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在2022年度省河湖长制考核工作中,我市未能进入"优秀"等次,在此,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通过认真反思,我市2022年度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较为落后主要原因:一是市河长办统筹协调的力度还不够大,缺少创新亮点工作,督导考核多,落实奖惩少;二是少数县乡村级河长及责任部门自觉履职意识和能力较弱,存在着"打卡式"巡河、"作秀式"整改现象,有的巡河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对上级交办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有效;三是在上下级和部门间协调联动上还有难度,濒临边界、跨境流域河道成了管理保护的焦点和瓶颈。
下一步,我们将知耻而后勇,按照"保五争三拼第一"要求,聚焦督导考核的主责主业,紧扣"四抓四提升"总体思路,切实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培训,提升各级河长的履职意识和能力。坚持履职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六大任务",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采取现场教学、网络授课和实地见习等方式开展培训,强化河长的专业知识,提升河长的履职能力。全面建立落实河长述职、经验交流制度,结合河长制考核,每半年组织县乡村河长经验交流会,总结优秀河长经验做法,查找河长履职薄弱环节,促进河长之间交流学习。
二、抓考核,提升各级河长落实职责的内动力。坚持深化河长制工作平时督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以高质量考核引领、保障和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的沟通联系,紧紧抓住县乡级河长这个关键,建立"周督查、月考核、季通报"考核体系,将河长制落实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促进河长履职,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河长+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导向,研究制定河长制责任部门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配合。三是结合河长考核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手段,通过开展"优秀河长"等评选表彰奖励活动,以点带面地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抓督查,提升各级河长担当尽责的外压力。不断提振"狠抓落实、大干实事、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精气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河长制日常督导检查。一是强化技术督查,充分利用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河道实施全天候巡查,每月利用无人机对重点河道进行全线飞检,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县市区,并安排专人盯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联合督查,力促整改落实,对专项排查整治进行拉网"兜底式"明察,对重点部署工作采取随机"交叉式"暗访,对问题突出的实行进驻"点穴式"督查,实行挂牌督办。三是强化问责问效,认真落实督查-整改-复核-问责"四位一体"的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对问题突出、屡次发生的坚决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抓规范,提升河长制改革落实的机制合力。目前,河长制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标本兼治的新阶段。市河长办将进一步转变方式、健全制度、强化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全面深入落实。一是推动各级河长通过定期召开总河长会、河长会、发布河长令等形式,研究部署河长制重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推动市、县河长办机构能力建设,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认真学习重要制度文件、审定重大事项、深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强化河长办协调调度、督导推进根本职能。三是创新深化河长履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河长履职事责清单,强化河道上下游联管联控措施。把南水北调干渠管理部门统一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