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和述责述廉述职报告
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和述责述廉述职报告
按照市委要求,现将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和述责述廉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2次,听取党建工作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4次。建立健全局党组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组建党组、机关党委(律师行业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管理网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抓好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和党内法规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中发现问题整改,针对共性反馈党费收缴不规范、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聚焦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新思想"第一议题"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成都市、XXX市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网络舆情防控处置,设置宣传联络员和舆情监测员,建立网评员队伍,组织对本系统QQ群、微信群进行全面清理备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签制度,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维稳工作,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落实备案制。
(三)聚焦管党治党,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运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突出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指导2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1个党组织整建制转接。统筹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两个覆盖"攻坚行动,做到应建尽建、动态清零。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完成3名预备党员确认和1名党员转正,落实党员档案集中规范管理。落实《XXX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八项制度》,健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支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年度党建创新项目,开展"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推动责任制落地落实。
(四)聚焦党建引领,为民服务保障持续有力。统筹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任务落实,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高质量完成省乡村振兴后评估专项检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涉及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措施、重大合同等法律事务做好法治把关;积极响应市委号召,选派党员干部、律师志愿者投身防疫一线,协助社区、交通卡点、隔离酒店开展疫情防控。发挥系统优势资源,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律师党员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乡村振兴律师先行"专项活动、法律援藏送温暖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聚焦反腐倡廉,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运用"九责工作法",发挥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专职监督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的作用,通过专题学习、日常监督、谈话提醒、跟进教育、严格管理等工作机制,坚决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规范言行、推进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没有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强化。虽然能及时跟进学习新形势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新理论、新任务、新要求,但有时还存在工作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应对急难险重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还不多,创新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照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常抓细的标准还有待提高,紧盯不放、跟踪落实力度还不够。虽然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但仍存在"点到为止"现象,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融合推进创新不足,在抓党建与业务融合上存在认识不足、思路不宽、措施不硬的问题,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且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在常态落实和成果转化上还有不足,在全盘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和两新党建的力度不均衡,缺乏拿得出、叫得响的司法党建品牌。四是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不够明显,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在开展"一月一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上,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五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少数律所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程序不清楚,对人员的培养不严谨。个别党支部存在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的现象。六是对做细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不够,"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监督还需规范,在监督教育中还存在抹不开情面开展批评的情况,部分制度没能刚性执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手段欠缺。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自己对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把握还不透,对党建工作一些现实性、长远性问题深入研究得不够透彻,对党建工作主观上重视、要求严,但抓细节、抓具体问题的解决还有些差距,以党建带动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理解把握的还不够透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大党建"作用的发挥。二是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开阔。对于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深刻,方法不灵活,主观能动性发挥得不好,主动想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得不够,视野较为局限,破解困难和问题的招法不多,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上长远谋划不够。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党建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深,在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深入思考、破解难题不够。在指导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上缺乏经常性和持续性,没有将制度形成常态化局面。四是主动性还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的还不到位,抓党建的实践和精力相对欠缺,在对各支部负责人履行党建职责督促和要求上还有待提升。五是纪律规矩绷的还不够紧,持续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待加大,虽然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在日常监督"落早落细落小"上还存在盲区,约束力和震慑力还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初心使命、打开工作思路、激发创业激情的重要方法,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加强党史学习,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增强主业意识,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坚强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健全明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建立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明确党组谋划之责,党组成员督促之责,党支部落实之责。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考评机制,深化党组成员联系包抓党支部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推动党建工作抓实见效。
(三)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党建质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抓细党建基础保障。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普纪普规专项教育。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力争年内新发展积极分子3名、新发展党员3名。继续深化"两优一先"党员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党内关怀帮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四)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服务保障民生。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与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基层社会治理,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求突破。紧盯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要求,加大政策供给和保障落实力度,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决心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急事、难事,全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严管队伍,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正风肃纪不懈怠,以更高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综合运用政治谈话、提醒谈话、廉政承诺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动态排查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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