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城镇居民整体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层出不穷,特别是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存在着救助力量薄弱、政策不够灵活、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问题亟需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救助力量比较薄弱。目前,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基本都是依赖于国家政策,"政府领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形成,公益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参与度或投入比例较小,在一些经济发展较慢的县区,救助力量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具体实施救助过程中,现有的救助部门之间局限于机械分工,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孤立开展工作,救助工作缺乏衔接配合,没有充分发挥出政策的最大效益,救助工作面临着"单打一"的困境。
二是救助政策不够灵活。在具体的救助活动中,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残困户、大病人口等标准和条件均有明确的规定,但在评定救助实施过程中,有些特别困难的群众往往因个别非决定条件不符合,而无法获得相应的救济,极容易造成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以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为例,对予以报销病种、报销比例、甚至报销区域在有些地方都进行了严格规定,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病痛患者受地域、病种等条件限制,支付的费用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报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从心理上对国家救助政策产生误解。
三是救助工作不够精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到政策制定、政策宣传、对象认定、审核把关、资金拨付、动态监管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系统及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经常存在着来回多次登记填表,重复采集困难群众基本信息等方面问题,工作人员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受助群众之间,加之乡镇、城市社区业务人员流动性大、变动频繁,部分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对涉及的有关重点信息、复核登记方面存在着疏忽漏洞,受助对象对本该享受的政策未享受的现象偶有发生,工作出现不实不细的问题,甚至发生违纪违规现象。
四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在救助政策宣传方面,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普遍重视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对涉及医疗救助、安全生产等具体工作重视关注不够。部分业务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不足、政策学习上不够系统全面,不能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和界限要求,实际工作中,把群众需要了解知晓的政策讲不清楚,纳入评定的条件及范围说不全面。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政策宣传方式单一,仅局限于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群众政策知晓率低,一些群众片面认为救助政策是福利待遇,是"托关系""走后门"就能获得的,甚至出现恶性竞争救助现象,影响社会风气。
二、对策建议
一要创建多元化的救助模式。城镇困难生活救助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发力,健全完善民政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医疗救助等政策。鼓励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返乡成功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资金帮扶、物质支援,提供就业岗位、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帮助。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积极引导困难群众转变生活观念,唤醒其自立自助意识,帮助提升生活能力,增强自身发展的潜能,通过促进困难群众自力更生,从根本上摆脱困难处境。
二要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政策。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在一定范围内,赋予基层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尽可能的制定一些具有操作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办法,最大限度的给予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一些具体的措施落实和执行交由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人口分布、人均收入、基础设施、社会就业等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救助帮扶政策,可通过引进商业保险等辅助方式,真正使救助政策更加符合实际。
三要构建动态化的监管体系。要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信息普查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录入困难群众基本情况、救助情况等基础性信息资料,形成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电子数据档案,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奠定基础。同时,常态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开展入户访视等活动,准确掌握困难家庭人口、就业、生产生活等状况,及时将最新信息更新至信息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在救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
四要锻造服务型的救助队伍。持续加大救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专业化救助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救助,积极组织参与救助人员赴先进地区培训交流,通过实地学习、政策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促使救助人员从政策理论、纪律规矩、服务技能等方面全方位提高,确保记得住、讲得出、讲得准,能操作,以专业的技能、优质的服务、清廉的形象为困难群众纾难解困。另外,还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宣传版面、彩页、微信等"线上+线下"的模式,全方位宣传救助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