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兰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年任务目标,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落实。现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局党组主动强化担当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支委会9次、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9次、支部主题党日9次、党组会议13次、党组专题会议10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党课3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次、"民法典"知识测试1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次;按照年初发展党员计划,接收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发展积极分子5名;开展"三进"活动9次;组织全局党员、非党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让线上学习成常态。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有力。制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贺兰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形成排查表并开展检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全年共计召开1次工作会议,2次党风廉政专项检查,1次参观学习。三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16个,我局制定整改措施76项,清退各类资金3.1964万元,修订完善制度23项,问责、约谈8人。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3个,整改率81.25%。
(二)大规模实施国土绿化,全力推进创森工作。一是做好乡镇造林绿化。2020年全县下达造林任务面积6754.1亩,已完成3102.66亩;完成8个自治区级示范村绿化美化建设,绿化面积260亩;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2950亩;完成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绿网提升面积1400亩;建设北环绕城两侧义务植树基地,栽植树木3.2万株,新增林地322亩。二是做好城区绿化提质。实施4处小微公园建设,总面积164亩,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99%以上,正在确定公园名称;抓好建成区交通主干道生态绿化景观建设,实施兴旺路、虹桥路、德翔西路、永胜西路、沙海路、花园北街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完成县城空地绿化12处,总面积107.6亩;完成8个森林社区、11家森林单位绿化提升,预计年底完成创建。
(三)全力保障经济发展。一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已启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全县调研工作,初步完成定位目标、发展战略、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人口与城镇化率4项研究工作,正在修改完善;编制完成《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已报上级部门审批;完善《贺兰县德胜局部片区"退二进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助调整《银川德胜商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分类工作。二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多次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草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沟通交流我县涉及的矛盾图斑,对重点图斑进行现场踏勘,目前已将经县政府审定的矛盾图斑数据上报区厅和市局。三是合理编制供应计划,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合理编制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及经营性用地供地计划,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年上报城镇批次6个,单独选址项目2个,集体建设用地3个,总面积1076.529亩。全年供应土地23宗,供应面积752.2335亩。其中: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5宗,出让面积389.3835亩,收入土地出让金21951.42万元;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宗,面积362.85亩。四是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全年共处置闲置土地16宗,面积978.47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76.9245亩。五是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积极开展与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及平罗县的图斑接边工作,共完成所涉及图斑接边520处;调整权属变化图斑346个;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变化图斑提取,国家下发监测图斑2122个,自主提取3672个;完成数据对比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六是做好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今年共收储14宗土地,共计324.05亩,收储成本1871.1959万元。积极做好自治区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重点工程、新华百货项目、沈阳东路快速通道工程、呼包银高铁项目、银川市典农河旅游风景路(一期)(阅海-沙湖)绿化工程、110国道改造扩建、贺兰山路东延伸提畅改造、贺兰县至立岗公路改扩建工程、贺兰县北环路(广源街-富兴北街)项目等土地收储及征地拆迁等工作。
(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开启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网上办、联合审"的审批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结时限,不动产首次登记效率提高80%,转移登记效率提高70%,转本位登记效率提高87%;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开设"企业专办"业务工作室;启用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端,减少群众排队时间。全年累计受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3156件,不动产登记证明20400件,档案查询25124件,唯一住房证明22630件,抵押注销登记4800件,查封登记1547件。二是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为简化办理流程,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全年共计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5本,涉及土地面积1131.409亩。
(五)大力推进民生服务。一是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全县确权颁证工作涉及4镇1乡56个行政村,共计36815宗宅基地,目前已完成52个村29892宗宅基地的入户调查工作并进入制证环节,外业调查数量35867次,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19921本。二是妥善处置来信来访。扎实做好信访综合平台分流转办受理工作,全年受理各类信访平台2769件,解决答复2753件,答复率99.4%。三是配合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积极配合县教育局、住建局对全县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共计发现无规划不到位小区,未达到要求但需建设幼儿园小区2个,规划幼儿园但未与首期同步建设小区5个,已发函要求企业调整规划方案并尽快开工建设。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自然资源信息"五公开"。全年共计公开信息590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75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9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条。五是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参与开展配合"文明交通"、"文明规劝"、"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志愿服务条例》宣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志愿服务之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共计开展72次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加人次424次。
(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一是及时开展普法工作。制定《自然资源局2020年"七五"普法实施方案》,《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建立以案释法的工作制度》、《自然资源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四清单一办法"》等文件,以各类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完成我局"七五"普法终期验收考核,同时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按照我局普法实施方案,推进干部职工上讲台活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二是认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2020年共计开展动态巡查143余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4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涉及违法占地面积6亩,立案查处6宗,已结案6宗,共计收缴罚款109056.55元。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及宰牛沟展开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136余次,打击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同时,杜绝盗采砂石行为造成的扬尘,发现非法盗采行为2起,口头制止2起。四是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自然资源部下发2019年四季度片疑似违法图斑114个,2020年前三季度卫片疑似违法图斑64个,调查核实后,一、二季度卫片疑似违法图斑1个,涉及土地面积270.4亩,违法比例为6.66%。五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共下发我县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32921个(其中西夏区移交我县1080个)。经我县对照2019年1:2000遥感正射影像进一步内业分析,共去除伪图斑22193个,最终确定需外业核查图斑10728个。截至目前共完成外业核查9713个图斑,核查完成率90.54%。六是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共受理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报警32起,立案10起,结案6起,处理违法行为人6人,罚款1.5159万元。七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制定《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企业明察暗访工作计划》,明确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配合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对贺兰县宰牛沟建筑用砂矿复工复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按计划定期深入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八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成立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小组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专业排查组完成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九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土地、规划、矿产、测绘和林草五个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和湿地保护巡查,加大违法建设行为认定力度。
(七)全力保护自然资源。一是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整改。根据区厅《关于切实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反馈贺兰县8个方面问题,涉及土地38宗。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4宗,整改完成率为63.16%。二是做好森林防火,落实主体责任。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9份;购买农药4120瓶用于各乡镇清除林带可燃物;在立岗镇沙枣林开设3条防火隔离带,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防火演练,共计开展2次防火应急演练;严格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年共检查8个乡镇场及重点单位24次。出动警力50余人次,出动警车2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河湖水岸划界确权。已完成了三条干沟、四条支干沟、七条支沟和五条干渠管理范围100%划界工作,建立了数据库,编制了《技术报告书》、《质检报告》等;已完成全部19条沟渠的边界划界工作并通过水利厅的初步验收。四是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开展辖区内湿地产权确权图斑逐一核查,全面查清我县各类湿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共核对图斑140块;聘请湿地巡查保护人员做好湿地每日巡护工作;每月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清理湿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对湿地范围内水生植物及驳岸植被进行修复。五是实时监测林业有害生物,做好林木检疫。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84万亩,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42份,林业产地检疫率100%,有效减少了苗木病虫害发生。签发自治区内外植物检疫证书519份,木材调运检疫648m3,检疫苗木702万株,复检苗木5.6万株,复检花卉567万(盆)株。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一是可造林地严重缺乏,重造轻管问题突出。乡镇造林主要依靠农田林网和沟渠两侧造林,只能通过征地、土地流转增加造林地。部分可造林地自然条件差,且无法利用惠农渠黄河水浇灌,苗木不易成活。同时,上级资金投入少,导致部分区域养护管理不到位。二是部分宅基地确权难度大。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一宅多户""一户多宅"、宅基地无法证明、权属不清、房屋破损等问题突出,增加了确权登记工作难度。三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难度大。由于动态巡查覆盖面积广导致巡查周期长,不能及时发现部分违法用地私搭乱建现象,难以掌握所有违法用地的情况。
三、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盯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各类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引导党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践行初心和使命。二是抓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放心"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全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知识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能力。
(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一是2021年初基本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德胜局部片区"退二进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及管控工作;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调整;深化完善贺兰县静态交通规划及停车设施升级改造解决方案。二是做好2021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和2020年度GDP建设用地下降评估工作。三是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预审、选址以及农用地转用报批的办理速度和质量。四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规定。五是加强和改进土地征收工作,加快推进各征地项目实施,积极开展集体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六是高质量推进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统一时点核查工作及最终数据的质检整合,完成最终的验收工作。
(三)严格自然资源执法。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动态巡查工作,加强矿山治理巡查与土地巡查等。明确巡查目标,压实巡查责任,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二是紧紧围绕一年一度土地、矿产下发的季度、年度卫片图斑开展核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联动机制,采取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方向转变,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森林火灾案件发生。
(四)全力推进县城绿化。一是以县乡村主干道路和新修乡村道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为主,围绕主要道路、沟渠,结合农田水利实施农田林网建设,逐步实现县内主干道路、主要沟渠宽林带绿化。二是针对各乡镇内居住集中的村屯实施环村林带、小微公园等建设,鼓励村民种植果树,加强村屯绿化。三是做好我县辖区苗木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预防林木病虫害发生及蔓延。
(五)推进民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大金融联办力度,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加大与各大银行合作力度,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加快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企。二是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及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贺兰经济平稳和谐发展。三是计划实施贺兰县宰牛沟砂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贺兰县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待下达批复后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