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风廉政建设之群众监督调研报告(第2/2页)
(三)突出群众监督重点,创新群众监督形式。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情况。要紧紧抓住廉政风险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群众监督的针对性。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监督形式,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居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意测评、民主考核、任职公示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在体制上,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下位监督和上位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在方式上,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变场外监督为场外监督与场内监督并举。
(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保障群众监督实效。要进一步深化实施民主决策制度,实行程序化决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民主决策范围,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须经合法的民主程序作出决定。要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抓住任前监督环节,把好"入口关",实行民主推荐制、考察预告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和干部任前公示制等制度。要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网站、电子邮件等手段,方便群众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的效率和质量。要强化对群众监督的保护机制,保障监督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建立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制定奖励监督有功人员办法,调动群众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