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56/142页)
4.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策划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策划,已策划生成欧厝对台渔业基地东侧防波堤延伸段工程。针对项目前期时间跨度过长,制定《基建项目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并正式发布。XX海洋综合管理公务码头已完成主体清淤工程。本项目于2022年7月8日正式开工。8月15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全部作业任务。9月16日召开工程预验收会一致通过工程预验收;10月14日市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工程质量核验,并于11月7日出具核验合格意见。至此,主体工程全部完工。(4)完成趸船迁改。6月17日开始启动趸船拆移,5艘趸船进入国安船厂进行维护保养、1艘寄存高崎渔港。9月30日召开趸船在坞维护项目验收会。10月23日起组织趸船回迁安装,11月21日组织趸船迁改验收,一致同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趸船迁改工作全部完成。
5.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基建项目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试行)》,并正式发布。(2)针对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约谈代建单位市政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卫海宁公司法定代表人,责成代建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代建单位会同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加大对施工单位合同履约管理,杜绝后续项目的分包行为。(3)大兔屿已经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11月14日正式移交。环岛路(长尾礁-五通段)岸线整治和沙滩修复项目沙滩部分已经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观及配套部分移交工作已明确接管单位。
6.关于"推动海洋产业发展工作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为规范我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认定和运行管理工作,加大我市海洋企业品牌培植力度,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涉海企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XX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并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健全涉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推行处级干部挂钩帮扶企业制度,要求每个处级干部挂钩1-2个企业,建立企业对接与跟踪机制,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发挥XX种业科研优势,大力发展优势水产种业,积极开展我市水产种业"一园两基地"建设。一是开展XX都市水产种业园区规划建设,牵头完善XX都市水产种业园区规划方案,开展入园企业定制式招商前期工作以及园区服务、生产、生活等配套方案。二是对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要求,推动百利龙程(同安石浔)仔虾繁育产业园基地建设,完成100多亩近900口工厂化育苗池建设,同时推动该基地开展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已完成管线埋管5000多米。三是推动建设XX都市水产种业产学研服务中心基地(孵化器)建设,引进研发团队入驻。(3)针对海洋金融服务问题:一是根据厦府[2018]260号文件要求,经向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征询,"海洋助保贷"业务与其它惠企融资政策同质化程度高,可替代性较强,现行政策较难突破,因此不再单独开展"海洋助保贷"业务。我局积极引导涉海企业向在融资成本、风险分担模式等方面都更具有优势的金融产品,多家涉海企业通过"科技贷"、"信易贷"等方式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二是市海洋发展局与国家开发银行XX市分行签订"十四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持续推动开发性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工作。
7.关于"海洋科技优势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利用海洋专项资金扶持产学研用,2022年征集21个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1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其中,13项获得立项扶持,加强产学研合作,着力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经多年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已建成6家涉海企业自主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推动厦大、海洋三所、省水产研究所等涉海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参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调动一线科研人员积极性,兑现有关激励机制。(2)南方中心秘书处作为XX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积极发挥协同作用,有效推动区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参与XX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示范城市建设,累计支持海洋产业项目194项、总投资57.7亿元,特别是"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18个产业链项目和产业平台项目,共有福建省内64个单位共同参与联合攻关和协作生产。二是积极参与谋划XX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在园区内建设XX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欧厝),在基地内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合作共建海洋生物基因库,与嘉庚创新实验室合作共建海洋产业创新中心。三是建设和运营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基地获评福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和XX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截至目前累计入驻十三批共51个海洋创业项目,一系列海洋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同时引进青岛、福州等外地企业来厦投资,成为海洋产业招商重要载体。四是连续七届成功举办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来自江苏、浙江、福建等国内沿海省市的上百家涉海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通过展会现场对接交流,来自东盟及环印度洋联盟国家的政府官员及企业代表专程到展会与展商对接交流,海洽会已成为促进区域海洋科技成果对接,海洋产业经贸往来的专业展会;日常持续开展海洋产业活动,已举办成果推介、资本对接、学术交流、培训讲座、海洋企业日等活动100余场,有效推动区域海洋科技成果对接交流。五是南方中心秘书处以XX市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对外开展交流合作,XX国际海洋周筹办、PNLG秘书处建设等工作,通过整合在厦海洋国际合作资源,拓展海洋国际交流业务,提高国合中心显示度和影响力。六是承办"2022XX海洋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论坛最终参会嘉宾近200人,4位院士及2位企业家作主旨演讲,同时邀请"政产学研"代表进行高峰对话访谈,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并组织现场参观XX海洋高新产业园区规划选址和海洋龙头企业。活动被福建日报、XX日报、XX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获得热烈反响和广泛好评。
8.关于"对台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进一步丰富两岸增殖放流形式和做法,2022年以来厦金联合增殖放流日本对虾100万尾、黑鲷2万尾、黄鳍鲷1万尾、四指马鲅1万尾;在海洋周期间策划举办海峡两岸暨港澳航运业科技协同发展论坛,进一步深化对台交流合作;"蓝色梦想"当代艺术展邀请来自台湾地区的艺术家参与创作和展览,促进文化交融。(2)XX市海洋国际合作中心中英文网站版块进一步丰富,正式上线运行,并结合2022XX国际海洋周活动情况充实各项活动相关内容,包括新闻资讯、精彩图集、视频展播等,打造线上海洋国际交流平台。
9.关于"海域治理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已制定印发"三无"船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已开展集中整治,全市排查有"三无"船舶829艘,已全部处置完毕(已拆解731艘,自行处置98艘)。(3)对乡镇船舶已进行全面梳理,已完成《加强乡镇船舶管理指导意见》(送审稿)报市分管领导。(4)全市乡镇船舶停泊点由61处规范整合为3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