推进计划、多中段无序开采、生产系统不完善等问题的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
14.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报警系统和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的运用,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所有非煤矿山基本实现远程巡查及防控。
15.推进机械化建设。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拟出台的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我市地下矿山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6.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实战演练。加强尾矿库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检查,开展汛前实战演练。
四、强化监管执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依法治理???
17.加大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定的三年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14座以上的目标任务。
18.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聚焦保康省级重点县,以及南漳、枣阳等市级重点县和单班入井30人以上地下矿山,从安全准入、提升办矿质量、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9.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重点打击整治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落实、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不按规定填绘图纸、不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演练、外包安全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和"三违"、"三超"等不安全行为。
20.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21〕21号),统筹监管和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水平。适时组织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交叉检查,严格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要求。
五、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1.督导矿山上级公司安全责任落实。实行非煤矿山企业集团公司向市、县应急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制度。
22.加强非煤矿山主体责任落实。对照《湖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企业自查自纠后,应急部门进行抽查,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依法实施处理处罚。
23.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加强市级非煤矿山安全专家库建设,开展"优秀专家"评定活动;加大对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开展"优秀评价报告"评定活动。
24.落实共管共治共享机制。强化非煤矿山专委会建设,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落实。特别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的联系,共商共治非煤矿山安全发展问题。严格落实事故单位"七个一律"要求,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和宣传力度,及时现场核查和处理信访举报,及时兑现奖励。
25.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剖析和梳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
26.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干部业务学习,组织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岗位人员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专题业务培训,着力解决现场检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强全市非煤矿山监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向保康县应急局基础股先进集体学习"活动,树立风清气正良好政商环境和干事敬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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