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交流材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党建工作交流材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重大风险考验和突出问题,以动真碰硬的担当精神、坚韧顽强的意志品质和坚强有力的治理举措,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气象得到更新,党内政治生态得到净化,党的面貌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与活力。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党的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且存在着反复性与周期性,因此不能停滞、不能松懈。特别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进程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治党的实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有效解决。
一、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挑战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意志还需进一步坚定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持续努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成绩面前,有人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杂音:有的人认为"老虎""苍蝇"打得差不多了,可以歇歇了,该松口气了,从严治党应该见好就收,继续严下去会造成党自身伤筋动骨,影响形象与威信;有的人不能正确理解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的现状与趋势,认为反腐败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速度;有的人认为对干部要求过高、管得过严、问责过频,会造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这些认识误区不管是因思想理解偏差所致,或是因既得利益作祟造成的,都会给全面从严治党带来阻力和障碍。
(二)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还需进一步清除
党的作风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党的作风建设获得了宝贵经验并取得了卓越成效,但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反弹回潮的情况。一是"四风"仍是屡禁不止。例如,有一些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面对群众冷硬横推,态度粗暴;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也毫不考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工作中相互推诿,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来谋取个人私利等。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形式主义还产生了一些变种。各种"留痕"主义使得基层治理几乎变成了"盒子治理"。这些行为都背离了党的初心。
(三)党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制定出台了一批关键性、基础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制度,但一些主干性的党内法规仍有待出台,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和执行力还不够,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是程序性制度不完善。比如说党的集体领导制度,这个制度实体性的条文多,程序性制度少,导致党委在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时,党委第一书记的意图成为关键决定性因素,严重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展。二是制度与制度之间发展不够协调。比如过去的干部选举任期制与干部交流制度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情况。实践中,选举产生的干部会以干部交流制度为依托在任期内频繁调动,从而损害了该制度应有的权威性。三是部分制度执行力不够。在制度执行的主体上,有些党的领导干部有着"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官僚主义作风;在监督方面,现行很多制度监督主体仅限于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监督还不够。另外监督过程和结果得不到及时公开、监督处罚力度小,这些都造成了党的监督制度执行难以到位,监督的公正性、有效性和威慑力被削弱,监督效果自然也不甚理想。
(四)党的全面领导还需进一步落实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全面的,任何一个领域、环节和方面都不能削弱,否则就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发展事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绝不能停留在提要求、喊口号上,而要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加以贯彻落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地位仍需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理顺;部分党政机构的设置与分工不尽合理,出现了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和工作重合;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还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虽然仅是局部或个别现象,却反映了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依然存在着工作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尽快优化解决。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路径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管党治党的总体效应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从系统化视角深入探索执政党建设的科学规律,全面总结管党治党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以系统视角和系统思维科学谋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方略,让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1.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党积累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丰富经验,并建立了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和述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确保党的意志、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2.要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全覆盖落实。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领导全覆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把选人用人关,从纪律上强化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2016年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增强"四个意识"的要求;2018年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两个维护"的要求,同年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3.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只有增强核心意识,着力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有力维护党的团结,有效应对当前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
(二)以思想建设为引领,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持续深化。要用这一伟大思想武装头脑,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指引,打牢思想基础。
2.全党的理想信念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以信念培育为重点,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将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作为各项建设的重中之重,将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中心,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其对中国特色社会现代化事业以及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心与信念。
3.要培育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浓厚文化氛围。通过文化氛围的营造,使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对党员干部在思维养成、行为规范、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熏陶感染和牵引带动作用,并在党内实现常态化、实效化、长效化发展态势。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大制度支撑
1.坚持纪律管党。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真正管住绝大多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只有在日常中用铁的纪律严格约束党员干部行为,防止其从一般性错误、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乃至违法,这也是对干部爱护、保护的一种体现。
2.完善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形式多种多样,比如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组织机构的组织监督等,党组织要以党委为主导,以纪委为关键,充分整合组织、宣传、政法等机构,构建科学、高效的一体化监督机制,全面深化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效能。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监督机制改革的关键期,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取代了传统的检查部门,监察委员会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整合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职能,与纪委合署办公,这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其权力构成、运作方式等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整合、完善和加强。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机构的融合,构建网状的监督体系。
3.健全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健全的制度保障和制度依据,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要细分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范围和边界,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从而扎牢制度的笼子,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要把管党治党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纪委的第一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必须结合各自实际,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治理、纪律整治、反腐倡廉建设、党章党规执行七个方面的工作责任具体、细化为项目清单和考核清单,并将清单中的责任进行逐一分解,具体落实到人。
2.建立科学的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党建工作问责机制是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并取得成效的关键。从实际操作层面以及历史经验来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只有分解并具体落实到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身上,才有可能进行考核和追责。要把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在问责问题上,一定要做到"真问、严问、问到底",以充分发挥问责制的威力。
3.始终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在基层,一切力量在基层"。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方面要提升"硬件水平",抓好阵地,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求尽快完善基层设施条件并选好人才;另一方面要提升"软件能力",抓住关键,尤其是抓住基层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快提高其领导能力与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