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而产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县近年来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已凸显出来。自2007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兴办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2011年以来,县政府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今年又强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年活动,使得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呈现出迅猛发展、规范发展的势头。为了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长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把它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实现了合作社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发展各类合作社40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蒲田食用菌、鑫达农机),全国"十佳"合作社1家,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31家,市级优秀社4家,县级示范社17家,组建联合社1家。目前,我县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四个可喜趋势:一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涉及的领域有畜禽养殖、蔬菜、粮食、西瓜、莲藕、泥鳅、药材、冬枣、食用菌、农机等十多个。二是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的合作,向流通、加工、品牌等经营领域合作,有一些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统一服务。三是经营形式灵活多样。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服务。第二种是农民以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成员实行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全县以这种形式居多。第四种是合作社之间趋向联合发展,走联合社发展道路。四是合作机制不断规范。2012年我县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工作和县级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制定《长垣县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长垣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审办法》和《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年、农业信息化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年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目前,我县56家县级以上示范社都建立了健全的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制度,合作社各项内部管理更趋科学。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基本成效
通过几年来的发展,我县的合作社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五大特色的凸现:一是规模数量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县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5家,较年初增长了30家,并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二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服务及农资配送、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占56.4%,养殖业占36.3%,服务及其他类占9.1%.三是规范程度不断提升。随着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各类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合作社章程及各种生产、财务、决策、营销等管理制度完善,特别是利益分配机制更加明晰,仅各级示范社就达到56家。四是服务区域持续扩大。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业区域化布局的发展,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转向周边乡镇,尤其是联合社的组建,更使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跨区域、跨行业的趋势。个别合作社的服务区域已覆盖全县,并与兄弟县市实现了合作。五是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我县合作社的组建形式不断创新,已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型、种养大户带办型、技术能手领办型、特色产业联合型、生产要素促进型等多元化合作类型。合作社的这些发展特色,强化了示范带动效应,使广大农民看到了联手闯市场、合作促增收的优势,大大激发了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热情,促进了合作社的快速成长。
三、我县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做法
(一)强化领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强化了对合作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又专门调整充实了长垣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亲任领导小组组长。薄学斌书记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当前很多问题的关键和根本,下一步仍要作为方向性的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对有关合作社的材料、文件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对合作社工作亲自过问、督促,坚持定期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并亲自安排开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报》,及时通报合作社的发展信息。
(二)政策支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活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的互助合作组织,离不开政府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坚决给予政策支持。县委、县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特色农业互助资金的办法》、《关于县级示范社的评审办法》、《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政策层面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优化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严格督促检查,不断强化管理优惠政策的落实,从注册、登记、税收、年检、信贷等各方面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优惠政策和宽松环境。
(三)资金扶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经济保障。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经济的互助组织形式,自身实力非常薄弱,离不开财政的有效扶持。多年来、长垣县一直坚持对合作社进行财政倾斜,注重"输血",培育"造血"功能,专门出台了《长垣县特色农业互助资金实施方案》、《长垣县关于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等扶持性政策。一是每年列支100万元特色农业互助资金,用于对合作社的专项支持。二是对获得各级示范社、优秀社称号、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和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三品一标"认证的,均给予1万-10万元的奖励。三是对现代农业发展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合作社进行重点奖补。四是进行项目整合,将各类涉农项目优先投放于各级示范社。2013年2月,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就发放各类奖补资金近600万元,其中涉及合作社的奖补资金就达4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的投放,极大地提高了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积极性。
(四)提高地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县委、县政府不仅把合作社工作纳入全县的重点工作,不断突出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且不断提高合作社负责人的政治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从畜禽养殖、蔬菜种植、食用菌、冬枣、农业机械等行业中,选择文化层次高、发展前途广的合作社负责人,参选我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据统计,目前全县有20多名合作社负责人被推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培养新型农民的平台。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才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我县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能以合作社为主体组织农民培训,把课堂办到田间地块,激发了农民参与的热情。合作社的培训,能结合产业的特点,向农民传播新技术新信息,使培训更有针对性、专业性,农民容易接受,而且覆盖面广,培训效果显著。正是通过合作社不断强化培训,逐步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较强管理能力和现代发展理念的农业经营者。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合作社是将相同产业的农民组织起来的利益连接整体,通过对入社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科学采收,从而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我县的金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百信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合作社组成联合社,通过对农民统一供应种子、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的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价值大大提高,成员增收明显。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渠道。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率最有效的途径。一家一户由于生产规模小,注册商标运行成本大、品牌档次不高,难以做大做强。通过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的相同农产品统一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才能上规模上档次。目前全县已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近100个,其中"鲜之源"、"铁将军"、"九伯"、"茗东"、"土妹子"、"两腿泥""金一丰"、"绿源"等商标已小有名气。通过商标的注册和品牌的经营,实现了农产品的统一组织销售,提高产品竞争力,提高商品率。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支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集约化水平,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减少了农业投入,降低了生产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地方,农业经济水平较高,农民群众的收入也较高。我县蒲北区、苗寨镇等这些乡镇食用菌等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合作社依托产业,充分发挥了技术指导和统一营销的作用,使这些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万元。
五、目前我县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层次偏低。大多数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属松散型合作组织,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二)发展能力较差。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数量偏少,绝大部分合作社只解决了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对农户统管能力较差,对市场信息把握不足,缺资金、缺人才、缺品牌、缺市场,没有形成自身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低,产品附加值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三)整体规模偏小。虽然,近年来我县的合作社有了长足发展,但大多合作社的社员数量仍在10-20家左右,大规模的合作社少,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不足,发展后劲较弱。
六、下步发展建议
(一)采取多种措施培育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通过典型培育,选择一批发展较规范、机构基本健全、服务能力强的合作社,专门进行指导、规范,使其成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好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其他合作社规范发展。二是进行经常性指导检查,深入到合作社中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促进其逐步规范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通过这些措施,不断壮大农业合作社,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合作社当中,增强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效益,逐步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一是财政扶持要加大力度。县财政专门列支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经费和扶持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二是税收优惠政策要适时出台。税务部门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进一步给予政策优惠。如:上报经营方面情况要因合作社发展情况而决定,不宜一刀切。三是信贷支持要加大力度。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贷款额度、评级授信、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各方面的支持。相关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合作社的章程制定、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制度健全、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并不断强化对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其规范运行。工商部门要在新型合作社(如组建联合社、跨行跨业建社、高冠名建社、资金互助建社等)的注册登记方面,主动借鉴外地经验,放宽拓展注册条件。税务、银行、电力、科技、水利、农业开发等部门均要创新工作,尽最大努力给予政策倾斜或支持,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服务。这样,通过部门协作,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合作社在我县发展的路子,就一定能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规范发展,为我县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打造经济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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