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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5类材料合集(讲话、经验信息、方案意见、倡议书、心得体会)(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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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货运)等电子证照应用,并推进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3.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将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后续环节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个环节、30分钟办结、零费用,全流程网办率达90%以上。持续提升预约开户等银行开户便利度,探索三方代扣代缴在线签约及账号信息共享服务。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统一地

址库应用。深入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限制。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比例提升至55%以上。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作出除名决定。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审判配套制度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程序,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5.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项目服务,健全项目联动机制,为项目提供一站式保姆服务,集中力量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难题。实行工业项目(除需消防设计审查、特殊或重点设防类项目外)施工许可"分钟制"办理,对投资额小于2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建筑设施工程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加快推进"拿地即开工"新模式,政府部门通过流程再造、并行预审、全程代办、集中办证等综合

举措,实现按"标准地"出让的保障扶持类工业用地签订出让合同后1周内可开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咨询和一阶段审批,简易低风险项目扩面至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高度24米以下的功能单一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和消防特殊建设工程除外)。探索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推行单独竣工验收。

6.优化建筑工程管理。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推行工业用地"一地一码"模式,实现工业用地房地首次登记"零资料"、"零等候"、"零跑次"发证。

7.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

式,提升供电可靠性,全天候、全区域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力争用户接入工作不停电作业率达100%。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8.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实施"腾笼换鸟"行动,加快平台有机更新,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促进产业有效转型,全面提升平台和产业能级。优化企业创新环境,迭代完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强化企业梯次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多渠道拓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

力。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9.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打造"民生综合体"。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水平。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0.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规模提升、风险防控、物流保障、参展拓市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市场抗风险能力。利用XXX江自贸区XXX片区、中国(XXX)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有效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推进"一键找订单"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进"库港联动"区域服务新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结时限,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1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政策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

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临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构建多样化渠道,方便外籍人员在XXX投资、工作、生活。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2.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13.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手续,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14.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

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15.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开展新型监管机制"一体化、数字管"改革,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建立完善家政行业信用体系。打造"临里好生活"场景,构建覆盖镇街的家政服务系统及村社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力量向基层下沉,探索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模式,完成县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企业和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

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对已建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运营机制按省市级标准进行完善。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1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一窗通办",进一步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间,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项目服务全闭环联合审批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用时最多80天。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受理的业务简单高频事项60分钟办结,复杂低频事项8小时办结。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通过线上预约、咨询沟通、线下大厅叫号等多渠道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服务,减少纳税人填报时间。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实现新办纳税人发票申领业务"非接触式"办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19.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加强"亲清在线"等政企服务平台宣传,提升广大企业对平台功能及申报方式的知晓度,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打造"无证明城市"。丰富应用场景,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

式,探索向产业链级公共互联网平台升级路径,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改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20.优化服务企业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针对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对接、镇街间的纵向联动,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应。加大企业的用地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导向、亩均效益高又有用地需求的存量企业,有计划进行供地。完善双招双引"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招商小组+中心"的模式,突出项目洽谈到项目达产"一条主线",建立全程代跑代办、信息化支撑、企业诉求处置、审批"高效联办"等机制,做到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服务。

(十)以一流作风优化营商环境。

21.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在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过程

中,着力从干部精神状态、作风状况、工作实效上发现问题。对路径依赖、矛盾上交等不担当行为,敷衍塞责、坐等靠要、光说不干、"中梗阻"等不作为行为,随意决策、阳奉阴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乱作为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纠正偏差,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2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围绕产业强区、富民安区、实干兴

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鼓励改革者,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便企业办事过程中,优化服务、精简流程,进行容缺办理、模拟审批、告知承诺或尝试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发生偏差的,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

错免责,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创业奉献。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落实省市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度要求,以"三张清单"为抓手,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等问题,强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构建积极健康、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意见措施相关素材2

方案意见措施

持续优化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在充分听取群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制定、修改、废止有关配套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

2.健全涉产权纠纷高效便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通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涉产权、企业家权益保护案件,审慎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大力选树和支持诚实信用企业家,依法打击和惩戒失信违约行为。

3.健全涉企投诉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实现"凡诉必查""接诉即办"。完善涉企问题立案调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干扰和阻碍企业发展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涉企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于公职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全域诉服"窗口,今年9月

底前,实现"一站、一网、一号通办"。持续深化涉企类案件分调裁审,积极引入更多具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拓宽矛盾化解渠道。大力开展"预警式""嵌入式""订单式"司法服务。

5.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完整、规范公示涉企检查,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归档保存,推动实现市、区(县)、管委会(乡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

6.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不得随意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停工、停产、停业的行为。

7.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8.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形态,研究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推行"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模式。

9.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执法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确保今年9月底前,切实做到可以平台监

管、网络监管、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的,原则上不开展实地执法。

10.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1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围绕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

12.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13.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区(县)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4.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企业通过专利检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接、转移、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成果。

1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中国(XXX)平台,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及合同履约等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发布力度,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失信联合惩戒、信用报告、信用评价及信用修复等信用信息应用工作,及时将信用信息认定

结果逐级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认定结果全国互认。

16.实施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信用等级、"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标准,落实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17.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诚信激励服务产品,在持续开展"信易贷"项目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前再推出一批"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让诚信企业获得更多市场机会和资源。

18.建立"免罚清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免除联合失信惩戒。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符合政策条件、主动纠正和消除不良影响并提出申请的企业,指导其按程序做好信用修复。此项工作于2022年9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

19.政府带头守信践诺。严禁在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严肃查处刁难企业、推诿扯皮或以各种理由致使政策不落地的行为。

20.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支持和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与企业经营管理者坦诚真诚交往。

21.完善政企互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企业联合会、

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性了解企业动态、听取企业诉求,及时按程序报告企业集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推动政企沟通联系规范化、制度化。

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22.全面强化部门职能。研究制定干部借调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各类临时独立工作机构,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强化职能作用、充实人员力量,推动职能部门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该办的事情办实。

2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依规、稳妥有序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

24.梳理公示权责清单。及时梳理和公布市、区(县)两级权责清单,认真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及运行监督工作。

25.推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及时编制并公布市、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26.推行容缺受理。以涉企服务高频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为重点,依法依规梳理制定容缺事项清单,确保年底前实现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的业务,通过暂时容缺、先办后补方式,先行受理、预审预办。

27.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市级自建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厅局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融合、资源共享、数据互联,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标准化应用,提升网上业务

办理能力。2022年底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85%以上。

28.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中产生的各类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与实体证照、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存档材料。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标准化应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减少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29.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在已推出企业开办、二手房过户等"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基础上,年内将继续推出"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主题套餐,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推动主题套餐事项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升级。

3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建立与疆内其他地州市互通协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疆内通办"。以教育、社保、医疗、企业登记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31.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区(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做好动态调整和公示工作。深入开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四减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做到线上公示流程与线下办理流程一致,对可通过平台共享复用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2022年底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70%以上,事项材料较2021年精简30%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0%以上。

32.规范和精简证明材料。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证明事项,梳理发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办理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做好动态调整和公示工作。此项工作于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33.优化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完善市级"12345"平台功

能,拓展热线受理渠道,规范"接诉即办"流程,建立考核评价和跟踪督办机制,提升平台业务处理能力。

34.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编制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依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强化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

35.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第一评价标准,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每个事项、每个环节均可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回访、处理、整改、反馈闭环机制。2022年底"好差评"满意率达到96%以上。

36.健全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估调整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公示、听证以及评估调整的长效机制。

37.防止政策落实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分类施策、靶向发

力,强化政策实施后的跟踪指导,着力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忽视实际、无论轻重、不管条件、急于求成的"一刀切"问题,提升政策落实精准性和实效性。

38.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托XXX市企业服务云平台,探索建立政策清单、企业清单和政策落实数据库,健全政策查询和新出台政策发布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在线申报等服务。

39.强化涉企政策宣传。建立涉企政策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努力使"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转变。

40.完善"一窗受理"服务。优化完善市、区(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规范办理流程,做到统一进件、并联审批、即时流转、跟踪督办。

41.压缩全类型项目审批时限。持续优化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装饰装修项目审批流程,对除法律法规明确固定时限的环节进行压缩,力争2022年底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内。

42.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对前期策划项目开展预选址,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提前为项目单位提供设计方案服务,确保今年7月底前,将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时间再压缩30%。

43.持续推进"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整合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等测绘业务,推动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今年7月底前,将工作用时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人防工程验收等事项联合验收和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建设工程配套绿化面积核查等事项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文件。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备案使用电子证照。

44.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技术审查及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大力推行多图联审,提高审图效率。依托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中介服务机制,明确中介服务事项适用范围、流程、收费及时限,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监管,提升中介服务质效。

45.简化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程序。今年7月底前,将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用地、环评要求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项目)建筑许可办理缩减至5个环节、13个事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城乡规划或乌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

取消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许可、施工图审查(不包含特殊建设工程),规划验线采用告知承诺制。

46.压减财产登记办理时限。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压减到5个工作日内。将不动产单元码和"土地码"应用于财产登记,确保今年7月底前,实现涉企登记"零资料"、一码申请、一码发证。

47.推行联动过户。强化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联动过户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此项工作于2022年7月底前全面落实见效。

48.规范房产中介服务。加强房产中介市场监管执法,规范房产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市场竞争和服务行为,推进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畅通中介服务线上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房产交易中介机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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