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股2022年工作总结(第2/2页)
六、加强全系统干警日常考核监督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确保全区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
结合工作实际,对局机关各股、室、大队、法援中心、各乡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含大学生基层特岗、聘用人员、2021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工作实绩、日常考勤、作风建设进行监督。加强全系统队伍建设。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学习教育和"四项整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行动,组织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以集体学习的形式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厅的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司法行政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帮助干警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同时积极配合区委做好线索调查、办理。
八、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工作
(一)切实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强化动态监测,积极联系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同志,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深入走访,了解农户近期生产生活,摸排是否存在因疫情导致致贫返贫风险的情况。应纳尽纳。强化精准帮扶,要求帮扶责任人与驻村工作队对接,入户摸排,疫情期间、雨水天气导致农产品滞销、损毁的脱贫户、监测户,积极联系乡农业部门,对接产品销售渠道。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帮助申报理赔。对发展自种自养的脱贫户、监测户,积极帮助申报奖补。疫情期间就业不稳的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村内临时性岗位,介绍村内合作社、大户进行务工,促进增收。精准完善帮扶手册填写,针对性落实2022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台账。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切实强化帮扶工作。帮扶联系人落实每月一走访的职责,切实加强与帮扶户的联系沟通。疫情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户家庭情况,针对疫情期间造成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疏导和解决。特别是复工复产方面,为稳定群众收入,对村两委联系对接,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在保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群众炒茶卖茶,收购龙虾,帮助特色产业企业申办疫情防控通行证,帮助农业企业招聘人员,进行农忙生产。驻村工作队恪尽职守、坚守岗位,疫情期间积极走访,联系困难群众,大病需要透析的户子,积极疏导心理,安抚情绪。对接乡党委政府,安排车辆,进行透析治疗。对需要用药的农户,积极进行登记,帮助购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决消除因返贫致贫风险。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思想政治各项工作进展较顺利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教育形式需要多样化;因人员构成老龄化严重,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再加上见习岗位和基层特定岗位流行性大,一人所的问题依然存在,所长配备率需要加强。
上述问题,政工股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计划:
1、按照区学教办、区四项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持续做好学习教育和"四项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
2、做好全系统干警的日常考核,并及时通报考评督查情况。
3、结合"七一",做好全系统学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
4、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做好日常走访工作。
5、组织干部职工到结对社区联帮小区开展多重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局双拥工作,争做双拥合格单位,按照区创卫办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创卫相关工作。
6、积极主动地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相关节日做好慰问工作,同时,在区老干部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做好安徽省离退休干部服务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7、要求全系统干警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积极组织局志愿者服务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8、积极组织局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创建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做好宣传。并按要求录入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9、积极与市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沟通联系,壮大司法行政队伍,提高基层司法所所长配备率,组建一支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高、服务水平高的政法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