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统计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石台县统计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时期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敬业担当奉献为职守,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夯实统计建设,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扎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一是做好统计常规报表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房地产业、文化产业等行业以及能源、人口、劳动等各项常规调查,完成各常规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努力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及上报,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满足各级领导和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维护了统计法规的严肃性,提高了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夯实了统计基础工作。三是做好省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县共申报省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达标单位111户,其中部门单位38户,事业单位3户,企业单位62户,乡镇8个。
(二)围绕《意见》《办法》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完成了局机关的机构性质变更。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统计局机关由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更为行政机构,共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8人,真正将《统计法》独立设置县级统计机构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完成了我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并贯彻落实。提请县委、县政府以石办发[2018]31号文件印发《中共石台县委办公室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是改革乡镇首席统计员管体制。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所设置首席统计员岗位,增加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所事业编制1名,共增加8名。增加的编制专项用于配备乡镇首席统计员岗位。乡镇首席统计员岗位人员实行县统计局和乡镇"双重管理"模式,人事和业务受县统计局直接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2019年元月底全部配备到位。四是提请内设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核准。根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8]31号)和统计工作需要,2018年10月向县编委提请内设"石台县统计执法大队"、"石台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和"石台县统计局普查中心"3个事业单位。2019年7月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增加县统计局所属县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普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县内调剂);2019年12月经县委编委会研究报县委审定,设立石台县统计执法大队,隶属县统计局,副科级建制,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县内调剂),设大队长1名。
(三)扎实做好各类普查工作。一是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16年成立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选聘"两员"、开展农普试点、农普宣传等工作;2017年组织现场调查登记、普查数据采集与处理;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以公告形式在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组建完成县级普查机构、对县区普查员清查培训工作,完成全县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行业编码及错误审核工作,形成普查登记底册,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清查,做到全面登记、不重不漏。2019年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规定,认真开展单位普查登记和个体户抽样调查登记。积极利用税务、教育、民政、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数据,加强对数据上报后的审核评估工作,集中会审参与上报单位的改错工作和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与利用。
202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仪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基础、严质量、优服务、求创新、争一流的工作目标,严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重点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稳步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2020﹞5号)要求,稳步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选聘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业务培训,界定县界镇界村界,划分普查小区,全面启动人口普查宣传,开展"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万人签名为约宣传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机关、进学校。组织开展普查员入户摸底工作。全县49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于10月11日开始全面入户摸底,为下步正式普查登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局较好完成了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将脱贫攻坚普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准确反映石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可靠支撑。
(三)切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一是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县统计局对所调查的12个调查点、120户调查户,进行上门走访摸底,充分了解记账户家庭基本情况及电子设备使用情况,目前全县120户住户调查记账户已有87户采用电子设备报送相关数据,电子记账率达72.5%。后期住户调查业务人员将持续加强记账户培训辅助和指导工作,重点是做好农村记账户跟踪监测,确保真实反映我县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二是做好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审核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2020年,对在库的500-5000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全部实行企业/单位联网直报,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增加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三方签字盖章)或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严格执行投资统计制度,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三是做好"五上"企业运行监测和"五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依法真实反映经济运行现状。四是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2020年,抓好月度单位审批工作,充分利用部门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完善并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种普查和常规调查提供准确的单位名录和抽样框。四是做好省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的通知》(皖统办函[2018]21号),我县共申报省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达标单位30户,其中部门单位12户,事业单位3户,企业单位15户。
(四)强化统计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切实做好第三方评价工作。根据县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于1月份圆满完成了对乡镇、县直单位(管委会)第三方评价考核工作。二是印发《月度统计数据快报》、《月度经济运行监测》各10期,《石台统计信息》期;收集整理2019年度全县社会经济各方面统计资料,组织全局各专业人员编辑《2019年度石台统计年鉴》;完成了"企业一套表"2019年年报和2020年季报、月度和定期报表工作;同时,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主要指标、城乡居民收入、重点产业情况等问题的分析研判,对预测预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请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调度,努力当好参谋助手。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一是印发《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数18家;二是印发《石台县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服务千企行动领导小组,确定服务千企企业名单,提升全县统计系统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21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基层基础,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强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重点做好《月度统计数据快报》、《月度经济运行监测》、《石台统计信息》等主要服务载体的编印工作。
(三)做好常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常规统计监测预警工作。
(四)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认真抓好机关队伍建设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双拥、档案、联系村、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六)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台县统计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