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113/127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委会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议题""中心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18次专题讲座和"广西人大讲堂"、107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区人大工作"总课题,开展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等8个专项课题的研究,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常委会在学思践悟中深刻领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上下联动、专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自治区党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刘宁书记在会上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从推进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入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分别成立3个工作专班。各专班专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深入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专班各项阶段性工作情况和重点问题,做好工作统筹。立足人大职责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协调配合,邀请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同志参加专班工作,要求相关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整体合力。举办5次全区性的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促进各级人大信息交流和互学互鉴,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实现"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良性运行机制,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人大工作整体提升。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常委会制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30条要求和措施,召开全区视频会议进行专题解读,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动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多项工作流程,推动各级人大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各级代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在监督工作中有序参与,更好在监督工作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强化队伍保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大各项工作中更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并制定贯彻实施的意见,对主席团职责及闭会期间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等作出规定。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实现14个设区的市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审议的法规案通过广西人大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用好网上信访平台,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深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批人大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方面,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和报备制度,并确定事项清单54项。在健全人大运行制度机制方面,修改完善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以及相应的会议工作程序等制度,制定并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意见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启动修改立法条例、备案审查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先建成联通区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的全流程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在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创新采用"领导小组+专班制"模式,推行重要法规案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健全立法公开、立法机关和公众沟通、公众意见征集反馈、立法协商、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等机制,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组建新的立法专家顾问库,修改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完善立法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五年规划,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在代表大会期间召开专题审议会组织代表审查重点部门预算机制并实现常态化,实施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某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制定专题询问工作规则,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加强和规范选举任免工作方面,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常委会和组织部关于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丰富拓展人大工作协同协作方面,指导建立北钦防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协同机制,促成桂黔滇三市州人大就万峰湖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方面,修改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及调研等工作机制,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制定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立自治区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库、计划和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健全预算编制工作和预算草案初步安排向代表通报制度。我们还积极努力打造"智慧广西人大"体系,推动数字信息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精心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智慧化平台,实现人大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全覆盖,以系统性创新、数字赋能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