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农村干部目标绩效考核意见
20XX年度农村干部目标绩效考核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村庄年度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推进、激励和监督作用,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20XX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范围
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文书、计生主任。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阶段性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办法。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建设、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特色指标5个类别25项指标。总配分110分,其中年度重点工作100分,特色指标考核10分。
(一)经济建设(4分)。包括年度村集体积累及债权、债务化解、一事一议、年终分配方案相关指标统计上报三项指标。
(二)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18分)。包括工作效能及政令畅通、党员教育发展与党费收缴、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议事和村务公开等四项指标。
(三)社会建设(61分)。包括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民兵预备役及征兵、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平安建设、精准扶贫、农林生产、畜牧防疫、社会保障等指标。
(四)生态建设(17分)。主要包括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镇村建设、水利工程相关指标。
(五)特色指标(10分)
四、阶段性考核
阶段性重点工作结束后,随即计算出考核分数,作为年终综合考核该项工作的分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考核程序
(一)检查考核。每一季度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中心,以下简称考核办)按照考核办法,组织镇有关职能单位对农村工作考核事项采取村庄提报、实地检查、抽样调查、数据审核、财务审计等方式,对各村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得分。
(二)审核汇总。由镇考核办审核并汇总出考核初步结果,提交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公示审定。季末镇党委扩大会议对每一季度的考核进行研究审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和年终考核分值,对各村考核得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结果使用及奖惩
(一)考核奖励
1、综合考核先进村庄。根据考核综合得分,将各村庄分别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在全镇进行通报,并据此做出奖惩决定。考核前10名的村庄,由镇党委政府授予"综合考核先进村庄"荣誉称号。
2、单项突破奖。设立经济建设、精准扶贫工作建设、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单项突破奖。根据全年工作考核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单项突破奖授奖村庄,每个奖项受表彰村庄原则不超过3个。
(二)考核惩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原来考核的基础上,在综合得分中扣除5%;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且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并被一票否决的。
七、工资核定及发放
(一)工资构成。农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村主任)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考核工资。1、岗位工资。支部书记(书记、主任一人兼)每月600元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村主任、文书岗位工资由镇经管中心统一打入个人账户。2、考核工资。支部书记每人每月300元,全年3600元。按照全镇农村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村主任)年度考核总分,计算考核分值和相应考核工资。
(二)干部工资发放。1、各村按年终确定的工资总额标准,春节前由经管统计中心一次性打入个人工资账户。2、发放办法:支部书记工资按计发标准全额发放,村主任、文书、计生主任的工资由党委政府根据各村工作绩效研究确定。因党委批准中途离职的四职干部,按在职时间计发工资,擅自离职或被撤销职务以及不干工作的干部,不发任何报酬。
(三)被启动诫勉程序的农村干部,工资按诫勉制度规定发放。
八、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考核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由陈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各责任单位考核工作。
(二)明确分工。镇考核办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各有关考核责任部门也要根据职能分工,以本意见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细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核后印发实施。
(三)严肃纪律。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村庄,一经查实,视情节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取消该村庄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考核不认真、不公道、不准确而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责任考核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资格。本考核办法由镇考核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