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类材料合集23篇,含方案通知、讲话发言、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第2/7页)
各地需认真梳理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在规范和促进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果,稽查遇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等,归纳好的经验做法,体现自身特色,充分展现稽查工作成效。各地于10月15日前向我厅报送执法稽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2020年是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双垂改革"落地实施的关键之年,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科学制定执法稽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稽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
各地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分工,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要求,加大组织实施力度,认真开展稽查实施,严防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执法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各地应严格按照执法稽查程序,认真履行稽查各环节工作要求,执法稽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涉及需政府统筹解决的环境问题,应提出明确督办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地方政府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规范行政方面问题的,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应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稽查相关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督促整改,注重效果
针对执法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综合运用个别约谈、挂牌督办、移交移送、媒体曝光等手段,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
网络
方案 执法大练兵 生态环境保护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能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先锋队作用,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为目的,坚持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我乡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进我乡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统领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加快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日常执法与强化监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实操相结合、提升能力和加强保障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问题,化解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软件和硬件能力建设,既要加强人员素质和机构制度建设,也要完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统筹个人与团体能力建设,既要重点培养一批善于钻研、能力突出的执法尖兵,也要全面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铁军队伍;统筹竞争和合作的关系,既要通过竞争比武提供动力、激发潜能,也要通过团结合作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坚持三全练兵
本次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0年底,参与对象覆盖全乡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开展,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通过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持续
优化执法方法;通过加强执法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执法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实现全员参与、覆盖全年、贯穿全过程。
坚持依法履职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二、大练兵内容
(一)加强作风建设
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秉承"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工复产,强化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担当。坚决抵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完善制度建设
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完善落实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加快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震慑
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三)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环境守法培训,帮助企业防范环境法律风险,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指导帮助违法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提供政策、法律、技术咨询服务,既保持监管执法力度,更体现服务帮扶温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
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做到执法有理有据,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优化执法方式
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实现"全业务、全人员"双覆盖,执法文书均由执法系统生成。通过建立企业环保信用档案,推动分类管理,实施正面清单,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守法,推动守法与执法并重。
(六)提升案卷质量
从严把关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从严审查案件立案登记、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确保每个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做到及时归档。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乡规建环保办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乡各单位在总结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活动实施阶段
乡规建环保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练兵活动,积极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大练兵氛围,开展实地培训、理论竞赛、实战练兵,注重培养现场执法骨干,带动提升现场执法整体水平。同时积极鼓励民间志愿者参与到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来,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三)总结表彰阶段
各单位完成大练兵活动实施情况自评,向乡规建环保办报送表现突出个人候选人推荐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活动
设立乡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大练兵活动。大练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规建环保办,负责大练兵日常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
等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同时,确保全员
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研究执法技能、创新执法手段、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信息报送,推进工作开展
每月25日前,报送大练兵活动简报,突出各部门在开展大练兵过程中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要注重时效性,做到及时撰稿、及时报送。
(三)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
各单位利用赶集日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工作的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民众环保意识。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讲话
网络
讲话 生态环境保护
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用"四个一""三个体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用"四个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4月22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强调要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4月28日,出席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明确提出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的五点主张。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10月28日至31日,出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安排。11月2日至3日,在上海考察时,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内涵定位、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12月10日至12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除了这七次重要讲话和指示外,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其他多个场合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和拓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执着深邃的战略思考。
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聚焦蓝天保卫战等重点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其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
护"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
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必须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生态环境部门做到"两个维护",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重要的价值观又是重要的方法论,是做好工作的定盘星、指南针和金钥匙。要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尤其是在遇到问题、困难和矛盾时,要善于运用这一重要思想校偏差、寻路径、找答案。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2019年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上强调,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要把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擦亮国家发展的绿色底色,绝不能再回到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的老路上去,绝不能再回到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搞所谓发展的做法上去,更不能再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生态环境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很关键。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主责部门,要保持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拼劲,保持钉钉子、久久为功的韧
劲,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
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我们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重点,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在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生态文明制度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管党治党的
历史经验深刻昭示我们: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同一切影响
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当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党建"灯下黑"问题在生态环境系统依然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万本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再次警醒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新时代将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要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
二、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与主要经验做法
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
2019年,全国地表水优良(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
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
好,其中,渤海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下降3.7个百分
点。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8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7%;北京市PM2.5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
在减排方面
2019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4.4%、3.5%、3.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预计能完成下降3.6%的年度目标。
"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有7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
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取得了六条成功经验。
(一)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
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累计约8.9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6%;23个省份324家钢铁企业7.8亿吨粗钢
产能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公转铁",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7.2%,其中,京津冀增长26.2%。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在31个城市开展清洁车用油品专项行动,1466个黑加油站点和
644个柴油超标加油站被依法查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重点行业按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面对连续8天不利气象条件,组织积极应对,确保10月1日北京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对11个省(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严打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吉林、黑龙江等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摸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成因、来源与形成机
理。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899个县级水源地
3626个问题整治完成3624个,3年多来累计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改,7.7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力提升。湖北等11省份基本完成"千吨万人"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黑臭
水体消除96.2%,其他地级市消除81.2%。全面完成长江流域2.4
万公里岸线、环渤海3600公里岸线及沿岸2公里区域的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其中,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与之前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掌握的排污口数量相比分别增加约30倍、25倍。长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分别由12个、10个降至3个、2个。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整治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95%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建成5.56万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29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45亿吨/日。推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的281家企业(矿、库)中172家完成整治,长江流域总磷超标断面个数同比下降40.7%。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1.4万个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全部取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新核定各省(区、市)污染耕地治理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明确1938家需要整治企业。30个省份初步建立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1个省份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1部委签署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协议。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
体废物实际进口量1348万吨,同比减少40.4%。筛选确定深圳
市等"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浙江全省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
2019",发现的1254个问题中1163个完成整改。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201家企业向社会作出守法承诺,405家企业完成"装、树、联",从2020年开始公开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全国8276万台废弃电器产品进入正规拆解企业规范处理。制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全国累计排查涉重金属企业13994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261个。长江经济带
1105个尾矿库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方案。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组织开展"绿盾"自
然保护地强化监督,3年累计发现34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点问题5740个,已完成整改3986个。命名表彰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35个先进集体和54名先进个人、第三批8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2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陕西省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建立省级核安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首次发布
《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一期工程。47台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况良好,15台在建
机组质量受控,19座民用研究堆(临界装置)安全运行。依法
严肃处理防城港核电厂3号机组违规事件。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核设施退役治理。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印发加强"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宁波破解"一闹就停"困局经验。会同水利部制定的《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已经同意,即将由两部门联合印发实施。40余个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国"12369"环保举报平台接到举报53.1万件,基本做到按期办结。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处置84起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积极协调各方科学开展应急处置,累计处理污水约47.58万立方米,有效维护了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二)积极主动服务"六稳"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开始实施,19省(区、市)"三线一单"编制形成初步成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印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和3个配套文件,创新信用监管体系。国务院同意取消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下放运输机场等9类项目环评审批权。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全国审批环评报告书
(表)项目22万个,审批时间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左右。在线备案登记表项目116.5万个,平均用时仅需10分钟。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以"区块环评"替代"单井环评",在生猪养殖领域出台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文件。山东省、安徽省等实施并联审批、首问负责等制度。
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39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大气治理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向长江沿线有关城市派驻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集科技成果4000多项,累计推介先进污染治理技术1000余项。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2019年1-11月,全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同比增长36.3%,远
高于5.2%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保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11%。河北省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活动,帮扶包联企业1.12万家。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广东省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山西省、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贵州省出台十大千亿工业产业环境保护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