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资源系统材料合集52篇,含领导讲话、研讨发言等(第9/11页)
一、突出规划引领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初步形成
建立并监督实施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为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格局,科学统筹保护与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划定生态本底。联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事求是梳理分析全省矛盾冲突问题,科学制定调整规则,基本消除了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既有矛盾冲突,对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应划尽划,有效地维护全省"一湖五河三屏"的生态安全格局。
划优开发格局。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构建包括省、市、县、乡四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了初步成果,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推进。
划好村庄布局。制定全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组织各地对全省1.7万个行政村、约15.8万个自然村(组)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拆迁撤并类等四种类型进行摸底调查。联合有
关部门开展全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突出生态优先
自然资源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保护自然资源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前提和基础。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全面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切实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以实际行动筑牢江西绿色根基。
强化产权保护。在目前全国确定的四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中率先出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南昌市新建区、庐山市、贵溪市、高安市、南城县等5个县(市、区)顺利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和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组织开展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清山世界地质公园、梅岭国家森林公园、药湖国家湿地公园、仙女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5个自然保护地,以及修河、潦河干流等水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强化用途管制。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依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研究解决自然保护区内17个重叠采矿权退出问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认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切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
强化执法监察。建成并运行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对执法全业务、全区域、全过程的在线监测监管。严格卫片执法,督办典型案例,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等重点领域重拳出击、严加整治。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连续10年实现国家层面"零约谈""零问责",同时"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三、突出绿色发展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始终按照绿色崛起的理念和要求,坚持节约优先,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
根本转变,着力形成节约资源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持续推进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的"节地增效"行动。省政府印发《关
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四个方面工作,
《江西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等十余个标准指引出台,15个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试点、12个工业"标准地"试点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省按工业"标准地"供应土地601宗、3.88万亩,2017年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消化批而未用土地105.74万亩,全面完成"增存挂钩"机制下国家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持续推进"净矿"出让和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实行矿业权公开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开展建筑用砂石土矿采矿权"净矿"出让,探索推进其他矿种矿业权的"净矿"出让工作。自然资源部对瑞昌"净矿"出让工作专门批示给予肯定。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制定9项绿色矿山建设省级地方标准,2家矿山被授予"全国绿色高质量发展二十佳矿山"称号。
持续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定我省公共服务用地和农垦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南,将公共服务用地、国有农用地纳入分类定级和估价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信丰县、抚州市东乡区2个试点县区农垦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并积极探索以国有农用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与央企合作共同开发。发布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两批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建立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业权出让制度。
四、突出生态改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效落实
修复国土空间生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任务。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统筹规划,大胆探索推进,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批批废弃的矿山、荒芜的边坡重新披上了"绿衣"。
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复绿"。实施赣州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4.1平方公里、崩岗治理4675座、低质低效林改造347.9万亩、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7.79万亩,赣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进一步筑牢了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探索形成了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三同治"模式、崩岗水土流失治理"赣南模式"、小流域治理"生态清洁型"模式、"多层次"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经验,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均将其作为典型经验和案例在全国推广。
废弃露天矿山修复"补绿"。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对长江干线(江西段)、赣江两岸10公里范围废弃露天矿山开展生态修复,累计修复面积2.47万亩,超额完成了修复任务。在省级层面率先出台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政策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矿山生态修复,全省共有11个县(市、区)签订市场化投资协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约20亿元用于矿山生态修复。截至2020年底,全省完成修复治理废弃露天矿山3222座、面积14.02万亩。
土地综合整治"添绿"。大力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涉及3个设区市34个县(市、区),累计完成建设规模50.06万亩,超额完成0.42万亩。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列入全国试点名单的20个乡镇稳步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站在新的起点上,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作示范的担当、勇争先的气魄,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共同守护好赣鄱大地的绿水青山。
盘龙守土有责敢于担当谱写"十四五"新篇章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的劳动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温婉秀丽的盘龙江,自北向南缓缓流淌,贯穿盘龙区全境。在她的南段,350米的恒隆广场耸入云霄,从北京路一路向北,一栋栋现代化的摩天大楼鳞次栉比,勾画出城市最美丽的天际线,打造出"立起来的开发区"。在她的北端,瀑布公园奔涌跌宕,金殿、黑龙潭、植物园、野生动物园一个个风景如画的景区,晕染出城市最温柔的裙裾,向北依山而上,则是松华坝水源保护区。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为盘龙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一、守土有方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作为昆明市四大老城区之一,盘龙区国土面积868.88平方公里,但建成区面积仅59平方公里,且是昆明市重要的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发展、集约开发利用一直都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中之重,必须以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问卷调查,通过征询群众意见,做好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了《盘龙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方案》的拟订并报请区政府审查,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指导督促涉农街道办事处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成效显著。突出重点,深化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区政府开展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相继完成了世博片区、青龙山片区
控规调整的报批工作;完成了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穿金路735号旧城改造项目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市规委会审议通过;梳理了2021年建口重要工作,将西北绕城高速以北控规调整方案、云山片区控规调整方案、麦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控规调整方案等项目相关情况报送区政府研究。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序开展。制定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三旧改造项目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小窑村、罗丈村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和历史文化保护专章进行审查,对金刀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俊发城N-3地块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联审表进行会签。
依法依规做好规划审批有效支撑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控规和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方案,按程序办理金丰园等3个项目的规划条件、周家营地块六等3个项目的用地带条件、马家营、金刀营、汇德里花园等25个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积极推进市政设施优化布局建设工作,现已办理盘龙43号路、盘龙45号路等10余条规划道路的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完成30余份道路红线绘制工作,有效支撑了盘龙区重点开发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办理了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农科南路DN900给水干管规划意见等10余项重要基础市政工程的相关规划许可手续,积极推动了"城市生命线"的建设工作。
二、寸土寸金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在城市可供开发土地不断减少的条件下,结合本区特色,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要求,不断促进土地利用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盘活利用,向存量要发展增量。深入推进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认真研究4宗闲置土地493.99亩的处置意见,另有20宗疑似闲置土地已启动调查程序。稳妥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撤销道路绿化核减指标、梳理批而未供底数等前期工作,为批而未供处置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提高效率,保障重点项目落地。目前,已完成国家植物博物馆、盘龙区疾控中心等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办理,审查面积316.7475亩;完成批转征转用地48.1185亩,重点保障了龙池村、虹桥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七号地块(教育用地)等重点项目用地;国家植物博物馆项目圈内用地、牛栏江滇池补水出
口(瀑布公园)七水厂松华坝连通应急工程、地铁5号线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可完成征转手续的办理。
上半年已完成盘龙区2021年4个批次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上报面积共计1569.108亩,涉及麦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亚洲财富论坛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
合理使用,推进土地收储和供应。今年盘龙区计划收储土地2167.48亩,上半年完成了昆纺二期、龙池虹桥城中村改造项目7号教育用地地块、十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等储备土地422.565亩。完成土地招拍挂供应9宗,净用地面积164.27亩,土地出让收入8.0023亿元。
目前,昆明市公共资源发布公告等待交易土地共4宗,净用地面积41.6亩,交易起价总金额2.4706亿元;已过储委会待实施供应的划拨地块共2宗,净用地面积41.19亩,划拨价格301.2万元。预计上半年昆纺二期等项目供地后,将完成招拍挂供应13宗,净用地面积205.87亩,成交总金额10.4729亿元(以交易起价预估),土地供应总面积达247.47亩,土地价款达10.50302亿元。
重点服务,全力保障生物多样性工作任务落实。完成了国家植物博物馆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听证及报批工作、国家植物博物馆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办理工作。有效保障了国家植物博物馆的建设工作,为COP15成功办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守土担责严抓执法监督
持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切实发挥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防控作用。对自然资源部2020年下发的盘龙区涉及监测总面积3713.61亩共计图斑663宗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28宗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查处面积218.39亩,没收违法建筑31.38万平方米,收缴罚款73万余元。
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排查工作,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上半年已按照国家、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第一阶段清理排查工作,已上报国家数据汇交平台审核系统录入3253宗。其中,住宅类2969宗;公共管理服务类196宗;产业类88宗;其他不纳入上报系统的2877宗。用心用情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土地是人民群众最核心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是每一名自然资源工作者的情怀与担当。
"一窗受理""同城通办"。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2021年上半年盘龙登记处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约48020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3291本,不动产权证明21244份,完成契税收入6803.7万。其中其他区业务(转移+抵押)22994件,其他区业务占比约51.8%。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7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2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9宗。上半年盘龙不动产分中心"一窗式"工作量受理占比约为85%,盘龙区外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占比约50%,受到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做好做优配套服务。落实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盘龙登记处按照市不动产中心统一要求设置专门窗口,由纳入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的四家公证处进驻登记大厅办理未经公证继承业务,减轻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压力,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安全指数,降低行政诉讼风险。
积极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关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来信来访,上半年成功解决溪畔丽景小区办证问题。
四、守住红线
筑牢保护耕地屏障
耕地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推进三线划定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动开展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试划有关工作。稳步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初步成果(自然资源部封库版)基础上,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统一修改完善。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核查及整改工作;完成补划潜力分析。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对违法占用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坚决遏制土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组织落实全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共落实4.9576公顷,已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做到数量占一补一、质量相当、水田面积不减少,确保全区耕地质量不降低。同时,加大对街道和企业设施农用用地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
图入库,完成2宗新增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数据上图入库工作和2宗历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数据补录入库工作。
五、守护家园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松花坝水库是昆明市的饮用水源地,关系到昆明市的饮用水安全,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要求,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为昆明人民守好水源净土。
落实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管控。开展矿山修复情况核实工作,对历史遗留有矿权矿山修复、2020年度新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损毁数据进行核实。做好盘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建立工作,完成2020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及投入资金情况和2020年度采矿损毁土地及恢复基金使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通过在各街道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单位开展地毯式核查工作,共确认7个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67个,并编制了《盘龙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盘龙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高标准实现情况清、任务明、处置准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已发放"两卡一书"655份,明确了各地质灾害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尽其责。今年被列入2021年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的隐患点有4个。其中,松华上大摆滑坡治理点已完成建设工作,双龙哈马者一组滑坡治理点正在施工中,其余两个点街道还在按流程开展审批工作。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堆填土体滑坡点云南野生动物园综合整治工程,正在按方案开展应急工程收尾工作及后续植被恢复工作。
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办理和回头看工作。按照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办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对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的松华坝水源区一级区内两座加油站整改问题,会同滇源、阿子营街道办拟订可选点位推荐并报请区政府审查。
六、学史明理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打铁还靠自身硬,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确保全体干部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示范引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而努力奋斗。
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严"的举措管理党员干部。
构建关心关爱机制,不断活跃机关党建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建联盟成员单位作用,持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
今年,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聚焦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准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在精准上下功夫,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站位新时代,谱写"十四五"新的篇章。
奋进新征程勇担新使命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5日)
今年以来,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全力精准保障、全面从严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民生建设,为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亮点纷呈。
一、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空间保障
编制《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示。《规划》明确了"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高地、美丽中国的绿色转型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总体定位,提出形成"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两心三圈四带"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塑造湖美水清的生态空间,营造"新鱼米之乡"时代气息的农业空间,构筑都市圈引领的城镇空间,拓展陆海统筹的蓝色空间,强化整体协同的国土空间治理,为全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对标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科学编制《江苏沿海地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三纵三横三门户"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是沿海三市首个协同联动的国土空间规划、我省首个跨区域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规划、全国首个针对沿海的国土空间规划,为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空间保障。
二、修订实施《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是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全国最早出台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本次修订也是该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20多年来的首次大修。条例的修订充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改革要求,特色鲜明,亮点众多。
一是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专章,全面规范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了各级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和编制内容。二是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控制耕地
转为非耕地,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四是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惩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此外,条例也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审批权下放等方面,明确作了相关规定。
三、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管理效能
贯彻新发展理念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新要求,以内涵挖潜为总基调,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管理效能。
强化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部署"苏地码"建设试点,实现建设用地"从前往后关联、从后往前溯源"的全业务协同办理、全流程实时监管和全信息共享共用。向资源存量要发展增量。更高水平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调查入库和规划、计划编制工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强化土地使用标准控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推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促进重大改革,强化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开展住宅用地分类调整,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定土地供应,加大租赁性住房供给,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开展沿江地区腾退化工用地资源整合利用试点,推进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沿江生态复绿和景观湿地系统建设。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研究混合用地政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考评范围涵盖土地、矿产、海洋、林业、测绘等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从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资源综合管理效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分项等方面设置五大类44项指标,全方位、系统化对全省各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节约集约考评充分发挥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全省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度设区市考评平均得分同比增长5.38%,县(市、区)同比增长2.69%;全省上下积极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新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节地模式(技术)先进典型案例和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