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情况的调研报告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工会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情况的调研报告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林国军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水平,掌握辖区内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区总工会组织调研组,对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入户走访。在深入调查、认真审核、精准评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走访了街道办事处和部分企业,并进行了座谈,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此调研报告。
一、困难职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36户在档困难职工为调查对象,制定了识别标准,对调查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逐户调查、登记、审核、建档立卡,摸清了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和致贫原因。经过认真走访核实,区总工会根据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分析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按照“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全区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大多为家庭收入低,健康状况堪忧,文化程度较低,单亲家庭较多,部分困难职工就业状况不稳定,维持基本生活较为困难。
二、致困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我区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程度不一,困难原因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困难职工收入与家庭支出不匹配
困难职工平均工资为1617元/月,停产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186.74元/月。我区低保标准为664元/月,现享受低保职工7户,收入低于最低工资共5户。从本次调查结果反映,困难职工工资月收入低于我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最低工资的分别占41.67%、13.89%;因丧失劳动能力,依靠享受低保、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和工会救助的占5.5%。
(二)子女教育费用大
尽管现在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但高中、高等教育阶段的费用支出较高,造成困难职工家庭负担过重。本次走访的36户职工家庭中,有26户职工家庭有子女上学,其中: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子女分别为4名和22名,尤其是上大学受高等教育阶段的家庭困难情况更为突出。
(三)大病致贫易、脱困难
当前,因病致贫不仅是困难职工、也是所有家庭的噩梦。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患大病的9户,其中本人大病4名、本人残疾1名、患大病直系亲属4名,这些家庭倾其所有进行治疗,虽然有医保报销,但治疗前期费用大,还需定期复查和后期治疗,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花光了家庭积蓄,负债较重,短期内难以脱困。
(四)居住条件差、购房难
近年来,广大职工的住房条件虽然得到了改善,但是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仍很恶劣。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22户有自己的住房(含廉租房),5户租房住,9户在父母、岳父母家的房子住,且住房条件差,面积小。
(五)单亲家庭负担重
近年来,单亲家庭及其贫困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在建档立卡的36户困难职工家庭中,15户为单亲家庭,3户为单身家庭,占总数比例分别为41.67%、8.33%,造成单亲家庭生活困难主要原因是家庭负担重,既要抚养孩子上学又要赡养老人。
三、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对策及建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攻坚已进入决胜决战的攻坚时期,全区困难职工不能成为盲区,解困脱困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劳动技能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依托职工培训机构,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发挥工会培训阵地作用,加大职工培训投入,精选培训项目,为职工搭建成才平台。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企业订单+工会培训+就业岗位”的靶向培训,激发困难职工学技术、提技能的内生动力。加强与政府人社部门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证书发放、就业创业通道。
(二)鼓励创业,增强困难职工“造血”功能。
支持困难职工依靠技能、自主择业,鼓励困难职工瞄准市场、敢于创业,引导困难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从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条件的困难职工,区总工会牵头,会同金融机构,为困难职工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推动困难职工充分享受政府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配合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专业机构的联系协作,通过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等形式,为困难职工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三)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解决困职工后顾之忧。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职工主动缴纳社会保险意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收缴、按标发放工作。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社会保险中断的困难职工,督促所在企业和困难职工补交。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工会力所能及开展救助,推动落实相关待遇。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帮助其按政策规定实现“应保尽保”。
(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困难职工医疗救助。
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除城市职工享有的医保政策外,区总工会应在积极开展大病救助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推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工作。探索与医疗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借助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等普惠制工作的开展,为大病职工提供优惠服务。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重特大病报销比例,减轻困难职工自负医疗费。协调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给予特殊病种医疗救助。
(五)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开展社会救助。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支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救助托底制度。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在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把工会“送温暖”与日常救助活动相结合,加大救助力度,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发挥爱心超市便民功能,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粮油、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推动建档立卡困难职工优先享有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帮助解决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