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办法(第2/2页)
第二十三条产假:指员工在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范围内分娩、流产等原因需休息而脱离工作岗位的时间。
(一)产假假期
1.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规定生育子女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产假及延长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已婚流产者(含人工流产),根据医院证明及怀孕期限确定产假时间。
女员工怀孕未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做计划生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4.凡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的,哺乳期为12个月(自生产之日起计算),在婴儿一周岁之内,每天享有不超过一小时的哺乳假,超过规定时间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产假期间待遇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员工,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指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一)年休假假期
1.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工龄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满5年不满15年的,每满1年增加年休假1天;满15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员工年休假包括法定年休假及福利年休假,前者为国家法律规定施行的年休假,后者为公司额外给予员工的年休假。员工请休年休假的均视为先休法定年休假,再休福利年休假。具体天数如下:
工作时间
法定年休假
福利年休假
满1年不满5年
5天
0天
满5年不满10年
5天
每满1年增加1天
满10年不满15年
10天
每满1年增加1天
满15年不满20年
10天
5天
满20年
15天
0天
员工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以天为计算单位,当年度年休假须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公司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进入公司工作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员工在未休完当年的年休假之前,不得请休事假,原则上不得休病假。
5.员工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待岗2个月以上(含)的;
(2)受公司警告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的;
(4)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含)的;
(5)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含)的;
(6)工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含)的。
6.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4)(5)(6)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7.总部员工休年休假时,考勤员需按月将已审批通过的年休假审批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参照执行。
(二)年休假期间待遇
员工休年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如公司在考虑员工本人意愿下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或因个人原因不休假且不书面提出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提醒休假,3日内不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其休假权利,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如因个别部门、单位弄虚作假或未按时上交考勤表,导致公司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人力资源部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减该部门、单位负责人及考勤员当月工资的500~2000元。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员工请假审批单
2.员工回国休假审批单
3.员工年休假审批单
4.员工放弃回国休假申请
5.员工放弃回国休假审批单
附件1:
员工请假审批单
部门(项目)
姓名
性别
请假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请假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假事由
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
人力资源部
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党委书记审批
员工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每月30日将本表及有关请假凭证(扫描件)、本部门(单位)考勤表通过网上申报提交
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底将原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
附件2:
员工回国休假审批单
境外单位名称
休假人
计划休假日期
自年月日-年月日
休假到达目的地
联系方式
境外单位负责人审批
单位党委书记审批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党委书记审批
员工签字:填表日期:
注:1.境外单位负责人休假须经总经理及党委书记批准;
2.本表须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3:
员工年休假审批单
部门
姓名
工龄
年
本次休假天数
天
休假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党委书记审批:
员工签字:填表日期:
注:员工年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每年1月初核算工龄后发给考勤员,由考勤员告知所在部门员工,
并做好部门员工年休假情况台账。当年年休假自当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有效。每月20日前将
本表签字版原件提交所在部门考勤员,部门考勤员收齐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
审批权限:部门员工休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副总师、部门主要负责人休假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审批;
公司副总、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休假由主要领导审批;
公司党委副书记休假由党委书记审批;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请假互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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