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专题研讨发言合集11篇
范文材料汇编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3
2.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与战略推进 11
3.陈一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举措 18
4.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1
5.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 34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9
7.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如何发挥关键作用? 55
8.徐晓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根本保证 59
9.守初心担使命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73
10.学懂弄通做实做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奋斗者 77
11.全面依法治国务必要抓住"关键少数" 83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一、充分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是很看重依法治国的,讲得也比较多。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为了更好落实这些目标任务,党中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这个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关于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问题,我反复讲过。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什么我国能保持长期稳定,没有乱?根本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这次修改宪法,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我们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宪法修改后各方面反响很好。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订了14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这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治领域改革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迫切需要从党中央层面加强统筹协调。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在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还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去年,党中央处理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一批党政干部受到处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3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立法上"放水",执法上"放弃",才导致了祁连山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这样的教训必须深刻汲取。
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比如,一些黑恶势力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老百姓敢怒不敢言。黑恶势力怎么就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从小到大发展起来?我看背后就存在执法者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情况,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甚至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执法部门代表的是人民利益,决不能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纠正了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受到广大群众好评。造成冤案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司法人员缺乏基本的司法良知和责任担当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最近发生的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背后的原因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把法律法规当儿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第三,这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形成的汉律60篇,两汉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3000多年前,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即位后,统一全国法令,制定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并将法典条文刻于石柱,由此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3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灭亡而消亡,宗教随民众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近代以后,我国仁人志士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中国人一直在呼吁法制,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仅仅靠法制是不能改变旧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悲惨命运的。我们党执政60多年来,虽历经坎坷但对法治矢志不渝,从"五四宪法"到前不久新修订的宪法;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
总之,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我们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我多次强调,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我们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我们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我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废止劳教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高。我们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我们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我们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10方面。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四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五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六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八是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九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十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与战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方位
我国是一个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过重要贡献。然而鸦片战争以后,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西方列强强加在中国政府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冲击下,在统一的中国被瓜分为四分五裂的中国的颓势下,中华法系逐步走向衰落。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使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实践和理论的艰辛探索,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上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
法治和人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始了从人治向法制的转变,翻开了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重大转变。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法治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创性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上、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历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快进键",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和全面依法治国从理论到实践站在了历史新起点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调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突显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主题,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结合,完善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全面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问题。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整体利益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时代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和作出的重大抉择。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不排斥政治领导、组织保障、方针政策指导、发动依靠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等的重要作用,而是强调应形成诸种方略共治的国家治理体系,其中依法治国是基本治国方略;确立法治为基本方式,并不排斥道德、纪律、行政、经济、乡规民约等方式方法的重要作用,而是强调要综合运用多种规范手段,形成规范共治体系,其中法治是基本治国方式。加强法治建设,既要警惕法治虚无主义,也要防止法治万能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总体布局。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解决各方面问题提供法治化方案。
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统筹推进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文化、法治社会和生态法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抓手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五位"整合为"一体",纳入法治轨道,统筹建设、一体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和形成,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了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新高度,赋予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的战略角色和战略使命。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深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都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国家制度体系,就要建设更加科学完善的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运用国家制度体系治党治国治军的能力,就要切实实施宪法和法律、切实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认识到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和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目标导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坚持这个总目标,就是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坚持"四位一体":世界上从来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我们要坚持的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完善的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要建设的法治文化,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法治范畴的具体展开。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构建全面依法治国"四位一体"的战略推进格局,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着力解决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等立法问题;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司法问题;解决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守法问题。
全面推进宪法和法律实施,实现良法善治。
坚持法德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治是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治禁止的,通常也是道德反对的;凡是法治鼓励的,通常也是道德支持的。道德是法治的高线和基础,是法治具有合理性正当性的内在依据。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我们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三个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三个一体建设"上用劲。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法治建设新局面。
陈一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