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
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1.以制度为本,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2.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晰责任主体和内容。
3.提高预警防控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明确、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学院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以学院招生、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专项经费、人事招聘、民主决策、干部任用、二级学院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加强对学院内部管理中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防控,实行重点管理、重点监督、重点防控,建立长效机制。
(一)招生录取:严格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中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实施招生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基建修缮:加强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和日常监管。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控,重点防范招投标围标串标、项目随意变更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政风险。
(三)物资采购:重点加强对教材图书、仪器设备、教学器材、食材耗材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强化对采购范围、程序、环节、结果的监控。重点防范分散采购、规避招标等的廉政风险。
(四)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及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教育收费,严控“三公经费”,完善资产管理的程序和制度。重点防范账外资金、设“小金库”、违规收费、虚假列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专项经费:建立财务和专项经费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教学科研项目立项预算审查的防控力度,保证教学科研经费规范使用。重点防范违规外拨经费、假发票报销等风险。
(六)人事招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事管理监督机制,严格管控招聘信息发布、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公示等重点环节。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程序公正规范。重点防范对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等的程序风险。
(七)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学院党委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行为。重点防范“三重一大”制度走过场的廉政风险。
(八)干部任用:严格实施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和提任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及会议票决等制度。
(九)二级学院管理: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讨论。建立和完善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三)突出防控,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制度创新。要注重预防制度与其他制度的相互衔接,构建完整的制度链条,逐步形成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