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份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心得体会汇编769篇(第76/165页)
学不知止。"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是前提,只有学之愈透、知之愈明,方能行之愈笃。须知,学习党纪并非朝夕之事,也并非"一锤子买卖",而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唯有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才能让理论知识入脑入心,达到固本培元的效果。因此,党员干部要摆正求学姿态,拿出"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和"入木三分不放松"的定力,逐字逐句地反复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知其所以必然,在学深悟透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习惯。要形成"深学细研,潜心学纪"的良好学风,把学习《条例》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在纠正自身偏差中不断夯实遵规守纪、修身正己的理论底气和实践根基,从而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省不知止。正所谓,一个案例胜过千言万语,一份忏悔更能震慑人心。纵观警示教育中的"反面典型",正是因为对纪律缺乏认同感、敬畏心,丢失了危机意识、放松了警惕,才在一个个"糖衣炮弹"的腐蚀之下廉洁防线"失守",最终坠入欲望的深渊,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手握戒尺,才能行有所虑。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实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示录、警示教育片,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将"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从而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切忌"当局者迷",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检视剖析",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利器",在同《条例》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中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漏一处、不放一个,以坚决态度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在"反躬自省""刀刃向内"中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为官。
行不知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了解党的纪律是前提,遵守党的纪律是关键,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才是最终目的。新修订的《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以纪律上"管得住手脚"促进事业上"放得开手脚",为遵规守纪的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提供坚强后盾。因此,党员干部要摒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的错误思想,做到把"民"字刻在心中、把"责"字扛在肩上、把"干"字落在脚下,把"廉"字印在脑中。自觉以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时刻谨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凡是人民强烈反映的问题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立即纠正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当好"老百姓的官"。要把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作为提升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的"助推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开心不开心作为衡量自身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用心用情用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精准发力,不断将"民生清单"变成"幸福账单",将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党纪学习教育:"警""止""得"
今年以来,随着党纪学习教育的不断深化,各式各样的警示教育学习成为了党日活动的主题,这堂必修课上,每一个鲜活如许的案例,每一个触目惊心的画面,每一个羞愧忏悔的面孔,如警示洪钟,一遍一遍敲击着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绷紧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能有"走马观花"的"观影"心态,要以反面典型为镜,"正衣冠、知兴替、明得失",不断剖析检视内心,做到学有所"警"、警有所"止"、止有所"得"。
学有所"警",居安思危。在学习党纪的过程中,需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危机意识,尤其是通过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党的纪律是保持头脑清醒的良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自我革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需要走出舒适圈,时刻保持警惕,警示教育如警钟长鸣,唤醒我们居安思危的意识,引领我们洞察潜在的危机,使我们不会"乱花渐欲迷人眼",警示教育撕破这层纱,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世界,居安思危是在顺境中埋下的智慧种子,待风暴来临,它将长成抵御风雨的参天大树,以坚定的信念和充足的准备迎接生活工作的波澜。
警有所"止",不越雷池。"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通过学党纪、观警示,让我们明确纪律的红线,给我们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明确是非善恶的标准,坚守道德底线,认识到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做的。在那些"血淋淋的教训"警示下,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尤为重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言犹在耳,故"勿以恶小而为之"。不仅是在工作上,更是在生活中,要培养自律能力,自我反思与警醒,增强自我约束的动力,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意识到越界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不越雷池不仅是对党和人民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止有所"得",善始善终。党纪学习教育一门学伴终身的课程,作为党员干部,需要常学、常思、常悟,"温故而知新",每一次的学习都是一次洗礼,每一次的警示都是一场试炼,每一次的总结都是一分收获。"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止有所"得"是积累、是提升、是调整心态再出发。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中的警示案例,让我们的内心充满敬畏,使我们"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党员干部有所"止",并非是让我们消极怠工、半途而废,而是教导我们要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停下脚步,审视自我,反思过往。有时候,过度的追求可能会让我们迷失方向,陷入无休止的欲望漩涡之中。懂得适可而止,方能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收获内心的宁静与智慧。"根基费固,徒厚其墉,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止"是为了更好地"始",善始才能善终,愿我们归来仍是少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党纪学习教育:越近尾声越要"拧紧发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前,党纪学习教育已进入收官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越是接近尾声,越要"拧紧发条",保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持久的韧劲。
学习如凿井,深挖方得泉,拧紧"思想发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临近收官的关键之际,我们务必要一如既往地坚持真抓实学,在学习的道路上做到善始善终。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紧扣六大纪律,持续不断地深入钻研,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用心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领悟其中所蕴含的"要义"与"精髓"。要将《条例》化作规范自身言行的硬性约束,进一步坚定心中的理想信念,明确未来的前进方向,如此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不迷失方向。
守纪似行路,稳步方致远,拧紧"行动发条"。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风气,也是新的赶考之路上应保持的前进姿态。纪律宛如钢铁般坚硬不可动摇,执行起来如同高山般坚定不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将党纪国法、制度规矩视作行动的精准标尺,正确妥善地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的关系。时时刻刻心中存有戒惧与警惕之感,自觉地做到一心为公,以廉洁之姿行使权力。要让遵章守纪成为日常生活中的良好习惯,使其成为贯穿一生的重要课题,始终坚守纪律底线,以清正廉洁的形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关键少数如舵手,引领方能行稳,拧紧"责任发条"。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促使"关键少数"持续不断地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务必做到自身硬、自身清、自身正。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党纪学习教育不妨"保持三问"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临近尾声,但不代表"收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继续深化理论学习、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成果巩固,在勤学、深省、笃行中继续保持"三问",让党纪学习教育释放持久效能。
理论学习上保持"勤学好问",长鸣真学深悟、信念坚定的"奋斗号角",在常学常新中让理论武装"持续在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习并非朝夕之事,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学不可以已"的精神,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种长期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加强自身的纪律观念和政治素质,持之以恒深入理解条例的修订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时常"温故"的基础上,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学出绝对忠诚、学出敬畏之心、学出使命担当,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习惯,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024-7-1811:21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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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腐防变中保持"扪心自问",长鸣不怕吃苦、实干担当的"奋斗号角",在检身正己中让自我革命"持续在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时刻"揽镜自照、照镜正容"中深入剖析自己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挖症结根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自我"约束力",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莫让他人"案例"成为自己的"病例",确保自己在思想行动上"零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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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时保持"不耻下问",长鸣作风务实、久久为功的"奋斗号角",在践行宗旨中让人民满意"持续在线"。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习党纪法规的基础上,将理论学习"内功"化为解决实际问题"外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让自己的一言一行符合党纪要求,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真心"换"真情"、以"实干"赢"民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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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当不停步不让步不止步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面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停步""不让步""不止步"。
以"沉吟章句"克"浮光掠影",让理想信念在学纪中"不停步"。"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关键,信仰是根本,需要从源头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内涵,将新思想刻在心里、融入灵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武器,是党员干部心中敬畏的"戒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琢磨"要义",汲取理论"精髓",深刻认识自己承担的职责和使命,以案为鉴,坚定意志,明确方向。要坚持逐条逐章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勤掸"思想尘"、常照"纪律镜",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强化遵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筑牢信仰之基。
以"沉谋研虑"克"浮浪不经",让清正廉洁在知纪中"不让步"。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底线要求,不越纪律"红线"尤为重要,《条例》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防止腐败滋生提供了"量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为思想"设红线""架高压""布雷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主动以《条例》为镜,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行,把遵规守纪内化于"为人民服务"之心,外化于"枝叶总关情"之行,远离"声色犬马",拒绝"糖衣炮弹",在细微处见精神,在日常中显品性,在履职尽责中显党员干部的清廉本色。
以"破釜沉舟"克"浮语虚辞",让责任担当在守纪中"不止步"。"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以遵纪守规的意识投身干事创业是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条例》是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党规党纪校准"行动坐标",筑牢作风"堤坝",穿好纪律"金钟罩",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在深入基层一线、融入点滴工作中练就真本事,接"烫手山芋"、做"热锅蚂蚁",讲群众家乡话,做百姓贴心人,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在干事创业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再上台阶。
读懂乡村振兴背后的时代之"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后劲和潜力也在农村"。乡村振兴事关民族复兴,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