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考核细则
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XX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和改善服务质量,特制度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2.坚持中心机关,用车单位和驾驶员共同参与的原则;
3.坚持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考评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直接管理的司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
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由车辆管理考核、安全驾驶考核、日常工作综合考核、用车单位问卷调查、驾驶员互评,集体研究等多种途径评定,考评考核工作在中心领导下,由中心司勤人员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日常考评
1.日常记录,调度员要具体掌握司勤人员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对照考评细则做好记录并将结果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2.抽查检查,安全员采取每星期抽查方式检查司勤人员日常上班和车辆车况保管等情况并将结果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3.分值公示,每季度管理人员根据日常管理细则汇总,对驾驶员日常管理进行评分,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结果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二)年度考核
1、车辆管理(20)分
主要考核车辆保管情况,包括车辆保养,车容车况维护,运行成本控制等。考核过程中结合实际车况,针对不同车型、年限和行驶公里数制定不同考核系数。
2、安全驾驶考核(30)分
由安全维护员根据各保险公司月报表和联络交管部门,对每名驾驶员所驾车辆出险和违章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在机关一定范围进行公示,中心领导根据统计表确定每名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得分。
3.日常考评综合得分(30)分。
根据日常考评季度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按30%比例计算,主要考察司勤人员日常考勤、工作状态、工作业绩等。
4、用车单位调查表综合得分(20)分
用车单位调查表内每位驾驶员总分值为100分,用车单位每提一条意见扣10分。年终考核得分按表内得分20%计算。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为"优秀"等次;90分-60分(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置不同等次的奖励,奖励金额由中心办公会议另行确定。
2、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重新调整驾驶车辆,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
3、表现特别突出的,中心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表彰。
4、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或其他不能取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中心有权作出"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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