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22项(第2/2页)
三、解决难题。要把为办实事作为联系基层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四、机关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社区,每月到社区调研不少于2天,联系群众不少于20户(重点户5户);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人员每月下社区不少于4次,每人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重点户2户)。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建立结对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社区办实事好事不少于10件。
五、建立联系点工作日志。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每半年须将在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在党委会上汇报一次。
机关干部工作日去向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方便基层群众,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去向公告制是指干部在工作时间外出时公布其去向、事由并对其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三条机关办公室设置机关干部外出登记本及领导去向公示牌。外出、开会、调研、出差等均按规定进行登记公示。
第四条机关干部或领导出入办公楼时,由本人及时登记相应去向。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登记的,可由本人委托办公室人员及时作出去向登记。
第五条当本人外出时,留下联系电话,需要将自已所负责的范围之内的工作暂时委托给其他的人(以下称被委托人),由此人负责处理前来办事人员的事项。被委托人能够当场解决的,应当场即时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应详细留下办事人的电话、联系地址,并即时通知外出人员尽快解决。
第六条机关纪律检查组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核实公示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第七条在检查中,如发现未按规定及时、如实作出去向登记的,发现1次给予批评教育;累计发现5次,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累计发现10次,则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八项承诺
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其他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
四、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五、不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
六、不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各种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七、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八、不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健身、出国(境)或国内旅游。
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为了真正体现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具有行政审核职能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单位或群众前来办事、来电来函咨询有关办事程序,或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被退回补办,或因故不能受理问询事项的,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
第四条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创新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各科室、各社区特别是劳动保障所、计生办等服务窗口要规范和健全一次性告知的内容,除口头告知外,还应有办事流程等书面资料,以便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各科室、各社区具体经办人员为一次性告知制度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经办人要及时对问询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受理。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问询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本窗口)职权范围;
(二)问询事项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
(三)问询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必须的申请材料;
(四)问询人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五)其他事项。
第七条一次性告知的责任和义务。
(一)问询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
(二)对问询手续、材料不完备或因故不能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和时限。
(三)对问询事项,如果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经办人员应当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领导,研究确定办理方法。
(四)对不属于经办人办理范围的事项,要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及时告知办理的科室、站所。
(五)经办人在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认真答复,直至咨询人明白为止,并做好电话记录。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四清"即咨询一次讲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个样,领导与群众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导致服务对象多次往返、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便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机关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办结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指机关及直属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项,都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四条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要坚持效能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能当日解决的事情,当日解决;能当场办结的工作,当场办结。不能在短时间办好的工作,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具体的办结时间。
第五条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领导批示件和本单位领导批示件,要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办结;需要领导批示的必须按批示期限办结,不拖泥带水,不推诿扯皮。
第六条对一些特别重大、时间紧或需多部门配合的工作,应上报请示,再由领导作出统一安排。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适当延长办结时间。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务用车的需要,结合我机关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机关的办公车辆。
二、使用原则
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坚持安全有序、先急后缓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三、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的管理由办公室公室负责。
1.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公室落实专人统一调度,并做好行车登记台帐。
2.科室提出用车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公室视用车情况安排。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3.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路程较近时,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办公室不安排车辆,如遇急件报送、突发事件或财政所支取大额现金用车等情况外。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节假日或下班后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大院内,并向值班室上交车辆钥匙,值班室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记录好车辆出入库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办公室公室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停放在机关大院或指定停车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5.政务值班车辆的使用,须经带班领导同意。非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公务车辆的,须报机关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室作好出车记录备查,值班室不得擅自安排车辆。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购置。
2.机关公务车辆应到指定的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予报销。公务车辆需要维修时,须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办公室公室与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计划、明细表。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机关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3.私闯红灯、乱停车、超速、驾驶未佩带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五、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要经常保护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车。严禁将车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2.节约用油,降低消耗。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驾驶员要控制空调的使用,天气不十分炎热(寒冷)和长时间等人办事时,驾驶员不得在车上开空调。
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机关"公务灶"管理委员会职责
为加强机关"公务灶"管理,保证饭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后勤服务和监督,现成立机关"公务灶"管理委员会。
负责人:XXX
责任人:XXX(负责机关"公务灶"管理全面工作)
监督委员:XXX、XXX、XXX
1.负责管理机关"公务灶"采购、菜品质量;
2.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采购主副食品、配料、过称登记验收;
3.定期审核食堂账目,每月向全体就餐人员通报;
4.定期组织评议、收集职工建议,如发现不合理、违规、违纪现象及时整改;
5.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章守规的模范,大胆管理,对违反制度的人员严厉制止;
6.有不听劝阻、损害大多数职工利益的行为停餐整顿;
7.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机关"公务灶"的管理进行研究、商议、做出集体决定。
机关"公务灶"就餐人员管理制度
为提升机关"公务灶"的服务水平,使广大干部、职工满意放心,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公务灶"只接待机关干部、职工。中午就餐伙食标准:中餐3元,不得带家属及外单位人员到食堂就餐。
二、就餐时间为:
早上7:40-8:20;
中午12:00之后。
不允许提前。
三、杜绝浪费
就餐由厨师统一打菜,个人按需所求,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四、文明用餐
不准抽烟、饮酒,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剩饭、污染地面,餐后需将餐具自觉放到指定地点。
五、自觉刷卡,严禁将饭菜带出,应统一就餐。
六、职工每天九点前报饭,未报饭不能就餐。
七、厨房除工作人员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机关"公务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午餐的主副食品采购。
第二条按就餐人员个人实际需求打饭、菜,杜绝浪费。
第三条奉行服务第一,树立为全体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思想,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饭菜水平,合理搭配,营养配餐。
第四条负责对食堂的公有资产保护和维修。损坏的负责维修,如有丢失的照价赔偿。
第五条工作人员要保证个人及食堂环境得干净整洁。
第六条除食堂工作人员外,非就餐时间,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机关公文处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应该遵循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三条收文办理程序
(一)签收、登记。机关领取的所有来文来函及信件(含领导开会带回文件)由办公室文件收发人员统一签收,并进行文件登记,表明来文单位、时间、标题、密级等内容。收文办理后要及时归档。
(二)审核、拟办。按照来文关系和内容填写文件处理签,拟出办理意见,按照文件紧急程度用不同颜色文件夹呈送主要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批示交由分管领导、科室、社区承办。
第四条发文办理程序
(一)发文运作是指以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或机关名义制定、发文的过程。包括承办科室(拟稿)→分管领导(核稿)→办公室主任(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编号、打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二)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1.印件用印后,办公室要做好用印登记。同事做好发文登记,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好分发工作;每次公文登记和分发时,同时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
2.公文办理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归档工作。档案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将公文的审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归档。
第五条公文质量
(一)要保证文件内容与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文件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和指导性。
(二)要把好文件文字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文字上杜绝别字、错字,力求言简意赅、表达清晰、文风朴实。
(三)要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不可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一定要短。
第六条公文督办
区委、区政府发来的文电和区有关领导交办的事项(含抄件),凡需在规定时限内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由办公室专项登记督办,每月列表将办理情况向办公室主任和有关领导报告。
第七条公文保密
公文办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提高保密意识,严守党的机密,避免因工作疏忽使机关有关工作泄露,给工作造成损失。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规范文件收发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文流程
(一)机关所有上报或下发的红头文件,由承办科室拟稿填写"发文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办公室核稿后送机关书记或主任签发,重要文件需由书记、主任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领导签发的文稿应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第二条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机关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批示或上级部门转处理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按收文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填写"收文登记表",内容包括:发文单位、文件标题、收件时间等事项,同时做好文件编号。
(二)在文件首页附《文件阅批单》,然后将文件送书记、主任审阅,由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传阅人或者责任人。
(三)办公室根据领导指定的传阅人或责任人,及时并逐一呈送。
(四)传阅人或者责任人接到文件后,属"急件"应即时传阅或落实;一般文件除出差外,原则上不超过当天;传阅或落实后应在传阅单或收件单上签署意见或签名确认。
(五)办公室将文件送交传阅人或责任人后,应做好跟踪,及时收回文件;避免传阅人或责任人因出差等原因或多人传阅造成延误现象。
(六)对上级有关文件领导签署的批办意见,办公室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对落实结果进行跟踪催办。
(七)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机关工作制度及职责
工作制度
办公室所有岗位职责明确,实行一人多岗,分工负责制,实行全面管理,组织、协调、配合好其他办公室有序开展工作。各岗位工作人员既向分管领导负责,又向办公室主任负责,以完成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各职能部门交办的,随时安排的中心工作为重点,灵活机动,顺利推进机关的各项工作。
第一条收发文制度
(一)查收登记。所有发至机关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批示或上级部门转处理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按收文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填写"收文登记表"。
(二)拟办传阅。在文件首页附《文件阅批单》,然后将文件送书记、主任审阅,由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传阅人或者责任人后及时逐一呈送。文件送交传阅人或责任人后,应做好跟踪,及时收回文件,原则上不超过当天。
(三)存档。领导传阅完毕或部门阅办后归回的文件应及时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第二条印章管理制度
(一)按照规定,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二)印章的使用需经行政主任、人大工委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对用印后的文稿、材料应作认真登记,需存档的要按规定存档保管。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由专人管理档案,以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值班制度
办公室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值班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主要负责当天领导办公环境卫生清洁,来人来访接待等日常工作。
节假日值班实行轮流待班制,遇紧急事件时,待班人员应随叫随到。
第五条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
(一)购买。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牵头,实行定点采购,采购清单需请相关领导签批。
(二)储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办公用品的存储情况,及时提报购置计划,确保必须的办公用品随用随有,不影响工作开展。
(三)保管。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办公用品的接收和发放登记,确保办公用品不丢失、不损坏,随用随取。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的政策调研、决策辅助、综合协调、督促查办、信息上报、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对外接待、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一、积极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机关工委、机关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管理机关事务。组织、安排机关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抓好机关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三、负责机关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日常工作。
四、完成上级领导、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评议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采取党组(党工委、党组)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形式进行,应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能举行。
二、需表决的重大事项,事关本机关全局性、政策性的决策,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审批和处理党员;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管理问题;重要或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党组(党工委、党组)班子集体认为应票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方式:集体决策重大事项采取举手的方式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人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四、程序:会前酝酿--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会议纪要。
机关信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及省、市、区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制度
信访工作由社会治安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具体接访工作由综治办负责,接访内容:来人、来信、来电等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受理解决;不能当场受理解决的,登记备案,协调解决;对需转办的列入受理转办事项,尽快协调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接办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好登记。
二、登记制度
(一)来访人送来信件,属于受理范围的,直接在综治办登记按程序处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协调相关受理单位解决。
(二)来访人员及来访电话反映情况的,由值班人员直接处理,重要事项需要登记转办处理的,按要求进行登记后按程序办理。
(三)上级部门转交、转办的来访信件,由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按要求办理并回复。
三、呈批制度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已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按职能、业务范围协调具体经办部门答复;对政策不明、有普遍性、有代表性、反复多次上访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批阅后处理。
四、转办交办制度
上级转办的信访材料,承办应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范围,及时向来访人员和有关部门反馈。
五、领导接待日制度
机关党组(党工委、党组)所有领导轮流接访,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解答群众的有关法律咨询及上访案件。
六、信访排查防控制度
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信访排查防控会议,通报情况,及时了解信访工作状态,研究分析信访热点问题和群众的思想状态,围绕群众的信访热点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七、信访考核制度
将信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部门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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