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3篇(第26/40页)
(七)争议化解助和谐,充分发挥复议职能。
发挥行政复议的灵活性,倡导"能和则和",让行政复议申请人"懂法、明理、气消",对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敏感度高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好风险稳控工作,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整个复议过程中。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件(通过网上复议渠道申请8件),经审查后受理70件,不予受理6件。现已审结67件(含2021年结转12件),其中纠错6件(部门2件,乡镇街道4件),调解25件,调解率为37.3%;复议后起诉的案件12件,暂无败诉。按照数量来分:居前列的单位为市公安局30件,占比35.3%,市场监管局23件,占比27%,南市街道7件,占比8.2%;按照类型来分,主要为行政处罚和举报投诉处理,分别占比30.6%、23.5%。针对金华交办的14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行政复议专报、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询问、组织矛盾双方背靠背或面对面调解等形式开展化解工作,目前已化解7件,化解率达50%。指导全市行政诉讼工作,截至9月底,金华各级法院共受理以XX市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审结117件,败诉12件,败诉率为10.2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其中,我局代理市政府为单独被告或共同被告案件出庭应诉共计31件。助力我市信访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参加各类信访案件研判会共计90余次,截至目前共参与研判信访积案400余件。
(八)强素质提能力,锻造司法行政队伍铁军。
认真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注重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组建全市法治人才库,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高于50%。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开设法治大讲堂,要求年轻干部全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目前我局已有28名干部通过法考(公务员19名,事业单位9名;机关16名,司法所4名,法律服务中心5名,公证处4名)。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S22学典村市际交界口值班值守工作,先后派20余名干部驰援巍山、白云、画水等地,5名干部直接安排至隔离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助创建礼乐文明"专栏。注重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开展"新时代律师精神大讨论"和第二届"十佳律师"评选等活动,其中一人为评为省青年律师;支持公证行业健康发展,在财政、人劳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新的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公证办事机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较低。
去年我市法治建设考核成绩为金华第五名,成绩不甚理想,根据省委依法治市办公布的2021年度全省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我市满意度得分90.25分,在全省排名86名,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全市法治人才较少。
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有待提高,目前,我市25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中有13个部门配备了公职律师,配备率为52%,已经达到了今年年底前要达到50%的目标,但是从明年开始,配备基数会从"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变更为"党政机关",2023年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的配备率需65%,2024年要达80%,2025年要完成全覆盖目标。我市党政机关总数为37个,党委部门只有1家配备、政府部门有16家配备,百分比为48.65%,明年年底前要达到65%的难度较大。相对于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法治人才更加稀少,以至于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动力不足。
(三)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不够主动。
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行政争议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上升,2022年金华市交办的14件重点案件化解难度普遍较高。然而,部分行政机关和镇街存在"等靠要"思想,对行政争议不敢调、不愿调、不会调,被动地坐等复议机关审理结果,未担起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的主体责任。
(四)乡镇司法所建设基础有待加强。
根据"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金华市已给XX的下达明年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指标保2争3,按照创建要求,街道不低于180平方米、乡镇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面积,且需沿街落地。大部分司法所业务用房在1-2间,在创建培育上落后于周边义乌、兰溪等兄弟县市。同时职能工作与兼顾工作冲突较大。基层司法所融入基层四个平台之后,乡镇安排联村的6家、联企的1家,牵制了本职工作的精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治理、监管"三条主线,通过打造数字亮点、立足职能重点、攻克改革难点,争当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加强法治监督能力,建立"点评交办、晾晒通报、督察考核、领导约谈"等法治建设推进落实工作机制,保证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法治实施职责。强化法治建设综合考评结果运用,完善"项目优化、考督一体、奖惩运用、整改提高"闭环管理的法治考评体系。
(二)加强统筹协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推进政府法务规范化。在征收补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变更等行政行为加强监督,落实程序的规范操作。对各乡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开展动态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定期通报工作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整改。进一步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从全覆盖向规范化标准化提。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