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加强XX县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法制委、内司委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成立了《XX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自XX月下旬以来,检查组创新工作,通过制定检查方案、组织集中学习、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法,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抽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生产销售企业、住宅小区、交通卡口等场所,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交通出行执法、登记上牌等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就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市民守法意识。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增强群众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县公安局采取了网上公布、上门宣传、集中授课、现场劝导、电子屏曝光等手段,累计发放宣传单XX万份,接受教育群众达XX万人次。县城管局利用镇街社区宣传栏、执法车辆等宣传平台不断提高群众对《条例》的关注度、知晓度,先后设置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引导牌XX余块,劝告引导有效摆放非机动车XX万余人次。县住建局印发XX万余张宣传单页,提示和警醒广大业主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危害性,增强安全意识。市场监管局要求每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门店张贴《提示函》、《怎样正确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等指南海报XX余份,提醒销售者和群众注意相关事项。此外县生态环境、教育、消防、商务等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加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效果。
强化质量监管。市场监管局对XX家电动自行车销售户、XX家配件销售户、XX家修理户开展日常检查,对XXXX、XXXX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专用铅酸电池定期组织质量抽查。今年XX月,对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规范登记上牌。县公安局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县城区设置XX个集中登记上牌点,为全县所有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目前全县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XX万块,临时信息牌上牌XX万块。狠抓违法整治。县公安局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XX万余起,其中未戴头盔XX万起、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各有XX万起,暂扣电动车XX余台次。县城管局对人流量密集的超市、医院、校园等重点区域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拖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至指定地点XX余辆,教育放行XX余起,处罚XX余起。
(三)加强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自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对部分具备宽度条件的城市道路进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离改造。县城管局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路段增设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XXXX余米。县住建局投入约XXXX万元对XX个小区集中安装了XXXX个充电棚,无安装条件的小区安装了简易充电设备,可提供XXXX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开展飞线专项整治活动,引导业主规范充电,并督促物业做好长效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条例》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部分群众守法意识依然淡薄
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准入门槛低,相当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缺乏必要的学习和了解,致使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每每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确处理,引发交通事故,一些驾驶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但为了方便,依旧不戴头盔、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我行我素。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群众缺乏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常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现象依然存在。据了解,我县电动自行车每天发生交通事故都在XX起左右,今年XX月份,我县发生的XX余起交通亡人事故中,大约XX%是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的。
(二)基础设施建设依然不足
非机动车道划设不够。全县道路交通总体谋划不够,部分道路未能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或者辅道,只是在县城具备宽度条件的道路上利用机非分离栅栏,施划机非分离标线的方式进行了道路机非分离改造,县城部分商超、学校周边道路承载功能不足,更是难以做到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分道行驶,导致道路机非混行严重,交通事故多发。停放点规划建设不足。许多地方按标准无法施划标线,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给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带来诸多问题。据了解,全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XX余万辆,主干道两侧及人行道施划的泊位远远满足不了停放需求。特别是学校周边,上放学时段出现非机动车停放无序,甚至侵占机动车道停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居民区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场所缺乏。我县很多老旧小区规划设计落后,没有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更没有条件设置集中充电装置。新建的具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型小区也只有部分设置了集中停放场地和集中充电设施,且数量远远满足不了住户需求。电动自行车在室内、过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现象普遍,居民或通过电梯将电动自行车运到自家楼道门口充电,或私拉电线、插座充电,致使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严重。
(三)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依然不到位
销售源头管控不到位。检查中发现有的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没有提供进销货台账,容易造成电动自行车出售后去向跟踪困难,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驾驶人难以核实。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是不需要考驾照的,而且对电动自行车也没有实行违法行为电子抓拍,以当前交警的警力分配,再加上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很难对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管控和查处到位。废旧蓄电池处置监督不到位。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置不规范,存在没有建立回收台账,有随意堆放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建议
(一)持续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氛围。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定位,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普法责任。既要利用报纸报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又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重点从《条例》规定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职责、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安全驾驶规定、停放充电、销售回收要求等方面加大力度深化对《条例》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尤其是针对交规知识宣传比较薄弱的农村,要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知识宣传,普及交规常识,有效规避驾驶安全风险。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曝光力度,让群众信法、尊法、守法,自觉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师生、家长自觉践行文明安全驾驶电动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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