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115/127页)
--在积极助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发挥人大作用。聚焦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畅通开放通道,发展开放经济,抢抓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的新机遇,促进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一是聚焦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助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积极推动我区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发挥海铁联运区位优势,助力打通开放发展的"任督二脉"。围绕推动国家重大部署落地见效,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赴渝、川等省市开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平陆运河项目进展情况。发起和推动渝、川、桂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推动将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全国人大首次对重大工程开展经济监督的项目,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调研组到广西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组织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主动对接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突破三条主通道瓶颈,统筹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大能力铁路运输通道建设运营的建议、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我区瓶颈问题的解决,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
二是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立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和特色优势,在同时获批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率先颁布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制定开发区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推动经济区加快升级发展,形成先进产业集聚发展、国内国际优质要素资源汇集流动的重要平台,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投资促进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开展营商环境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我区在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背景下利用外资工作等情况专题调研,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助力广西用好RCEP规则,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开展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推动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开展桂台产业合作和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加快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深化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与越南、韩国等国外地方议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向老挝、菲律宾等国家的地方议会捐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推动"线上外事"工作,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积极助推绿色发展上彰显人大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殷嘱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议通过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6件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蓝天碧海、青山绿水。刘宁书记担任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对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结合重点督办有关漓江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旅游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在开展涉大气、水、土壤、红树林等1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中,以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作为检查重点,对照法律条文逐条逐项检查,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促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推动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资源税适用税额(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促进保护耕地、资源节约利用。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等报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计划、预决算审查等监督中高度关注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在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助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听取审议革命文物保护、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中旅游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法治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挖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产业发展、边境旅游发展、红色旅游发展、明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等情况专题调研,就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提升旅游服务和创新发展水平,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在积极助推维护国家安全上贡献人大力量。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安宁作为壮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现代化,推进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法治力量持续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项目专题调研,作出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为持续巩固和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人大贡献。制定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梳理检视和修改,加强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审查批准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基础。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实落地,听取审议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情况报告,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各民族根本利益。聚焦推进新时代守边固边兴边,开展海防工作、统筹边海防建设和边境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加强边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坚决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