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推进警察协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第3/4页)
(四)从职业保障角度,全面落实从优待警爱警惠警措施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安队伍始终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上,用心用情用力写厚"从优待警"。从警察职业保障出发,同中央改革大局同步,公安部制定了一系列爱警暖警政策,全面建立起了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体系。新时代警察协会作为爱警惠警的重要载体,要重点体现"三选"来落实。一是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首选。警察协会要建立"爱警互助资金""爱警金盾基金""爱警慈善分会"等,在每年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对公安烈士、因公牺牲负伤民辅警家属、公安英模、患病困难民辅警、安保维稳一线民辅警等救助慰问;借助社会力量,开通民辅警重大疾病赴大城市就医绿色通道、提供民辅警身心健康助力项目;联合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力争解决民辅警家属就业、子女就学、伤残保障等"急难愁盼"问题,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让"文化体育活动"成为必选。发挥警察协会文联、体育分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书法绘画、摄影采风、文学创作以及健跑、游泳、攀山、球棋类等各类文体活动、体育比赛,丰富民辅警业余文化生活,纾解民辅警工作压力,促进民辅警身心健康。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结合警察职业特点,加入山海救援队、溺水施救团、搏击俱乐部、平安志愿者联盟等团队,在寓乐于练中提高警务技能。三是让"组团优惠服务"成为常选。针对公安队伍双警、警医和两地分居家庭多的现状,警察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本单位或以会员加盟的方式,为会员提供更为便利细致的服务,想民警之所想,急民警之所急,积极协调相关社会资源,通过协会服务增强民警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三、从规范运行中树立警察协会的新形象
(一)着力构建"层级科学、职能明晰、高效运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新时代警察协会要打造成党委决策的"智脑"、护警爱警的"娘家"、民警维权的"助手"、展示公安形象的"窗口",首要的是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能定位、保障高效运行。一是明确四级组织架构。《意见》明确了全国警察协会由部、省、市、县四级构成,下级协会皆为上级协会的单位会员,成为紧密型的"横向覆盖、纵向联系"组织关系架构。《意见》要求,全国未成立和未按时换届的力争在2023年底内全部完成建立和换届,基本实现市、县警察协会全覆盖,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这完全契合我国警察组织机构的特点和属性。另外,考虑到市、县局公安队伍的实际情况,按照入会意愿,可将会员扩大至警务辅助人员群体,涵盖了全部基层人民警察。二是明确两大协会归属。《意见》明确规定,市、县级公安机关原则上不再另设其他类型社会组织,相关职能统一由警察协会承担,这为市县公安机关下一步对所属社会组织的改革、换届提供了依据。三是明确四部办事机构。按照警察协会职能定位和实际,市级警察协会办事机构一般由理论调研部、民警维权部、警民公共关系部、爱警惠警部和秘书处的"四部一处"组成,县级协会也要相对应设立办事机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这里专指警察协会秘书长,可由本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兼任。一般来说,秘书长兼警察协会的法人代表,由非组织部门任命的干部担任,享有参加本局党委(扩大)会、签阅文件的权利。
(二)着力打造"来源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严格"的经费保障体系
警察协会经费始终是保证其发挥作用和正常运行的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当今大多警察协会因审计、巡察等原因,对协会经费非常敏感而又顾虑重重,特别是对接受社团、企业捐赠畏首畏尾,甚至因噎废食,不敢接受社会捐赠或有经费不敢用,严重掣肘了警察协会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新时代警察协会要坚持依法多方筹集、规范管理使用,构成警察协会经费的保障体系。一是依法经费来源。《章程》规定,警察协会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协会,人民警察作为本会的主体和服务对象,不可能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社会化运作,依靠政府资助是确保警察协会功能发挥的重要保障。同时,警察协会又是社会组织,会费与社会捐赠是其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目前,警察协会经费来源大致有四方面组成:专项财政拨款。指警察协会的活动、人员、办公场地、刊物等经费,由本级公安机关从财政经费中安排保证。因此,公安经费中要有警察协会的经费细目。会费。定期缴纳会费是每名会员的应尽义务,也是民辅警成为会员的必经手续。否则,就不能成为会员及享受优先权利。社会捐赠。接受社会捐赠是警察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特别是热心于公安事业的规范企业、社会团体,可聘请为警察协会荣誉单位会员。与警察协会职能相关的培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孳息等收入。二是规范经费管理。警察协会经费来源的多样性和使用性质的单一性,正是警察协会有别于行政机关开展工作的有力手段和监管重点。因此,警察协会经费要规范管理,具体做到:建立警察协会经费专户,有会计、出纳,按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一般由本局警务保障部门承担警察协会的财务管理,省心省力又省事。健全完善警察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议事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依法依规运作。加强对警察协会的财务审计监督,按照财务审计管理规定,由本局审计部门对警察协会的年度财务和次年度财务规划进行审计和指导。三是严格经费使用。《意见》和"武汉会议"明确了协会经费多方筹集和规范管理、使用,但如何接受和使用要立规矩,建"防火墙",一切都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业务与服务范围。具体来说,就是项目有名、使用有度、程序有章。使用额度上,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爱警互助基金、救助慰问等制度规定执行,做到同项支出的金额标准统一、民警与辅警的标准一致。报批项目上,严格对照警察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列出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制度报批支出。当然,有的警察协会在当地慈善总会下成立爱警慈善分会,双方签订协议,采取定向捐赠,但只限于"慈善"有关的用途;有的警察协会与社团、企业协作,由其冠名出资,警察协会承办各种文体活动和赛事。审批程序上,严格经费使用审批制度,按照先"实"后"虚"途径进行。即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大额经费还要上局党委会同意,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同意,方能支出使用。同时,警察协会每年要向会员公布当年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