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康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促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成立调研组,对我市的健康养老事业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到迁安市考察学习及对我市四个公办养老院、一个民办养老院进行走访、座谈,全面了解了我市健康养老现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2016年12月2日,X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出台,为新时期养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条例》颁布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我市的健康养老工作认真部署,抓住关键环节,努力破解瓶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全力落实,我市的健康养老工作呈现统筹推进、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了以公办敬老院为主体,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养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通过整合,我市共有滦城街道、雷庄镇、茨榆坨镇、杨柳庄镇4所公办敬老院和X市顺祥乐康老年公寓1所民办养老机构及1所老年公寓,承担着我市特困人员和社会人员的养老服务需求。上述6所养老机构共有床位652张,已入住老人502人,入住率77%,各类工作人员116人。根据唐山市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相关要求,2019年我市将建1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所需资金已列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和民间资本的融入进一步助推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X市金阳老年公寓、X市助康医养产业园、民政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鸡冠山健康养老产业园、X龙山文化颐养中心、青龙山养老基地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或谋划中。
二、存在问题
虽然市政府在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养老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我市于2018年11月实施了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市公办敬老院进行整合重组,软件、硬件设施尚不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养老服务行业质量管理标准,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
(二)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不强。相关部门对自身在养老事业发展进程中应承担的新职责、新任务认识还不到位,缺少探索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养老工作主要靠少数部门推动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多部门联动、合力参与养老事业发展的格局尚末形成。
(三)养老服务设施欠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项目单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发展滞后,仅能满足老人吃住等日常生活需要,没有专用的洗衣房、卫生室等,医疗、康复护理、文化生活等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
(四)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服务人员大多是本地农村妇女,文化水平较低;二是由于养老服务领域劳动强度大、岗位责任重、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差的现象十分突出,使得招不进人、留不住人,养老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三是专业护理人才基本为空白,可为老年人提供的优质、便利服务和产品有限,后备人员队伍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养老体系建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将养老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着力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体系。
(二)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一是把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养老机构布局规划,切实解决养老机构用地难问题。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床位利用率,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行。三是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典型示范和对社会养老发展的支撑作用,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保障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和空间布局,形成养老服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建立高标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养老服务需求。
(三)整合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把解决社区、居家养老用房、用地紧张作为重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加大对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现有市场资源,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的作用,激发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活力,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补我市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空白,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的基本需求。
(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养老事业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准入、激励机制,制定完善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强化行业监管,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二是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积极培养和引进老年康复、老年病治疗、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以建设一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目标,加快培养职业素养高、从业经验丰富的专业护理队伍。四是要切实改善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确保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五)强化保障,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推进养老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经费、供养经费和工作经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经费等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养老事业、人人关爱老年群体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