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省委巡视自查情况报告
区住建局省委巡视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自查通知要求,现将区住建局涉及问题楼盘化解、"三违"治理方面政策落实及配套资金落实等存在自查问题汇报如下:
一、区问题楼盘化解相关情况
(一)区问题楼盘推进情况
依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指挥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楼盘化解攻坚行动,并出台了《关于解决不动产办证类问题楼盘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做好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指挥长的区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指挥部,抽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信访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办公室,专职做好问题楼盘的化解工作。首先对全区的问题楼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楼盘台账,做到应排尽排,应纳尽纳,对每个问题楼盘实行初级领导包案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一楼一策一专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具体对每个楼盘进行研究,明确化解方案,截止目前,全区共召开问题楼盘推进会48次;区委常委会议把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常设议题,每周听取汇报;研究全区纳入台账的每个问题楼盘,由区问题楼盘专班把关审核,承上启下,提交至市问题楼盘专班办公室研究,目前,所有问题楼盘都已经过市专班研究,对于化解难度较大、政策障碍较大的问题楼盘,递交至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市长周例会,先后有28个问题楼盘项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照会议纪要加快落实。
自区问题楼盘专班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下,全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坚持问题楼盘不化解专班不解散;动态调整处级包案领导,截至目前共向包案处级领导呈送提示函289份;加强督查督办,区督查局定期督促各责任单位逐案做到"五个弄清",对已经研究的问题楼盘事项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二)区问题楼盘基本情况
纳入省台账共计6个,市台账省备案台账26个,新排查纳入市台账83个,现省台账问题楼盘全部化解,市台账省备案台账已化解24个,剩余2个正在正常推进化解。
(三)问题楼盘化解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土地、房屋被法院查封,因为企业资金短缺无法还款,无法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
2、问题楼盘虽然已经化解了,但是开发商因为资金短缺,无力偿还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和税款,资金追缴不能完全追缴到位。
3、部分问题楼盘因为开发商违规预售,虽然立案但是预售资金无法完全追缴,购房群众反应强烈,存在不稳定因素。
4、有些问题楼盘时间跨度较长,开发企业主体灭失,不能启动依法追缴程序。
5、对于集资建房,文件没有明确单位集资建房的面积,部分集资房面积过大。
6、经济适用房物业维修基金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无需缴纳,但群众办理时还被告知需缴纳,群众缴纳意愿不强烈,导致经济适用房办理群众较少;
7、部分烂尾类问题楼盘项目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清偿比例低,破产清算后获得清偿非常少,存在不稳定因素。
(四)、区问题楼盘化解中创新做法
1、烂尾类问题楼盘历史跨度大,群众长期得不到安置,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项目已严重资不抵债,对拆迁群众全部进行房票安置,对违规预售资金立案调查追缴,项目不再建设。
2、区部分烂尾类问题楼盘为小地块,近期不宜开发建设,为更好地打造花园城市建设,该类问题楼盘纳入片区规划,统筹考虑,对该类楼盘拆迁群众在区建安置房或房票进行安置,对拆迁未建设的土地进行收储,纳入片区整体对外出让。
二、"三违"治理相关情况
(一)、"三违"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省委巡视反馈"三违"建筑X个。为遏制"三违",区政府印发《关于严禁违法建设私买私卖土地和擅自实施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并通过测绘中心城区1:1000地形图,锁定了中心城区建筑物现状,同时安排各乡镇(街道)采取拍照、录像等措施锁定辖区建筑物的现状。要求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及其他各类建筑;严禁居委会(村委会)、单位和居民(村民)擅自出租、转让土地,并进行非法建设;正在进行私搭乱建等非法建设,应立即停止,并自行拆除,凡据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非法建设单位和个人承担。
为了有效管控新的三违出现,进一步健全"三违"治理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三违"建设行为,继续坚持区、乡镇办、居委会(村)三级联动的巡察制度,各乡镇(街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行日报告,周汇总、月通报机制,确保新发生的违法建设第一时间能及时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保持打击"三违"建设行动的高压态势,杜绝新的"三违"发生,确保将"三违"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印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对辖区或职责监管范围内发生的"三违"建设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甚至隐瞒、包庇、纵容、参与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凡发现一处违法建设没有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乡镇(街道)行政正职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凡发现两处及以上违法建设,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乡镇(街道)行政正职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二)、"三违"治理中存在问题
一是未整改到位的项目,涉及各乡镇办推动力度不够。
二是部分项目完善手续工作进展不明显,或因规划调整,或因政策变化、或因不符合技术规定等因素导致进展较慢。
三是部分项目原建设主体已联系不上,有建设主体的也不愿配合整改。
(三)、"三违"治理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站位。各乡镇办要提高站位,认清省委巡视组反馈整改问题落实的重要性,按照"三违"整治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时限完成。
(2)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涉及乡镇办要不等不靠,精准发力,全力解决;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群策群力,针对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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