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09月30日
2020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更新司法理念,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服务大局,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涉疫情的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联合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走访企业和社区,增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信心。
持续推进平安融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107人,决定和批准逮捕48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件122人,提起公诉78件122人,无捕后不诉和撤案,无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情形。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县法院等召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联席会,到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贯彻落实"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线索、案件、涉恶案件财物、逃犯等清理工作。
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根据县委部署要求,院领导、帮扶干警坚持每月走访贫困户;积极抽调人员组成网格员工作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队;为联系点雅瑶乡扶贫办公工作提供帮扶经费1万元。
二、积极完善"四大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向县法院提出一审抗诉案1件1人,目前市检察院正在审查中。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5件17人。及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6件。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1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公安机关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活动中出现的漏管现象予以监督,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克服案源匮乏困难,主动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深挖线索,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行政案件25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1件,审查立案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积极稳妥开展融安水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提升检察为民工作水平
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26件28人,确保七日内回复率实现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件。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周活动,深入泗顶镇"带案下访",使一起长达33年的信访积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深度融合,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共同搭建信息互通与协作机制。目前,我院通过建立该项机制已获案件线索1件。
大胆创新推行公开听证制度。2020年5月,我院办理的2件非法捕捞野生动物损害社会公益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诉前和解,我院创新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与侵权责任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前和解,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项工作得到检察日报、人民法制网、法制日报、人民监督等多家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持续打造未检"一院一品"精品项目,建成具备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功能的"蓝风筝"未检工作室。建成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室,与县公安局、妇联等共同签署《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做好新时代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二是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认真学好用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