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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4篇(第3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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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在代表工作上优化保障、提高能力。推进市级领导干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处理建议"三个全覆盖"。构建覆盖市县乡三个层面和五级人大代表的联络体系。探索建立人大协商平台。整合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生实事票决制、永州人大网代表履职通道、政府12345民意热线平台功能,建设六位一体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大网络。创新代表小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推进常委会会议前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化、常态化。按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五)着力在自身建设上提升标准、强基固本。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学习,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与时俱进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学习、审议意见卡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开展履职经验交流,从各个方面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队伍工作能力。驰而不息涵养新风正气。深入纠治"四风"、改进作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案为鉴深入开展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重点调研、专题调研和小微调研。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常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努力展现更高水平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新局面,为推进永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建设而团结奋斗!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的工作

2022年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理论指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人大工作新部署。本着"总书记有号召,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安排,人大见行动"的要求,把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玉溪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市委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积极投入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烤烟生产提质增效、玉昆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创文固卫、乡村振兴、"三湖"保护治理、民族宗教领域治理、省十六运会筹办和市委派驻通海县工作指导组等各项工作,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展现担当。一年来,组织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党组会议23次,开展专题调研42次、执法检查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6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全力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

二、坚持人民立场,以更实举措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属性和实践要求,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玉溪实践。在代表及换届选举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依法做好省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和换届工作,实现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优化了代表结构,增强了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立法调研、立法规划计划拟定、法规草案审议等各个环节都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在监督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群众关切,有力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搭建民主民意表达载体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一线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30个,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立法联系点12个,建好立法基地和咨询专家库,拓展基层群众和专家参与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打通地方立法民意"直通车"。设立预算审查监督基层联系点6个,拓宽预算审查监督数据收集渠道,深入了解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执行情况,架设预算监督民意"连心桥"。

三、突出监督实效,以更强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紧扣人民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突出抓好年度计划草案、预算草案、市本级财政决算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强化计划、预算报告执行监督,积极应对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专题调研财经预算、"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绿色钢铁全产业链发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等情况,提出了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培育市场主体、涵养优质财源、防范财政风险等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连续3年每年对5个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督促问题整改率逐年提高。制定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助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现精准化管控、智能化预警、日常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坚持把市委工作中心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心,利用多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监督,助推园区建设、全产业链专班等工作落细落实;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监督,助推"湖泊革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央和省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等工作扎实推进;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督,助推烤烟生产和花果菜畜等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森林防火等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聚焦群众关注的教育问题,深入调研义务教育阶段"双减"、中心城区"午托"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参与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大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牢固树立东道主意识,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加强调研督查,助推省运会筹备工作积极有序进行,圆满实现办会目标。深入调研《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创建工作提速增效。听取和审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回头看"执法监督,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专题调研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推动形成打击、防范、治理一体化工作格局,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四、健全法治保障,以更大力度推动依法治市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良法保善治,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编制2022―2026年立法规划,精选立法项目,将城市更新改造、集中式饮用等7件法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修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扎实推进《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进程,组织开展《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终止审议《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地方立法工作对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找好"切入点"立好管用法》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上交流。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大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听取和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助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强化综合治理措施,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浓厚氛围;对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问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增强人大监督的持续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贯彻执行国歌法、预算法、食品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和"三湖"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件;专项清理涉及计划生育、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有效维护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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