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根据我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学任务分工表》的有关要求,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校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此,疫情防控期间,将从严查处党员干部下列行为:1.有聚众打麻将、赌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的;2.对传染源底数不清、疫情情况不明、隔离措施不力的;3.有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的;4.故意瞒报疫情信息的;5.贪污、挪用、截留疫情防控钱物的;6.对生活用品、交通、药品的价格和公共场所的聚集活动监管不力的;7.不自觉遵守居民小区封闭管理有关规定的;8.春节后外出归来不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的;9.不严格执行学校检查、消毒、监测、管控、报告、隔离、值班值宿等相关制度的;10.制定工作预案不及时、不科学、不合理的。校纪委要做好靶向监督,做到五个"继续紧盯":一是继续紧盯各级领导干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继续紧盯学校封闭管理及出入人员管控措施情况;三是继续紧盯学校防疫物资购置及储备情况;四是继续紧盯制定完善错峰返校、开学后防疫措施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及实际执行情况;五是继续紧盯隐瞒个人疫区接触史或个人疫病不及时就医情况。学校纪委将通过实地检查、电话督查和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部门人员要通力配合,遇有上述行为的,要及时反映,如实汇报。学校纪委将根据不同情节,按照"四种形态"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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