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委宣传部部长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2022年县委宣传部部长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各位同志: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全面学习省州县党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省州重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全县"十四五"工作目标。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推进作风革命,服务经济发展。对标对表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抓好县委宣传部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抓好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守纪律规矩。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全面彻底消除侯新华等严重腐败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全面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费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与集体决策,落实好集体决定和分工负责制,团结协作搞好工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全部工作的始终。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做好表率、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次,组织讲授党课4次。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从政,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维护班子的团结。二是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清廉机关"建设方案,认真抓好清廉单元建设和清廉X7个专项行动。二是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定期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筑牢自身和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扎实开展"四项谈话",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三是自觉接受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并全力支持配合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双报备制度落实,对外出返回后未填写报备表的干部职工及时提醒,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抽派人员对部分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巡查,党的XX大前夕,组建3个督查组,对X乡镇20多个县级重点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有效促进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情况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办法,在加强对部内干部职工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县委网信办、县社科联、县广电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主要领导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他们认真履职。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会同县委党校制定了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深入X、X、X、X4个乡镇,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理论素养。二是没有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行为,没有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没有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没有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严格要求和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从未谋求特殊工作、生活待遇。没有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方面的情况。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一)本人1至11月工资收入X元(含津贴、补贴等),无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二)办公室面积为X平方米,不存在超标情况。无专用公务用车,年内未出过国(境),不存在职务消费以及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情况。
(三)家庭成员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的情况,也没有经商办企业、移居国(境)外等的情况,家庭没有证券、股票、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不存在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形式借机敛财的行为。未收到过任何信访举报或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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