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22/127页)
注重民生保障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涉民法典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教育督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关运行保障等条例,修改高速公路、中医药、医疗机构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旅游出行、就医护理等强化保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普惠托育服务等作出规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改禁毒条例,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决定,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平安四川、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等法规,巩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成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聚力污染防治,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制定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修改公共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等条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优化地方立法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同共同立法机制,加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建立协同立法新模式,推动协同立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为地方区域和流域共同立法作出示范;积极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健全民主立法参与机制,建立覆盖各市州的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为更加科学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本届以来,对149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366件党内法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完善市州立法工作指导机制,制定推进市州提高立法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立法项目选题、咨询论证、审查批准和项目立改废"四个联动",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指导成德眉资开展协同立法,指导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移风易俗等立法上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1个,组织开展29次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6次。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和总结评估报告,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度计划,依法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每半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报告,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等实施情况,采取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具体问题清单式管理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中线高铁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情况报告,共同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助力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接续开展4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助力贫困地区全部脱贫摘帽,连续3年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执法检查,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次联合省监委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现代种业发展及川猪、川粮油产业发展等情况报告,助力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
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持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依法审查批准省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报告,对省级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开展"穿透式"审查监督,督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助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着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效果,连续5年听取审议29个部门审计整改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联合调研、实地核查等方式有效传导压力、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专项报告,强化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有效监督,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完善"一平台四系统"建设,编制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建立数据报推机制,实现与省级部门横向联通,与全国人大、市州人大纵向贯通,相关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助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民生实事强化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教育、托育、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目加快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就业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报告,开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文化保护传承,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等情况报告,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古树名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强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连续5年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听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报告,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首次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依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