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实施方案
杨桥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实施方案
2020年07月23日
今年汛期以来,多轮强降雨,特别是7月以来我镇遭受的持续强降雨造成全镇范围内的洪涝灾害,菜子湖水位超历史最高水位,致使我镇沿菜子湖流域的胜利圩、大团结圩等圩口漫破,造成圩内农田受淹、排灌泵站、沟渠水系、田间道路、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损毁,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防汛救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镇水毁实际情况,制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精心谋划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二、目标任务
密切关注汛情、水情、天气,全面启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对具备条件的水毁基础设施,根据轻重缓急,先生活、后生产,完成水毁基础设施应急修复,确保尽快恢复生产,年内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实现灾后基础设施条件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有保障。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安排涉及民生的、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住房、教育、水利、交通、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功能恢复,以及耕地复垦补种关系农业恢复生产。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市、区各级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竭力减少财产损失,科学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1.开展报灾减灾,全面摸清受灾水毁情况。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对圩内种植户的农作物、农业生产物资等进行登记、报灾,并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对农业损失进行核灾理赔。同时,立即与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就洪水退后补种农作物问题进行请示,请求给予技术指导。鼓励农业种植户要建立信心,提前做好灾后恢复生产的准备。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排查汛期防汛中出现的薄弱环节,以及水毁情况,科学制定水毁修复方案,对水毁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实地核实灾毁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建设任务、确定完成时限。积极申报项目全面治理,确保水利工程在今后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扶持政策
1.镇、村两级制定减免承包费、延长承包流转年限等方式予以支持受灾农业种植户,农业农村部门储备必要的农业生产物资支持恢复生产,与相关的农业企业对接,确保恢复生产后的农作物销售顺畅。全力以赴抓好灾后农业生产,千方百计保证恢复灾后生产生活,努力实现大灾之年损失降到最小。
2.充分争取项目支持。坚持立足本镇,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投身到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当中。同时,积极对接应急、农业农村、发改、水利、交通等部门,争取灾后重建的有关项目、资金、政策,准确把握灾后项目争取方向,争取上级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
五、责任单位和任务分工
村(社区)为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主体,全面发动群众、农业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要树立信心,全面投入到灾后恢复生产中,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制定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恢复方案,制定工作时间表。镇各部门,强化协作,加强技术指导,对接上级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区直业务单位,对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提出科学的技术方案,对接技术设计,推进工程建设。
六、当前重点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杨桥镇大团结圩水毁修复项目:2020年7月16日14:50,菜子湖水位达17.26米,大团结圩堤坝洪水漫溢决口,决口长度约200米,2.1公里堤防全线漫堤,堤坝损毁,造成圩内排涝机站、管理房被淹,机电设备水毁,灌溉、排涝沟渠冲毁,电力杆线、变压器等损毁,机耕道路冲毁。
2.杨桥镇胜利圩水毁修复项目:2020年7月14日,菜子湖水位达16.9米,超保证水位,致使胜利圩堤防八鲍公路中段决口,决口长度100余米;造成圩内排灌机站、管理房被淹,机电设备水毁,灌溉、排涝沟渠冲毁,电力杆线、变压器等损毁,机耕道路冲毁。由于鲍冲湖胜利圩八鲍公路堤坝、狮子岭段、三组横埂均系砂质埂,在菜子湖高水位的情况下,渗漏严重,极易造成堤坝水毁。
3.杨桥镇灾后水利基础设施重建修复项目:强降雨致使镇域内当家塘,排涝、抗旱沟渠岸坡损毁、淤塞,排涝泵站机电设备损坏、电力设施损坏。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生产,以及灾后恢复生产。
4.杨桥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强降雨致使村组道路排水渠系淤塞、损坏,入户道路水毁,附属房、无功能建筑物倒塌。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做好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强化村(社区)责任主体作用,做好水毁修复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要成立组织,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督查指导。切实加强对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各村、各部门执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灾后重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对灾后恢复生产情况,水毁工程修复进展情况的督查。将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奖励,对失职渎职、措施滞后、工作迟缓的,要严格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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